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磨千万女子的缠足,起因让人咋舌,试缠两月试紧两月听着都疼
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说法。在男权的古代,汉族人对女子身材美好的追求由来已久。汉朝以身姿窈窕的赵飞燕为美;魏文帝喜欢打扮华丽并将头发挽成蝉翼形的妃子;而唐朝,由于民风开放,且有上官婉儿、武则天、杨玉环这些女子的相继出现,社会容许袒胸露背,崇尚的女性体态美是额宽、脸圆、体胖。
到了宋朝,多在文学上颇有造诣的统治者们受到历朝历代歌颂女子身材姣好、步履轻盈的诗句的影响,开始推崇缠足。缠足便始于宋朝皇室及上层社会,《鹤林玉露》中有记载: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宋史·五行志》也有:“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
包括豪放派词人苏轼和辛弃疾都写过歌咏和赞美缠足的篇章。
《菩萨蛮 咏足》——苏轼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菩萨蛮》——辛弃疾
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蓦地管弦催。一团红雪飞。曲终娇欲诉。定忆梨园谱。指日按新声。主人朝玉京。由于皇帝和官员都以小脚为美,民间百姓也就跟着以小脚为美。自此,便挂起了缠足风,“三寸金莲”紧跟着就出现了,它代表着赞美女性脚美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甚至有女子因为脚不够小而被人嘲笑、嫁不出去的现象。说白了女子缠足的起因就是因为当时男人的审美观,起因的确让人咋舌。
据史料记载:女子四五岁时就开始裹脚了。由于缠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好看,首先就要限制脚的成长,并把已成长的脚拗折弯曲。那么年龄越小脚越软也就容易裹小,但是太早裹足,又有脚裹好了不会走路的可能,且年纪太小,会无法忍痛。所以一般女子裹脚的年纪就在四五岁左右。
试缠两个月,试紧两个月,下来是把脚趾卷到脚底的裹尖,然后是脚趾熨帖到脚底板的裹瘦,再是裹弯,直到脚长好骨骼定型了才算完,听着都疼,而且这一遭下来遭的罪,鸡眼、甲沟炎、骨髓炎、骨骼畸形等。十指连心,跟何况是一整双脚。这种层层切骨、刻刻痛心的苦竟然还延续了千年之久。
女子缠足只是因为在男权社会,为了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要求女子被禁锢在闺阁之中,便于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加之逐渐盛行起来的社会风气多数人都认为缠过的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因为受到摧残行动不便,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柳,让人觉得如弱风扶柳般煞是好看。社会也就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变态的审美观,甚至认为摧残女性身体而塑造出来的“美”是理所当然的!以至于女子只能困受闺阁、孤陋寡闻、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饱受身心折磨。
万幸到了清末,维新派出现,大力倡导反对缠足,在广东上海也相继出现“天足会”。天平天国的领导人洪秀全还下令“妇女不准缠足,违者斩首。”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而在缠足这一陋习被废止上出了最大力的却是一道“禁止娶脚小女子为妻的命令。”由此可见,在当时思想落后的社会,冥顽不灵的父母到涉及了女儿嫁人这一层上才放弃为女缠足。
所幸在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病态的观念已经是过去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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