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告”牵出大案件,十堰捣毁一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团伙

  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宋建彬 戢子轩 秦亚南

  一张众人早已习以为常的小小“广告名片”,警方却从中看出了大问题,经过锲而不舍地深挖,揪出了一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团伙,破获一起大案。

  4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近日捣毁一个非法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犯罪团伙及其下线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8名,现场查获各类伪造的“证件”“技能证书”1300余套,涉案金额达210余万元。

  一张“小广告”,牵出一桩制贩假证大案

  案件的侦破,缘自一张小小的“广告名片”。

  侦办民警告诉极目新闻记者,4月中旬,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平安义警队员在工作中获悉,有人在辖区发布买卖各种“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的广告,并自称可以制作“机械施工操作类证、住房建设类”等相关证件。

  “这里面可能有故事。”经深入分析研判,民警意识到其中可能隐匿着一条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黑色产业链条。

  茅箭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刑侦大队主侦,“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治安、网安等多警种协同配合的联合工作专班,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坚决对制贩假证予以全链条打击。

  专班民警精准研判、循线追踪,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后通过梳理资金去向、追溯物流来源,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犯罪特征。

  制售假证上万套,获利160万余元

  专班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逐步明确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流程、分布地域、涉案资金及获利情况等,锁定了以肖某、杜某丽、杜某珍、任某等4人为首,并发展若干名下线,集“购买者、中间商、造假商、快递”为一体的特大造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团伙。

  经过前期的摸排,民警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决定收网。

  4月19日9时许,茅箭分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下达抓捕指令,参战民警冲进嫌疑人肖某家中,将肖某夫妻二人成功抓获。现场搜出各类“证件”“技能证书”700余套和已制好正准备邮寄出的证书300余套。

  随后,杜某珍、杨某波、任某也先后落网。

  经初步核查,自2019年至今,肖某团伙共出售证件10000余套,获利160万余元。

  为斩断该黑色产业链、挤压犯罪生存空间,实现对该团伙的全链条打击,专案组民警乘胜追击,通过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从该案的上游犯罪入手,沿犯罪产业链向下游追踪,争取将该团伙的若干名下线一网打尽。

  4月20日13时,办案民警连续作战,再次展开收网行动,在茅箭区源园公园附近某居民楼内,一举抓获该团伙下线林某明、曾某、陈某犯罪团伙,现场查扣假证件300余套。经调查,林某明等人从肖某团伙购买假证后贩卖,从中赚取差价,涉案金额57万余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肖某上级“海子”(已另案处理)利用办证人员受教育经历不高,对假证假网站鉴别能力不足等漏洞,聘请技术团队,冒用政府名义搭建与政府网站一样界面的假网站,同时仿制各种红头文件、审批表等政府机关公文,迷惑性极强,给有办证需求的人员辨别真伪带来极大困难。

  

  肖某指认现场 通讯员供图

  

  制作的假证 通讯员供图

  

  接受审讯 通讯员供图

  家族式作案,制作假网站应对查询

  肖某此前一直在十堰市某工地上班,2019年的一天,他偶然听到身边有许多工友聊天时都这样说,他便长了个心眼儿,时刻关注并打听关于“大型机械操作证”的信息。渐渐的他发现,此类证件在工地上特别“吃香”,是“身份”和“高收入”的象征,还是有关部门检查的必查项,很多工人因为没有该证严重影响了个人收入,而该证要求具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必须进行考试,但考试是大多数人面临的“难题”,肖某便认为自己从中发现了“商机”。

  于是,肖某开始在各类办假证的社交平台寻找“可以办证的公司”,随后结识了自称是北京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海子”。对方告诉肖某,可以低价批量提供假证件给他,于是两人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

  在明知从“海子”处购买的证件不合法的情况下,肖某仍以40元每件的价格陆续购买了一批相关“证件”,再以2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转售他人,以此从中牟利。

  不仅如此,牟利后的肖某为了将“生意”做大,他还按照“海子”的授意做起了“售后服务”工作。他们专门雇佣团队做了一个假网站,通过该网站甚至可以查询到“证件”的相关信息。有了这个操作,他便对客户承诺,从他手里购买的假证可以在官网查询到相关信息,保证没有任何人能辨别出真伪。

  为了扩大“销量”,肖某还以“肉眼看不出真假、上网能查询真伪、‘售后’有保证”等为内容,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发布“宣传广告”。这些条件让不少投机取巧的人蠢蠢欲动,甚至很多人专程找上门来购买,肖某的销路越来越广。

  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肖某邀请妻子杜某丽、妻妹杜某珍和妹夫杨某波、表姐任某等人,组成“家庭式”作案团伙拓展销路。至此,几名亲戚都开始跟着他贩卖假证件,并赚取巨额利润。

  目前,涉案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案件延伸,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涉嫌犯罪

  办案民警介绍,当今社会,技能证书变得越来越重要,找高薪工作、升职加薪、评职称等,都和一个或多个含金量高的证书有联系。但考取这些证书都需要付出不小的努力,成了很多人的一道坎。有不法分子就利用人们这一心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来牟取不当利益。

  从2021年9月开始,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了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集中捣毁了一批伪造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了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了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有力遏制了假证危害,维护了正常安全生产秩序和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但仍有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

  本办案民警介绍,案中,肖某犯罪团伙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并从中牟利210余万元,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严重侵蚀了社会诚信。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伪造的假证被大量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给社会治理与安全生产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管理社会和公务活动的重要载体和认证依据,其制作和使用的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的依赖性,任何伪造、买卖,使用伪造或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均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对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违法犯罪活动,除了公安机关加大打击震慑力度外,还需要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也离不开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的大力监督和查处。

  另外,再次提醒市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购买、使用假证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如果涉嫌使用假证诈骗等行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千万不要触碰假证件,以免后悔莫及。办理假证的行为如果情节不严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如果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