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初恋》
初恋
昨天与人聊起初恋,现在又了周作人《初恋》散文,不由想起我的初恋。
我的初恋在我脑海中是永久存在的,偶尔回忆,还是会红着脸。回忆的倒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个年代,九年里,眼里只有她。那时候根本不懂爱,也不配说爱,只能说纯纯的喜欢,喜欢看看她而已!
我才是贾宝玉的年纪,三年级的样子。我算是丑小鸭,放人堆里倒很出众,黑的可怜,长得可恨,根本不会让人喜欢的。我当时对美与丑也没有特别的概念,喜欢她也只是她的成绩好,还写了一手漂亮的字,后来我的书法还超过她,当然,不是因为她而喜欢书法,又因为另一个女同学而喜欢书法,其中却没有爱情的成份。
现在四十一岁的我,回忆初恋,又似有点唐突。看了表,凌晨四点,睡又睡不着,听着电台的散文朗读,总该写点东西吧!
思绪似乎摇曳着我的脑海,能抖落的文字也就酿成了此篇文章。
那时候的我,让我好生羡慕,可以那样真那样深的喜欢一个人,现在就没有了,而是喜欢一个人了。
刚刚查了微信,她竟然也拉黑了我,正好,写出来也没有那么尴尬。毕竟,我也没有想表达什么,甚至也忘了她的样子,所以,名字我也不想提了。
初恋,让我用一个词来代替,一定是“蠢蠢欲动”,我与朋友也如是说。我用了九年去喜欢一个人,那时候的我也是让我骄傲的。
喜欢,是一种态度,也让我愿意付出劳动的。现在想来,自然的快乐,并且十分的幸福。这劳动说来又是一段记忆,毕竟九年里十八次的收割稻谷,我也是尽了全力。
为了靠近她,我老往她家跑,乃至她父母也当我像儿子一样,也幸好没当我是女婿,不然,此刻必定伤心的。那时候也没有那个概念,说我早熟吧!那确定十岁就对异性有感觉,说晚熟吧!我又是二十多岁才有性的概念。我的人生倒又是挺奇妙的,我自己也说不来,很多时候也是随着性子去做事。
那时候,又是那时候,拖手没有想过,亲嘴也没有想过,身体更没有反应过。纯粹,绝对的纯粹,只是想和她同桌,一起值日,一起打算卫生,仅此而己。连过家家都没有,可能当时她都不知道我喜欢她,毕竟,我没有表白过,算暗恋吧!后来,同学聚会我才将此事说出来,大家觉得平常,我更觉得平常,因为她了她老公,我还请了她一家人在广州莲香楼吃了一顿。
以前,每次回家还是会去她娘家,近几年都找不理由上门,只是每次会望一望她娘家的方向,脚却没有挪动的欲望。
也许,很多人不认为是初恋,但我一定以及确定是初恋。初恋是一种感觉,也是一种态度,毕竟蠢蠢欲动过,爱与不爱己不重要的,现在的回忆也是那时候的光阴。
别了,初恋,别了,三十年前的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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