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霖有一家规谁都不敢违反 最宠爱小妾违反后将她打入尼姑奄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张作霖拥有一个庞大的家族,有6位夫人、8个儿子、6个女儿。要让这个大家庭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并不容易。因此,张作霖制定了一部家规,按照这部家规对大家庭进行严格管理。
这部家规共有10条。分别是:
1、严禁夫人干预政事,不听枕边风。
2、严禁夫人聚众闲聊,以免滋生事端。
3、各房太太地位不分尊卑,均以夫人相称。
4、严禁夫人私自做寿。
5、严禁虐待下人。
6、实行严格的薪俸制,各夫人每月按时支取。
7、饭菜实行等级分餐制,各夫人与子女分别在自己房间用餐。
8、严格作息时间,外出活动一律不允许超过晚上10时。
9、重视子女文化教育,延聘名师为子女启蒙。
10、子女婚姻不得自主,须由张作霖一人包办。
很明显,这10条家规中,大部分是针对6位夫人。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在“大帅府”中,除了张作霖本人之外,6位夫人的作用至关重要。6位夫人管理好了,子女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大帅府”的秩序也就基本理顺了。
张作霖制定的10条家规中,最重要的当属于第一条:严禁夫人干预政事,不听枕边风。张作霖可不仅仅是这么说的,还说到做到。
这里有一个故事。
张作霖的六位夫人中,最宠爱的是三夫人戴宪玉。戴宪玉本已嫁为人妇,但在一次偶然的事件中,被张作霖看中了。容貌清丽、气质高洁的戴宪玉将张作霖弄得有些意乱情迷,用白银2000两的价格,半哄半逼地将戴宪玉弄到手。
张作霖迎娶戴宪玉进门后,宠爱得不得了。戴宪玉却持宠而娇,惹出一些事情来。
戴宪玉有一个弟弟,在张作霖的卫队旅当卫兵。1915年冬天的一个夜晚,戴宪玉弟弟在外面喝醉了酒,走在大街上撒起了酒疯,他掏出手枪,将大街上的路灯全部射碎。
张作霖闻讯后,勃然大怒。他生平最恨这种胡作非为的泼皮作风了。于是,他下令将小舅子抓起来枪毙。卫队长没敢马上动手,先将戴宪玉弟弟关起来,等张作霖怒气平息后,再做打算。
戴宪玉知道自己弟弟闯祸后,打算去找张作霖求情。卫队长劝告她等一等,过几天再说。
本来,射碎几个路灯,虽然可恶,倒也不是什么罪无可赦的死罪。可是这戴宪玉弟弟自己作死。一天,张作霖来到西院,听到有人在哭泣。仔细一听,竟然是戴宪玉弟弟。他暴跳如雷,拔出枪来对卫队长说:“倘不立即枪毙他,我就立即枪毙你。”
戴宪玉连忙前来拯救弟弟。她跪在地上给弟弟求情,说:“若是弟弟真因为此事丢了性命,我怎么去见我那已是风烛残年的老父老母啊!”
张作霖回答:“我若是饶了他,我怎么去见奉天城里的老百姓?”
张作霖就这样枪毙了自己的小舅子。
经过这场变故后,戴宪玉性情大变。她和张作霖的关系越来越冷淡。后来,戴宪玉索性离开“大帅府”,到一个尼姑庵出家,终日与青灯为伴。一年后,病逝于尼姑庵,时年31岁。
当时,张作霖正在直奉战争前线督战,无法抽身。时任奉天省署秘书长的袁金凯代为写了一幅挽联:“有才不是德, 结缡辽海成一梦;无情却有情,暮鼓青灯也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