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竟被表兄妹夺去部分父母遗产!继承难道还有什么特殊条例?
今日发生了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
独生女继承房子,表兄妹竟然也有份?
事情原委是,小刘的父母意外死亡,而按照其法律规定,剩下的遗产因为没有留下遗嘱,所以由父母与子女继承。
小刘的爷爷奶奶继承了一半财产。
如果爷爷奶奶出了什么事情,财产就会落到姑姑与叔叔手里。
那表兄妹自然也是有份了。
所以,如果大家想将遗产留给孩子,还是尽快做好遗嘱。有不少人发生意外之后,巨额家产被家里亲戚分割,甚至于将三角债务留给孩子,以及一些大大小小的事宜都应该提早做准备,以免被外人找律师夺钱财。
(一定要按照正规的格式,不然是无效的,包括借条之类的都是属于要格式正确,并且需要辅助证据,类似于视频,语音……才能作为佐证使用。不然容易被律师找漏洞。)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养女、养子、私生子、私生女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是能继承家产的。
难道留下遗嘱就能完全有用了?
大家不要忘了户口。
特别是针对于一些一线城市以及老房子拆迁问题。
凡是成年之后,户口是否迁移都是需要经过本人意愿的。
而户口息息相关着老房子的居住权以及拥有权。
只要是户口主人,血缘关系的所有孩子都有着继承权。
所以,就算是出现遗嘱都无法剥夺其这样的权利。
在一些大城市拆迁之后的房子同样是具备这样的属性的。
所以,这些老宅以及户口所在地址财产都是根据户口本名字所决定的,如果不确定,一定不要随手让人加入户口。
一旦对方已经成年的情况下,除非他自身想要迁移,不然也是能分走房子的部分权益,乃至以后拆迁都能占一份。
以及其他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条例:
1)、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2)、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3)、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4)、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有权以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与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参与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5)、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只要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与其仍为合法夫妻,即便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再婚,其仍为被继承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
6)、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份额仅为被继承人子女应当享有的份额。
7)、遗产的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继承遗产的方式:
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第一种是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第二种是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第三种是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针对这些社会上奇奇怪怪的现象,我还是觉得社会人情已经淡薄了。
包括现在所说的,养儿不能防老。还有不少为了继承钱财不择手段的,这种利益至上的行为实则是毫无人情味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重感情,有人情味成了一种"直傻"的代名词。现在的小孩都爱攀比,独生男孩女孩都爱向家里索要房产,甚至家里没钱便希望离父母远些。
愿法律不要成为赚钱的工具,人与人能更加有同理心,能更加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