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欲独占父亲存款房产,妹妹为家产起诉亲哥,法与情都没钱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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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传统观念越来越受到女性的排斥。尽孝的时候说那女都一样,分家产时却说女儿是外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很多女性为了和家里的兄弟和睦相处,也不会提出这种分家产的要求,导致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这项权利。一旦有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就会受到来自道德方面的压力。那么,究竟是该守法还是守俗呢?

  

  日前,四川洪雅法院柳江法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男子邓某兴去世后,遗产包括银行存款80余万元、房屋一套以及两家电站的。邓某儿子邓某军认为按当地风俗,自己是唯一的儿子,理应继承全部遗产。可是,邓某的妹妹和母亲不认可这个结果,一纸诉状将等某军和其奶奶一起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的公开审理,妹妹邓某兰和母亲何某获得了属于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

  

  对于这样的案件,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女儿不应该争夺家产,这种情况自古如此。

  其实,我们现在的很多风俗习惯都是一知半解的。古代女儿出嫁之后,与娘家可以说是彻底的两家人,一切以夫家为尊,孝与不孝也是看丈夫而定,因此女方也不再参与日后娘家财产的分配。

  

  而现在,法律赋予了儿女同等的赡养责任,女儿同样要承担赡养的义务,这样法律也就给了女性同等的继承权利。这种权利会随着女儿承担的责任多少,来判断女儿应当继承多少遗产。很多家庭会通过协商来解决遗产问题,极少数的家庭会为此闹到法院。

  那些闹到法院的家庭,其实总有一方是“法与情都没钱亲”的,这些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子女全部尽孝,之后儿子全部把财产占为己有;另一种是女儿本身就没有尽孝,还要来争夺遗产的;第三种就是女儿一直在尽孝,儿子么有尽到抚养义务的。

  这三种不分是非,光等着捞好处的人,才是这类案件频发的根源。在他们心中,钱比任何东西都重,包括亲情和法律。

  对于这类的亲人,真的不要也罢,该上法院就上法院,没有什么好顾忌的,这种笑话谁愿看就谁看。这类案件多了,自然就习以为常,大家就都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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