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父子欠债难履行 看执行法官如何让案件获得最优解

  近日

  经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部门

  正向引导和全力调处

  一起两被执行人为父子的借贷纠纷案

  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案情介绍

  被执行人洪某甲和洪某乙系父子,两人共同从事个体养殖。2018年1月,为购买养殖所需物资,洪某甲与洪某乙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14.5万元,双方约定了利率和还款时间。因经营状况不佳,洪某甲父子在借款期满后无力偿还。

  

  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刘某起诉洪某甲父子,在法院调处下双方于2022年2月达成调解协议,由洪某甲父子分期向刘某偿还借款本息。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洪某甲父子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为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依法对洪某甲和洪某乙采取了冻结账户、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同时多次对两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劝诫,督促两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洪某甲反复提出希望独自承担还款责任,请求解除其子洪某乙的失信惩戒。而申请执行人刘某因对两被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失信的行为心存怨气,坚持要求洪某甲父子一次性付清执行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结果

  “执行法官,这笔债务由我一个人承担,法院能不能解除对我儿子的失信惩戒措施?”被执行人洪某甲梗咽着恳求执行法官。“我也身为人父,能理解你的心情,但你提出的诉求不符合执行政策,你们还是拿出积极务实的态度对待本案。”执行法官一面安抚洪某甲,一面向其阐明法律规定。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针对两被执行人暂无全额履行能力的现状,执行法官采用正向引导的方式,向被执行人洪某甲详解法律规定并剖析人情事理,劝导其走出思想误区,以正确态度处理该案。经过释法和感化,洪某甲父子努力筹集了部分款项。执行法官随即乘热打铁,在事先安抚劝解刘某后组织双方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洪某甲父子向刘某先行兑付部分欠款,剩余款项分期付清。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执行部门在征得刘某同意后,解除了对洪某甲父子的惩戒措施,案件获得最优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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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潭中院新媒体

  编 辑丨徐觉龙

  校 对丨刘 静

  审 核丨程志军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父子欠债难履行 看执行法官如何让案件获得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