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取证程序 提高办案质效 小店区出台新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以未成年人被害人陈述为核心证据,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以一次询问为原则,禁止进行诱导性询问……6月11日小店区检察院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联合公安小店分局出台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指引》(以下简称《取证指引》)。

  《取证指引》共49条,从七个方面对取证程序进行了细化,分别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案、立案,人身检查、鉴定,现场勘验,电子数据的提取,被害人询问,证人询问,以及犯罪嫌疑人讯问。

  新出台的《取证指引》具有四大亮点。一是明确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以印证证明为最优证明标准,同时建立以未成年人被害人陈述为核心证据的多元综合求真证明模式。二是通过设置专门章节对刑事案件中的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调查核查、取证程序规定了公安、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三是对延迟报案性侵案件的发案、延迟报案理由、被害人询问、证人询问进行了详细规定。四是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以一次询问为原则,使用引导性询问、禁止进行诱导性询问;询问未成年人被害人依据建立友善关系、认知能力测评、规则建立及提出问题的四步询问法进行;问题设计应当遵循开放性问题到封闭性问题的路径。

  据介绍,《取证指引》的出台,将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前移至刑事案件发案阶段,实现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从线索发现、调查、核实到办理的同步协同推进,提高案件质效的同时,进一步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刘友旺、张 艳)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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