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凌晨强奸酒店女房客,潜逃过程中,又在景区强奸女游客

  徐某出生于辽宁,家庭条件很好,父母的学历也不低,而他却只有一张高中毕业证,这跟父母的婚姻脱不开关系。

  在徐某上高中时,父母的感情已经破裂,但为了他一直没有离婚,直到徐某高考结束,他们才办了手续。

  

  这件事在徐某心里是个大坎,他没有迈过去,尽管高考成绩很好,考上了心仪的大学,但他没有去报到,而是瞒着父母开始打工,等父母知道已经为时已晚。

  父母感情不好,但对徐某很上心,他从小没吃过苦,可现在下了车间,为了工时得拼命加班,有时还要连上一个星期的夜班,他哪里能吃得下这种苦,所以没干多久就换了工作。

  之后,徐某在这个厂子干几个月,然后又到另一个厂干几个月,时间过着过着,他已经27岁了。

  这天,徐某跟组长大吵了一架,他忍无可忍又一次离职,而且还向父母要了3万块钱,决定出去旅旅游散散心。

  离职当天,徐某来到火车站旁边的酒店开房,准备住一晚等第二天就去云南。

  晚上,他在外面吃完饭回酒店,可在回自己房间时,他觉得无聊于是就拧起了每个房间的门把手,其中一个房间的房门没有关好,他还真的打开了。

  房间里住得是23岁的女子小吴,她坐了一天一夜的普快,累得不行,所以到酒店后洗了个澡倒头就睡。睡觉时,小吴的大腿露在被子外面,徐某看见后色心大起。

  他进入房间,悄悄将门关好,然后扑向小吴,采取殴打等暴力方式使她不敢反抗,然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徐某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而小吴觉得这件事太丢人,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了默默承受强奸带来的伤害。

  次日, 徐某乘火车前往云南,并在火车上认识了同样去云南游玩的25岁女子小周,两人聊得很是愉快,相互加了微信,下车后,二人便各走各的,徐某去了预订的酒店。

  到了第二天,徐某准备去景区玩玩,却在前台再一次遇到了小周,小周觉得这是缘分,于是便邀请徐某跟自己一起。小周不会料到,这个决定会害了自己。

  游玩时,徐某给小周拍了很多照片,看着小周年轻漂亮,满是青春活力,他萌生出与小周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当两人走到一个偏僻无人处时,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对小周进行威胁,然后将她挟持到更隐秘的地方,强行跟她发生了性关系。

  这还不算完,这次之后,徐某又挟持小周回了酒店,然后在酒店内再次实施强奸。经过两次,徐某有些劳累,于是便躺在床上睡着了。小周趁此机会逃出房间,来到前台让工作人员报警。

  十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徐某抓获。

  时间回到前一天,第一位受害者小吴终于报了警,公安人员根据酒店的监控得知对方也是酒店的客人,并通过入住信息,知道了徐某的身份,随着案件的调查,警方也知道他去了云南,并在云南入住了酒店。

  就这样,两起案子结合到一起,等待徐某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根据报警记录、两名被害人的陈述、徐某的供述和辩解、酒店监控记录、小吴伤痕鉴定结果、相关生物样本对比结果等证据,足以认定徐某的犯罪事实。

  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徐某在酒店里进入小吴房间实施强奸;在景区强奸小周,并将她挟持回酒店再次强奸;他3天内强奸2人,其作案动机卑劣,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本案事实、性质、社会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强奸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年11个月。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案件情节稍有改动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配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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