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魅力,朗读的魅力,朗读者2

  和第一季相比,第二季中节目组在细节处明显更为用心。姚明在采访时提到自己是在“奔跑时空气在耳边划过和球鞋与地板磨擦和进球时球与网刷过的声音”,这些不全神贯注之时就不会有所察觉到的一些细微的声音中,开始爱上篮球的。这里,节目组用心的配上了相应的背景音乐,瞬间就带入了那个场景之中。薛其坤教授朗读的内容是礼记-大学节选,也相当细心地配了相应的翻译字幕。而且,在访谈中适时插入的图片也让我们更了解书中当时的意境。

  董卿的解说词非常灵动,她的每一个神态和每一台词都能够轻易带领着观众们的情绪;胡歌的朗诵中透漏着一点表演色彩,听他阅读的时候,你会觉得不仅是耳朵的享受,也是眼睛和大脑的享受,他的动作不多,但是有时候故意的断句和时而改变的语气会让你有一种观看话剧的感觉;剩下的几位朗读者虽然没有什么技巧性,但是通过后来的访问,你可以感受到他们流露的真情实感感,而这些情感灌注在平淡无奇的声音上,你也会觉得这是非常动人的乐章。在最开始的时候,人们是用耳朵而不是眼睛去感知文字里的思想。他们觉得声音是文字的灵魂,赋予它们飞翔的能力,所以一直到朗读出现的几百年后,默读的方式才变得普遍。

  而今,看书已经慢慢地淡出了普通人的生活。最后一次朗读是什么时候呢?大四那年为了考研,每天背上十几页枯燥的专业术语,如此功利又不算开心的回忆。更早一些是在高中的早读上,竖起书本假装读得很认真,其实是在反复哼唱爱豆新出的歌,看到老师下来了,赶紧翻到昨天上的课文,初中的早读似乎也是这般。小学虽然不会在早读课上唱歌,但是借着抽查的幌子,和同桌偷偷地讲昨夜做了什么什么梦倒是做得出来,看到他不可思议的表情,心里洋洋得意,又开始用过剩的想象力加工淡到不行的梦境。

  文字确实最能触动人心,当它呈现在书上的时候,人们通过阅读去感受它。当它以朗读的形式呈现出来时,人们通过倾听去感知它。朗读者第二季依旧传递着文字本身最纯真的感情,它并不以眼泪博得关注,却能以真情打动人。我想这也是文字的魅力所在。

  朗读是对文字的一种敬畏,当书写的文字带着感情宣之于口时,不管是朗读者还是听众都会感受到力量的注入。希望自己还可以养成朗读的习惯。

  看完节目后我就在想,我的初心它还在吗?辗转难眠,最近一直在准备未来新的方向。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为了目的而忘记初衷,这也是这个节目传达给我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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