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流浪地球法》——原著里的《危急法》,更合理

  电影《流浪地球》有一句台词火了:“北京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这句标语式的台词之所以能火,在我看来是因为足够突兀:在宏大的叙事之间,在未来的场景之间,来这么一句现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安全标语,而且影片前后多次出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这句台词显然来源于生活,但没能高于生活,读起来挺尬的,只能算是字数相等的四六句,既没对上仗也没押上韵。

  其实,生活中“优质”的交通标语,比比皆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这句台词我不相信是刘慈欣写的,首先因为原著里没有这句话。然后,虽然刘慈欣也是编剧之一,但我还是不相信这是大刘写的信不信由我哈哈。

  (目光锁定:封面左下、骑马女右肩右侧)

  (目光锁定:左上角,2000年7月)

  不过“北京第三区交通委”这样一个存在,还是符合大刘的脑洞、符合流浪地球的世界设定的:流浪地球依然是一个法律高度健全并严格依法运行的世界。

  比如依法强制征用:

  比如依法确定资格:

  不过,影片中的法律依据都是所谓的《流浪地球法》:物权领域的强制征用依据《流浪地球法》,人身领域的确定资格还是依据《流浪地球法》。影片中的大事小情依据的都是《流浪地球法》,这我认为是不对的。

  《流浪地球法》,地球法耶,这个法听上去就至高至大至上,应当是一部类似于《联合国宪章》之类的,宪法性质的法律,应当是大法、母法,但大法母法一般都只是一本薄薄的、纲领性的条文小本。而不应当成了事无巨细的《条例》或者《实施细则》乃至《流浪地球生存指南》之类的东西。

  退一步讲,就算《流浪地球法》是一部事无巨细的法律,真正实施起来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便是在那个一切服务于远征需要的流浪地球时代,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可能没有那么深刻了,但各地区之间的,因为白天黑夜的不同、距离发动机远近的不同、地壳稳定程度的不同等等差异,不太可能出现一部全球性质的,而且是一刀切式的法律。

  其实在刘慈欣原著小说中,依据的法律更真实更专业哦,这就是小说中的联合政府《危急法》:

  当今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各国也都很重视紧急状态的立法。

  我国的紧急状态立法现状是,第一,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紧急状态法》。第二,我国的紧急状态法律,主要由《宪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戒严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组成。第三,根据我国《宪法》,非常法律状态为三类,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动员。

  紧急状态的决定机关和权限、宣布机关和权限,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即征收、征用等),在相关法律组成中,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不知道“流浪地球法”这个提法是谁提出来的?反正我是反对的——顺带“反对”一下下法学专业毕业的郭帆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