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调解之窗】楼上跑水楼下被淹 倾力调解握手言和

  春节前夕,临淄区金山镇居民姚某气冲冲地来到金山司法所,希望能够帮他调解与邻居王某家的纠纷。原来,王某家住姚某楼上,由于厕所换热器漏水时双方都不在家,致使姚某家中被淹,家具物品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事后,姚某向王某要求赔偿,双方因对物品损坏程度和赔偿价格意见不统一,产生了纠纷。

  金山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和双方争议焦点,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一起来到姚某家中清点查验被损坏的家具物品并逐一进行登记,对存有争议的向超市人员进行了估价。随后,调解员向双方普及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侵权纠纷的责任承担等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的就相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经过调解员耐心的说理释法,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王某向姚某赔礼道歉,并当场支付造成的实际损失费用,同时,姚某也对赔偿金额做出了让步,并主动开车带王某挑选了新的换热器,帮其进行更换。就这样,一场邻里纠纷化解于无形,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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