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审”调解离婚纠纷 联动巧解邻里矛盾 | 我为群众办实事(330)

  婚姻起矛盾 法庭云审巧调解

  西峡法院

  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米坪法庭通过网络云庭审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被告于2008年5月份在深圳打工相识并恋爱,2011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2013年3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13年6月生育一女。被告王某于2020年5月前往打工至今未归,原告独自一人在家照顾孩子,原本就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的双方感情逐渐破裂。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米坪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感情经历,决定先对案件进行调解。由于被告身在国外,无法电话联系,于是法官通过微信语音通话形式与其进行沟通。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并且对女儿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产生巨大分歧,承办法官决定分头进行调解。法官首先耐心倾听原告诉说自己独自一人照顾孩子的不易,并及时进行安慰,又通过微信语音通话对被告进进行劝解,让其理解原告的不易,同时积极寻找突破口,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进行调解,最终被告同意做出让步,愿意接受调解。

  当天上午,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云庭审让原被告面对面的交流,双方的态度都比之前好了很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确实矛盾已久,也分居多年,且被告表示不愿意回国,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了,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双方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配也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携手联动 共同化解邻里纠纷

  卧龙法院

  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庭长刘小宁,与王村乡董营村村民委员会、王村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道,用两天时间圆满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胡某与董某是同村邻居。胡某将木材及农用车放在自家房屋西边,占用了一部分公用通道,董某有一辆家用轿车,因为胡某堆放的物品,车辆进出容易发生剐蹭,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产生积怨,乡司法所曾多次参与调解,均未果。随后,董某一纸诉状,将胡某起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刘小宁联系原被告询问纠纷起因,但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是对方的错。为厘清案件事实情况,刘小宁即来到案涉现场进行勘验,查看胡某堆积木材、停放农用车的实际情况,测量余留道路的具体距离。多次参与调解的王村司法所田所长也来到现场,说明双方争执的起因。

  在现场交谈中,感受到当事人有排斥情绪,刘小宁便用拉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聊天,慢慢让其打开心扉,再询问了解双方诉求。弄清了双方纠纷症结后,刘小宁对解决双方矛盾提供了多种建议,并与村委会一起,从邻里和谐相处、和气生财等方面教育引导双方要依法依理处理问题,不可因一时斗气影响多年的邻里和谐,逐渐消除双方的心理隔膜。

  隔日,刘小宁来到案涉现场,再次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交流、耐心劝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均承诺在三天内将妨碍通行的物品自行移除。至此,困扰邻里已久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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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云审”调解离婚纠纷 联动巧解邻里矛盾 | 我为群众办实事(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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