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违规使用“小太阳”引发火灾

  本报讯 (记者 庞维双 张倩 李圣哲)据来自献县消防大队的消息,2月14日,因工人在生产车间违规使用“小太阳”取暖器引起火灾,献县一家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分别受到处罚。

  2月14日11时许,献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献县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消防员第一时间调集消防车前往处置,成功将火灾扑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扑灭后,献县消防大队调查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封闭,但该公司管理人员无视法律,擅自拆封,并故意破坏火灾现场,试图隐瞒事实真相。

  经多方取证和现场勘验后,献县消防大队认定,起火原因为工人违规使用“小太阳”取暖器对液化气罐加热时,温度过高引燃周围可燃物,大火持续对液化气罐的烘烤,导致气罐爆炸。最终,爆炸冲击波几乎摧毁了整个车间。

  献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生产负责人李某和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对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另外,献县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0000元。

  来源:沧州晚报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