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武汉男子在护士咖啡中下催情药,只是好奇被下药后有啥反应

  2008年4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年路某保健品市场对面,一名年轻女子正在跟眼前的一名中年男子交代:“就是这里,你一进去,往最里面的店铺走就能看到了!”中年男子点了点头:“行,我等会就去。”闻言,女子面露忧伤:“希望这次曝光,能避免更多像我一样的女孩受害!”“你放心!”说完,中年男子便直奔市场而去,按照女子所说找到了那几家店铺。

  里面售卖的东西骇人听闻,有一种是名为“春药”的女用催情水,据说来自香港、无色无味、速溶于饮料中、三分钟就能见效。中年男子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这个效果怎么样?”店老板十分热情:“效果好着呢,数这款受欢迎,保管你用了还想再来!”就在这时,中年男子注意到,店里还摆放了一种催情咖啡。没有厂名、厂址,外形包装也与市面上的咖啡很相似。

  

  每盒有八小袋,根据说明书来说,每袋可放入150毫升开水冲泡。三十分钟就能见效,店老板介绍一盒只需18元,口感跟速溶咖啡十分相似。但中年男子最后并没有购买,他这一次其实是来收集信息的,早已悄悄用一种很小的设备偷拍了全过程。原来这个中年男子是名记者,而他能顺利掌握该老板非法贩卖禁药的证据,还得感谢开头那名年轻女子。

  她便是某医院的女护士小媛,其实,小媛也是该药的受害者,27岁的小媛生得眉清目秀,说得上是位美女,但一直没有遇上心仪的对象。拖着拖着,便即将奔三了,小媛的父母不由有些着急。千方百计的催着她找对象:“隔壁老王家的女儿都已经生孩子了,你啥时候给我们带个女婿回来?”“你也老大不小了,再这么耽误下去,就找不着好对象了!”

  

  没办法,小媛只好在工作之余,开始参加各种相亲活动。正是在一次相亲活动中,她认识了一个自称姓金的老板,金老板说对她一见钟情。随后展开了热烈的追求,然而小媛对他并不来电,他长得不是小媛喜欢的那一类型。三十来岁了,身高一米七,微胖。可面对追求者,人们总是很难拒绝的,所以小媛实在推脱不掉时也会赴约。

  2007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金老板约她去汉口一酒店喝咖啡,小媛前段时间刚收了他送的一个包。想着拿人手软,不去也不好,便去了。没成想这一去就出问题了,中途,小媛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再喝咖啡,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似乎没那么多奶没那么多糖了?不过她也没在意,以为是放了一段时间,谁知几分钟后忽然心跳加速。

  

  意识也逐渐迷糊起来,看她不对劲,金老板连忙过来搀扶询问:“你怎么了?我扶你去休息吧?”说着,就扶着她去了酒店客房,并趁机与她发生了关系。她并不情愿,只是手脚发软,实在没力气拒绝。等第二天早上起来,金老板已经不知去向,手机也始终无法接通。小媛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金老板骗色了,那杯咖啡恐怕被他动过手脚。

  可是她当时并未立即报警,如果能证明咖啡有问题,如果能证明她被下了药。那金老板的行为便属于QJ,根据刑法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关系构成QJ罪。一般来说,违背妇女意志,要以妇女反抗为根据。比如说呼救、言语拒绝、身体搏斗等等,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不一定需要反抗。

  

  比如说下药致使昏睡,这便属于不知反抗,失去被害人反抗的前提也属于违背妇女意志。以药物麻醉的方法QJ妇女,这种其他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认定金老板犯QJ罪,那么等待他的,至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叹的是小媛慌里慌张,就没想起来这事,等几天后已经晚了。报警这条路走不通,小媛开始尝试寻找金老板,无奈苦寻了几个月都没有一点消息。这几个月来,小媛一直在回想,那天晚上的事成了她挥之不去的噩梦。每次想起,小媛对金老板的痛恨,对催情药的痛恨就多一分。

  

  既然找不到金老板,既然没法让金老板付出代价,那就寻找催情药批发窝点切断源头。也是既是泄恨,也是为了避免其他跟她一样的女孩受害。这条路并不容易,成人用品店老板,跟那些人是一条心。怎么会说出进货位置呢?小媛只好跟踪,终于,在2008年的4月查到了这些药的来源——青年路的那家保健品市场。她知道个人力量微小,所以找了记者曝光。

  这类药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禁药,其名称与宣传语也与《广告法》相悖,当即有关部门表示会坚决查处这些问题商品。见状,小媛的怨气也平息下来了,她会尽力让自己的生活重回正轨。

  《案例:武汉男子在护士咖啡中下催情药,只是好奇被下药后有啥反应》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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