乘客把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司机送回收100元跑腿费,合适吗?
要求他人无条件做好事也是一种耍流氓
11月29日下午,网友蔡先生乘坐出租车出行,等他到达目的地几十分钟后才发现把一部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蔡先生随后联系到出租车司机,却被告知需要给100元“跑腿费”才能送。事后,蔡先生越想越不甘心,在网上发帖曝光了司机并批判司机不应该收“跑腿费”。
令蔡先生想不到的是,网友们几乎一面倒地支持出租车司机。
那么乘客把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司机送回收100元跑腿费,合理吗?
可以十分肯定地告诉你,合情合理也合法。
从情理上讲:
据媒体报道,司机接到蔡先生的电话时,车上已经载了新的乘客,手机还是乘客帮忙找到的。当时车已经到了长沙黄花机场,如果司机从机场返回送手机也需要40多分钟。专门去送手机,需要空载过去,影响运营收入。要100元并不多,如果蔡先生当时表示不愿意支付,那么司机本来可以按照规定把手机交回出租公司,让蔡先生自己到公司去认领。
从法理上讲: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也就是说,蔡先生应该支付给司机因为送还手机产生的费用,出租车司机的要求不过分。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遗失物,拾得人有义务归还,但不是有义务送还,虽然是一字之差却表达着不同的含义。也就是说,如果司机把手机交到公司或者交给警察都属于归还,但是,司机没有必须把手机送到乘客蔡先生手里的义务。
站在个人角度看:
这个蔡先生是真的不懂感恩,凭什么你自己犯了错,要让的哥无条件来弥补呢?出租车上都写着注意携带随身物品,司机也尽到了提醒义务。正常情况下,乘客自己把手机落车里责任最大的也是乘客自己,如果的哥答应给送过来,应该有最起码的感激之情,换位思考一下,的哥来回油费和耽误的时间,他要100块真的不多。乘客既然要求的哥送回手机,自己就应该提前承诺给予对方报酬,人家要也是情理之中,不要说明品德高尚。
可能蔡先生感觉的哥不应该提前要钱吧,因为的哥说要100块才给送,让他感觉是在讨价还价有种被勒索的意味。反过来想想,你蔡先生之所以感到不满,恐怕就是想让的哥免费把手机送回来吧?
认为别人帮自己都是理所当然的,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谁都有谁的事情,没有任何陌生人有义务免费帮助你。就算是归还失物,在法律上也是鼓励失主给予做好事者一定报酬的,至于对方要不要那是人家的事情,你给不给就是自己的素质问题了。
想起几天前发生在我们居所附近的一件事,李阿姨在遛弯时捡到了一个包,里面有几百块钱、两张银行卡、一部手机和一张身份证。李阿姨怕失主回来找,站在原处等了3个多小时,这才见到匆匆赶来的一位年轻女性。在核对了对方姓名和身份证上一样之后,李阿姨把钱包交给了对方。谁知道对方连一句感谢都没讲,查了查钱包内的东西,骑上电瓶车扭头就走了。为此,李阿姨感到闷闷不乐。倒不是想要对方什么报酬,只是连一句感谢都没听到,总觉得心里缺了点什么,好像她做好事做得亏欠谁一样。
不要总觉得所有的善意都是理所当然,如果善良不能被善待,还有多少人会继续坚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