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做事无人担?“动真格”接续还款

  “法官,你再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我再凑凑,看能不能凑齐?”天色已暗,被执行人郑某站在拘留所前,要求执行员再“通融”一下。

  

  拘留所前

  郑某是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2019年6月,郑某为偿还时任妻子何某名下所欠的银行贷款,经刘某介绍,向任某借款3.5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现金及借条均由刘某经手转交至对方。后郑某、何某离婚。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经多次向郑某、何某催讨后,二人并未还款,任某遂将二人诉至法院。郑某辩称,何某与借款无关,其既不知情,亦未签字,不应由其还款。但因借款发生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何某虽未签字,但该笔借款已转入何某名下账户偿还其所欠款,故二人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判决二人限期内向任某归还本金及利息。判决下达后,二人仍未还款。任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起先,执行员跟郑某和何某联系,二人均表示自己不在华容。执行员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二人进行执行文书送达。经查控,何某账户有6600元,执行员依法对账户余额进行冻结划扣。后经任某提供线索称,郑某家中有灯光,但未见到人。得知此情况后,当日8时许,执行员将郑某传唤至法院。郑某表示,自己要回去凑钱,不论执行员如何释法明理做工作,郑某始终坚持不肯联系亲友借款。

  见郑某不为所动,报请院长批准同意,华容法院准备对郑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作用下,郑某终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开始联系家人朋友想办法四处筹钱。体检期间,筹得8000元;体检结束回到法院,郑某又筹得5000元;离执行标的仍有较大差距,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到达拘留所,看到要“动真格”了,郑某再次向执行员请求“多给半小时”筹款,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执行员的监督下,郑某在看守所外联系亲友,打了近20个电话后,终于在下午7时许又筹到26000元。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任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利息,同意以筹到的款项结案,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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