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最后的高光时刻,从改嫁看宋朝女人的地位!
宋朝时期,社会发展迅速,经济更是傲视各代王朝。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中,无数女性走出家门,从事生产劳动。
当开阔了眼界后,女人们逐渐不满于封建礼教的束缚,出现人本思想。

在这样的社会思想潮流中,北宋女性地位逐渐提高,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在婚姻上。
那么,这个时代的女性,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呢?
在婚姻上,北宋女性再嫁的例子其实很多,有的甚至嫁过三次,不过这些事例大多出现在各种笔记小说之中,史料中记载相对较少。
其实,唐朝女性再嫁的现象也不在少数,尤其是在安史之乱发生之前,唐朝公主再嫁更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可是,历史上对普通女子再嫁记载得较少,最能体现宋代女性改嫁例子的资料,就是洪迈编写的《夷坚志》了。
这本书虽然很多人评价它荒诞玄幻,但不得不说书中有很多反映社会现实的故事,其中就有表现女性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共记载了61例女子改嫁的事情,也许是因为作者本就是宋朝人,所以属于宋朝的女子改嫁故事高达41例,也让后人对宋朝女子婚嫁的风气有所了解。
在《名公书判清明集》中也描写了很多寡妇改嫁的例子,其中甚至出现了有的女性三次改嫁。
因为宋朝社会风气相对宽泛,甚至还出现公公为儿媳妇操持改嫁事宜的例子。

《东轩笔录》记载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王安石,帮自己儿媳妇选择改嫁对象的事情,书中提到:
“王荆公(王安石)之次子名雾,为太常寺太祝,素有心疾。娶同郡庞氏女为妻,逾年生一子,雾以貌不类己,百计欲杀之,竟以悸死,又与其妻日相斗臭。荆公知其子失心,念其妇无罪,欲离异之,则恐其误被恶声,遂与择婿而嫁之。”
这里是说王安石的儿子不光身体不好,对待自己的夫人也不好,身为公公的王安石看不下去了,就支持儿媳妇改嫁,并且亲自为她另觅良人。
正是因为宋朝时期女子改嫁事情十分普遍,而且,当时束缚女性的思想还不太严厉,人们不认为女子改嫁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宋代大文人范仲淹的母亲,在他年幼时就改嫁他人,据史料记载:
“仲淹二岁而孤,母更适长山朱氏,从其姓。”
由此能看出,范仲淹并没有对母亲改嫁之事进行掩饰,反而大胆谈及母亲改嫁,并且对母亲和继父十分孝顺。
因为丈夫去世而改嫁的秦国大长公主,这位公主出身极高,哥哥是宋太祖赵匡胤,正因为后台很硬,所以行为上更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史料中提到这位公主时记载:
太祖妹秦国大长公主,“初适米福德,福德卒。太祖即位,建隆元年,封燕国长公主,再适忠武军节度使高怀德,赐第兴宁坊。”
因为丈夫去世而改嫁的公主,其实数量并不多。

不过如果算上被金国强行占有的公主,那就很多了,著名的顺德帝姬(赵缨络)就是其中一位。《宋史》记载:
“顺德帝姬:初封顺福公主。改号帝姬,寻改封顺德。下嫁向子扆。”
这就是说顺德帝姬最开始是下嫁给驸马向子扆(yǐ),后来金国入侵,顺德帝姬因为身份高贵,再加上相貌较好,被金国掳走,史料记载这段历史:
“绍兴七年,即金天会十五年,完颜亶三年九月,顺德帝姬至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以其未奏虏廷,遽离粘没喝寨,指为私逃,要留寨中。未几,死。”
顺德帝姬死在按打曷的营寨里,在这之前,她还有一任丈夫,就是曾主持靖康之变,死后被追封金朝秦王的完颜宗翰。

由此来看,宋朝的公主虽然再嫁得很多,但其实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身不由己。
不光公主改嫁过,就连宋朝的皇后都出现过改嫁的事情。
宋真宗的皇后刘氏(刘娥)就是再嫁之妇,典籍记载:
“始嫁蜀人龚美,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
宋仁宗的光献皇后也曾经改嫁过,根据史料记载:
“李观察,士衡之孙,左侍禁化先者。少好神仙事,父母强令娶妇,遣行人议曹氏之女。及礼席之日,曹氏已入门,化先瑜垣而走。曹氏复归。后曹氏选纳为后,慈圣光献是也。”
由此可以看出来,光献皇后先是嫁给了李观察,但因为他逃婚,光献皇后一气之下改嫁,最后被宋仁宗收入后宫,当上了皇后。

