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19楼网友发帖爆料:

  我在杭州武林银泰百井坊东侧巷口打了一辆出租车牌为浙ATE552的出租车去浙二医院,上车后打表的。总车程为3公里的样子,本来10分钟左右的车程,全程耗费了32分钟,最后把我扔在了解放路天桥处(离浙二医院大门100米处)。

  司机是一个卢姓外地人,年龄在40至50岁,重点是这个驾驶员素质极差,满口脏话,对乘客有侮辱言论,车子行至中河中路柳营小区高架下时,因一点小刮擦(当时我坐车上没有感觉到,后来我下车看过其实补漆都不用补,压根看不出有刮擦)将车子停在高架下,自行与宝马女司机理论,要求对方赔钱,也不报交警,最后女司机经不住卢姓司机的辱骂支付了200元,事后路过巡逻的交警过来,出租车才开走。

  期间我多次提醒卢姓司机,我赶时间,对方置之不理,处理车辆刮擦约占了一半车程时间,而且打表器一直开着。事后,卢姓司机竟理直气壮地要支付打表全部车费。我倒也不是付不起这点车费,就是看不惯无良司机嚣张跋扈的样子。最后,司机报警处理,我看在警察的面子上付了30元,对方竟然不找我零钱。

  《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五)建立投诉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方式,二十四小时受理乘客咨询、投诉、遗失物查找等事宜,并在受理后七日内处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在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运费;

  第三十三条:在起步里程内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完成约定服务的。

  服务态度我也不去吐槽了,关键一点小刮擦,你将车子停在高架下,你考虑乘客安全了吗?还有你长时间要求一位女车主赔钱,不关计价器,不理乘客催促,未将乘客送到目的地还理直气壮按发票收费。

  哪条法律规定你处理交通事故,全部叫乘客买单,如果你处理1-2个小时或者半天呢?出租车司机,你的良心不会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