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攀枝花一桩因婚外情引发的伦理悲剧

  在网络上曾有一个问题叫做“你会为了爱而结婚,还是会为了结婚而结婚”,而这两个选择都有人支持,支持前者的人表示婚姻并不是简单的过日子,只需要关注柴米油盐就行,若想与心爱之人长长久久的在一起,感情便必不可少。

  支持后者的人则表示为了结婚而结婚,多半是因为年纪到了且对方的物质条件也不错,因此便选择走入了婚姻,而在婚姻中,物质条件是否达标才是最重要,感情可以慢慢的培养,而且既然双方都抱有“结婚”的念头,也就代表着两个人都有同一个目的,既如此两人便会为了达成这一目的而携手并进,婚姻也能长久。

  笔者认为这两个观点都各有各有道理,毕竟有人看中感情,便有人看中物质,只要能够满足一样,那么婚姻便可以长久的维持。可对于生活在四川攀枝花的女人,夏荷来说,在她的婚姻中,既没有感情,也没有物质,每天都过得十分的痛苦,她想与丈夫分开,但是她却不想让两个孩子没有爸爸,那么她会怎么做?而她又为何会嫁给一个这样的人呢?

  

  亲友们的催婚

  夏荷经人介绍,认识了她的丈夫老王,见到老王的第一面,夏荷对他便没有好感,因为老王这个人游手好闲,整日里没有个正行,如果与这样的人结婚,说不定以后的日子会很苦。而夏家人则认为老王看起来不错,说不定结了婚之后便会有所改变,再加上夏荷的年纪已经大了,该结婚了,于是他们便经常在夏荷的耳边念叨这件事,无奈夏荷只能同意。

  婚后的日子正如夏荷的所想的那样,过得很苦,老王经常躺在家里睡觉,也不出去赚钱,家中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夏荷,即使是有了2个孩子,老王还是像以前那样当一个“甩手掌柜”。这让夏荷十分的痛苦,她又要带2个孩子,又要养好吃懒做的丈夫,还要操心家中的生计,谁能受得住?为此她没少感叹自己命苦,埋怨自己不应该“为了结婚而结婚”。

  不过她还是对老王抱有一丝希望,但老王再次让她失望了,在2006年,老王与几个混混偷别人的家的牛被抓了,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夏荷对老王彻底失望了,她想与老王分开,却因为孩子迟迟下不了决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遇到了一个男人。

  

  温柔体贴的男人

  自从老王入狱之后,夏荷便带着2个孩子四处打工,生活过得十分的艰辛,就算她再坚强,说到底也是一个需要被人爱的女人,为此她没少在夜里哭泣,就在她即将绝望的时候,何大勇出现了。

  何大勇是一个温柔体贴的男人,经常会给夏荷关爱,同时何大勇对于两个孩子也很好。慢慢的,夏荷便被何大勇感动了,她觉得像何大勇这样的人才配当一个父亲,可以给孩子温暖,而像老王那样只会给孩子带去伤痛的人不配当一个父亲。

  于是原本还迟迟下不了决定的她,决心与老王离婚,然后与何大勇结婚,让他来照顾孩子。为此,夏荷来到监狱,找到了老王,表示要与他离婚,老王自然不愿意,他知道等他出去之后,肯定很难找到工作,到时候还依靠夏荷,既如此他才不会断了自己的后路。

  

  被老王拒绝之后,夏荷不甘心,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几次来看老王,想让他同意离婚,但每次都遭到了拒绝。夏荷非常的生气,她觉得老王就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不管如何甩都无法甩掉,而她则因此没有办法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此时她的怨恨像是一颗种子一样,深深的埋在了她在心中,正在慢慢的发芽。

  血案的发生

  在2013年的时候,老王因为获得了减刑,便出狱了。在出狱之后,他便立刻找到夏荷,“只要你和我约会一次,再给我一笔钱,我立马和你离婚”,夏荷听后大喜,赶紧照着老王的话做了。

  但是在做完之后,老王并没有离婚,反而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又提出了一样的要求,反复几次之后,夏荷便明白,老王其实根本不想离婚,他只是从中获得他想要的东西而已。此时,何大勇与夏荷一样,都很愤怒,他们明白这辈子都无法甩掉老王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念头出现在了两人的脑海中。

  

  “若老王没了,他们不就解脱了吗?”

  在10月的时候,夏荷先打电话约老王出来,随后躲在一旁的何大勇以及他的弟弟冲了出来...事后他们又把老王拖到山上的废弃管道里,淋上汽油后点燃了火把。他们本以为这样做肯定会万无一失,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放羊的村妇发现了老王,并报了警。

  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立刻展开了调查并将夏荷三人抓捕归案。他们因为想摆脱老王的纠缠,便动了杀心,随后将其杀害,这一行为有主观上的故意,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起案件中,他们将老王杀害之后,又用汽油焚烧,手段残忍,对社会的影响大,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笔者认为,“为了结婚而结婚”这一个选择,并不是让人彻底放弃了主见,像一个傀儡一样走入婚姻,就如本案中的夏荷,她虽然是由于年纪到了,在家人的逼婚下才选择走入婚姻,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必须完全服从他人的安排。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而且在与老王结婚以前,她便知道了老王不可靠,也就是说此时的她可以选择不进入婚姻,如果这个时候她能够与父母好好沟通,明确的表明自己的态度,有主见,那么这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因此“为了结婚而结婚”并不可怕,可怕是你自己持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如果秉着对自己未来负责、对婚姻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做好打算,那么即使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只要选对了人,也一样可以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