这件事如果放在别的朝代,可能会引起很多迂腐大臣的反对,可在宋朝却显得稀松平常,足以见得北宋时期女性的婚姻权大多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很多人的思想里,可能会认为唐朝公主的婚姻自主权更大,因为唐朝光是再嫁的公主就有23位,其中不乏像太平公主一样养面首的公主。
单纯从数据上来看,似乎是唐朝的公主改嫁更多,但如果究其原因,其中很多地方有待商榷。

首先就是宋朝公主早夭的比较多,很多公主都没有活到成年,所以宋朝出嫁的公主并不多,既然公主总体数量就远远少于唐朝,那改嫁的少也就情有可原了。
其次,除了早夭情况以外,其中还有政治原因。
唐朝公主的权力之大十分出名,甚至有很多公主在皇权斗争中占据主要地位,尤其是太平公主,更是被当作女皇武则天的接班人培养。
宋朝的皇帝为了避免本朝公主受到唐朝的影响,从一开始就有意地限制公主的权力。
宋朝公主出嫁后不开府,驸马不得担任要职,因此,很多有上进心的俊才并不愿意迎娶公主。

到了宋朝中期,皇室开始用女德来教育公主,导致宋朝的公主大多远离朝堂,在深闺后院度过余生。
唐朝与宋朝不同的是,因为唐朝崇道尊佛,各民族之间相互融合,是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这就使唐朝的社会风气更加开放。
女皇武则天的横空出世,也影响了当时的女性地位。
因此,从社会环境来看,用史料有明确记载的公主婚姻状况,很难反映出宋代女子在婚姻权利上的地位。
那么,宋朝女性的离婚,是不是她们本人的意愿呢?

宋代的律法基本继承唐朝,《宋刑统》中就婚姻破裂做出过解释,在某种程度上也和唐朝的律法如出一辙,其中就包括七出、义绝以及和离。
七出就是指丈夫可以休妻的七种理由,分别是:
“无子、淫泆、不侍奉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和恶疾。”
这七种理由都是站在男性角度考虑的,由此反映出古代父权社会下,女性所遭遇的不公。
至于义绝以及和离就是和女性的意愿有关了。

义绝是指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出现了严重的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这里所指的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在男女双方的标准上有所不同。
女性主要有辱骂男方长辈的行为,男方就可以提出义绝;
而对于女方来说,只有男方如果殴打女方长辈才可以构成义绝。
关于伦理方面也不同,男方只有和岳母构成不伦关系,女方可以提出义绝;
而女方无论和男方哪位长辈构成不伦关系,男方都可以提出义绝。
由此可见,即便在女性地位较高的北宋,婚姻法仍主要是保护男性的利益。

在这三种婚姻破裂关系中,只有和离是相对公平的。
它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但是与前两项不同的是,和离是作为义绝的一个补充条款而存在,在《户婚律》中提到:
“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壹年,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这句话是指,如果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和离,那女方才可以不接受任何处罚,如果只有女方要求和离,在《户婚律》中也有提及:
“妻妾擅去者,徒贰年,因而改嫁者,加贰等。”
当时,女方如果想要和离,那就一定要拿到丈夫手写的和离书才算作数,要不然只能在夫家煎熬度日。

不过宋代很多女性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采用了曲线救国的方式,就比如著名女词人李清照。
李清照改嫁张汝舟后,发现张汝舟想要霸占自己的金石收藏,在得不到他手写和离书的情况下,李清照以渎职罪检举自己的丈夫,最终张汝舟被判流放,两人的婚姻关系也就此解除。
由此来看,宋朝的女性虽然不像唐朝一样自由,但相比其他朝代而言,还算是较幸运的,在婚姻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但自南宋程朱理学兴起后,封建社会对待女性的要求更加严苛。
纵观其后的元、明、清各代,北宋时期竟已成为古代女子最后的高光时刻!
参考文献:
《宋刑统》
《宋史》
《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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