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嫌法院判决慢,连捅数刀致女律师身亡!

  世界十大危险职业

  高空作业的建筑工人

  从天而降的特技演员

  排雷工兵、战地记者

  …………

  

  随着社会发展,矛盾激化的多变

  医生、律师也成了高危职业

  前有眼科陶勇医生被病人砍伤左手

  现有抚顺女律师被委托人持刀杀害

  

  相传女律师生前为当事人

  不仅尽职尽责还尽心尽力

  委托人何以丧心病狂痛下杀手?

  一起来看背后的故事

  01、热点解说

  2021年8月14日,抚顺市律师协会发布讣告,称女律师董女士在工作中不信身亡,终年50岁。

  

  一个女律师遭委托人刀刺伤后不幸身亡的真实事件进入大众视野。

  嫌疑人金某此前因涉及一起房屋产权纠纷案,寻求律师帮助。

  2003年10月13日,金某以5000元购得用地面积79平方米,占地面积47.4平方米的房屋一处。期间未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金某出国打工,将房屋借给朋友居住。

  朋友去世后,其后老伴儿子王某未经金某同意,在2017年9月12日将房屋卖给张某。

  2019年金某回国后发现房子被卖,多次要求张某腾房遭拒,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

  1、确认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2、判令张某立即搬出该房屋。

  金某认为自己系房屋合法所有权人,虽暂时未办理更名过户,但作为实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受保护。

  2020年9月5日,法院审理认为,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无权提起。金某非请求确认无效的《房屋买卖协议》的当事人,以原告主体资格提出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于法无据,诉讼主体错误。裁定如下:驳回起诉。

  一审败诉后,金某委托董律师代理二审。

  2020年9月16日,金某找到董律师,董律师接下委托,不到一周时间完成立案,由于预立案没给上案号,再一开庭就是2021年。

  2021年7月8日开庭后因天气太热,董律师还开车送金某回家。

  金某嫌弃二审拖沓,审理过慢,一直催要二审判决结果,非要见面沟通。为了能够当面给金某解释法院审理判决程序,双方约定8月14日见面。

  当日,金某来到董律师婆婆开设的法律服务所,询问董律师代理案件进展。

  金某支开董律师婆婆,没曾想董律师婆婆转身往屋里走,也就两三步的距离,就听到董律师的惊呼声和求救声。等董律师婆婆返回,金某已行凶完毕,现场满是鲜血。

  

  董律师的公公婆婆合力制住金某,拨打急救电话、报警电话。

  董律师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据透露,一共捅了4刀,三刀伤在头部,一刀扎在腋下偏上的位置,正好伤到大动脉。

  

  金某被逮捕,经审讯表露只是对董律师的服务不满,想伺机报复发泄不满,才会持刀行凶。

  8月15日,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表明金某已被刑拘,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8月15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发布通告,悼念董律师。另外还说明将和抚顺市律师协会以及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善后,协调执法、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凶手。

  【法保网评析】

  其实案件审理之所以处理得不快,整体较慢,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民事诉讼量大繁琐且复杂,案件审理需要时间,法院需要排期,并不是律师能主导的。

  

  律师不仅仅是一份职业,这个职业代表着守护,这个职业付出的心血不尽其数。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律师维护着法律的实施,维护着社会的法度秩序,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正如辽宁省律师协会所说: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的守护;维护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

  不仅仅是广大律师们或是法律服务行业人群,还有其他社会群体,都应该在对董律师的不幸遭遇哀悼痛惜的同时,强烈谴责血案的犯罪嫌疑人,一起助力建设法治基建下的和谐社会。

  02、法律扩展

  金某之所以犯下大错,是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审理判决程序不清楚,借此我们来深入学习了解一下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清楚明晰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一、起诉与受理

  1、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基本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口头起诉也有例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中最好写明案由,应当记明以下具体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受理

  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给出裁定:

  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或口头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权利及义务。

  二、开庭审理

  1、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

  宣读勘验笔景。

  2、辩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

  

  3、笔录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4、宣判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审程序】

  【二审程序】也可称上诉程序或终审程序,直接理解就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

  一、上诉期间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状

  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三、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拒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仍将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服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

  【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一、提起

  1、人民法院提起的

  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才能由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一般情形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次的执行。

  2、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两年后据以作下;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来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3、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

  03、补充小记

  据悉,董律师家庭幸福,还有一个儿子,为人孝顺,深受公婆喜爱。同时,她还热爱公益事业,尤其是为妇女儿童维权方面作出了贡献。为子、为母、为人,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董律师都做到了尽善尽美。

  董律师的不幸让人深感痛惜,同时也提醒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维护法律的公义,保证法律的公平。

  

  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最理想、最平和的方式,个人还是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要清楚认识到律师只能尽力争取做到做好的结果。

  另外,对企业来说,解决纠纷的好方式还可以是打造专属法务团队,在纠纷出现前,防控风险,避免损失。

  注:文中人名为化名,引用案件信息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案号为:(2020)辽0411民初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