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丨楼上漏水起纠纷 法院调和邻里情
“多亏了法院的调解,不仅解决了纠纷,还让我收获了一个好邻居啊!”近日,拿到赔偿款的霍某某激动地说对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伊敏河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图雅说。
前不久,家住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新源区的霍某某发现家中房屋漏水,导致室内墙体、家具、地砖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立即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经查看,其房屋漏水系楼上王某某的家中未关水龙头造成,但在与王某某协调赔偿事宜的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霍某某将王某某诉至法院。
收案后,法庭仔细分析案情,并向当事人释明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费用高、耗时长,无疑会加重业主们的负担,未免得不偿失,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先对案件进行调解,且王某某提出该房屋已租赁给韩某某使用。
由于案件涉及三方当事人,法庭便通过微信、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原、被告、第三人各方一一进行深入沟通、释法说理,接着又实地走访物业公司,进行了解现场情况。在法庭的悉心调解下,第三人韩某某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并当场将赔偿款项支付给霍某某,收到赔偿款的霍某某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文稿丨王明范
编辑丨赖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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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域社会治理丨楼上漏水起纠纷 法院调和邻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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