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待证,没有明文规定公共交通免费,有些人偏要突破规则
近年来,有些个人就是要突破规则,利用退役军人优待证,去尝试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行为?下面就这个问题,从正面和反面两个方面分析来给出点评。

一、褒奖鼓励
褒奖这类行为,可以凸显退役军人和公民们对国家和道德规范的尊重,以及对法律条款的尊重。可以说,这种坚持正义的精神,有助于造就一个规范正常、文明有序的公共秩序。此外,这种正义行为也可以给公众、包括退役军人在内的全体市民树立榜样,引导全体公民建立健康的心理模式。
二、坚守法律
另一方面,对于采取未授权的行为,就必须维护法律,杜绝藐视法律的行为,这也是构建一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全民查处犯罪行为的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所必须做的。犯罪者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戒,并关押,坚持司法公正。必须牢记优待证的规定,严格依法潜规则,对违反者必须依法惩处。此外,要加强教育,避免宣扬一些不正确的观念而忽视正常社会行为准则,鼓励退伍将士向社会贡献新的能力和技能。
三、尊重老兵
退役军人优待证无疑是为表彰老兵的贡献,对老兵的一种关爱、尊重。因此,应该在民事争议的情况中,尊重老兵的权利,即使发生违反法律的情况,也要综合考虑,从宽处理,并给以最大的保护和关爱。
四、加强管理
最后,要加强优待证的管理,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公职,强化检查,对于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引导有争议的行为遵守法律,而不是任由其一意孤行。
综上所述,对于要突破规则而利用退役军人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免费的行为,我们要看准是否是尊重道德规范、以及法律条款的行为,如果是,则可以褒奖鼓励其报答社会的精神,让其成为正义的模范。但实施时可不能偏离法律规定,切忌藐视法律,一旦藐视法律,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要尊重老兵的权利,以宽松的态度对待,而且应该加强优待证的管理,当出现违规行为时,要迅速找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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