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春之“苗”,闽清检查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林玉 王鲁南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为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扎实走好“惩治”“综合保护”“德育”三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青春之“苗”,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从严惩治,以法为刃“除害护苗”
孩子受的伤是全社会的痛。一直以来,闽清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在诉讼各个环节依法严惩。2020年以来,该院已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
“近年来,侵害未成人犯罪案件不断上升,案件背后我们也看出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比如有的孩子遭性侵,旅馆、宾馆、酒店等不强制报告等。”闽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玉说。
为斩断罪恶“魔爪”,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全方位到位,闽清检察院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推动“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双轨运行,通过联合该县纪委、教育局、卫健局等部门发文规范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程序,督促教育行业对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人员发出“从业禁止”。同时,该院还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推行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情况“每案必查”机制,确保侵害“旁观者”积极转变为正义“守护者”。
截至目前,该院针对县域内教职员工从业情况累计查询4624人次,督促处理问题人员2名,有效消除青少年遭“身边人”侵害风险隐患。
同时,聚焦宾馆内未成年人侵害案多发情况,针对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向闽清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监督宾馆行业规范经营,督促相关经营者签订落实“五必须”“四个报告”承诺书。
另一方面,该院还完善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有效避免被性侵未成年人因接受多次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综合保护,以法为篱“培土蹲苗”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化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近年来,闽清检察院持续贯彻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以“未检+监护”“未检+帮教”“未检+救助”多项机制,构筑起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谢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好好学习,不负你们对我的期望!”因年少无知,未成年人小闽、小海受他人教唆实施了盗窃,鉴于他们到案后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犯罪后自动投案,有悔罪表现,闽清县检察院依法对小闽、小海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闽清检察院发现小闽、小海的父母存在监护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遂向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导家庭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小闽、小海家中及学校走访,了解他们生活、思想状态,对其及监护人开展法治教育、亲职教育,修复亲子关系,并通过异地帮教、公益劳动矫正等方式,引导他们走出“歧途”。附条件考验期满,小闽、小海与父母的关系也得到改善,真诚悔改,表现良好,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他们争取“重启”人生的宝贵机会。
为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闽清检察院以“未检+监护”机制,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截至目前,已制发督促监护令25份,并以定期开展家庭、社区、学校“三回访”方式持续跟踪监督,确保督促监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做深做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我们还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会签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成立闽清县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探索构建全链条全流程式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模式,通过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失职父母’提升监护能力。”闽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玉表示。
同时,为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闽清检察院还打造“未检+帮教”机制,让迷途之心知返。
该院通过深化“检察+”多元化观护帮教机制,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打造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帮教预防工作全天候、全阶段远程监管互动。此外,还联合爱之翼社工组织、爱心企业开展社矫青少年“一对一”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会,为2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另外还以“检家社”观护模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3人次,其中复学6人次,顺利就业15人次。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闽清法院还以“未检+救助”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办实事、解难题。
该院成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小组,打造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理机制,先后为8名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7万元;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低保办理、学习指导、生活帮扶等社会救助,通过建档长期跟踪帮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家庭脱困、脱贫。此外,该院探索创新由监护人、检察机关、乡镇政府三方共同参与的资金监管机制,采取“代管+发放”模式为一起性侵案件中的被害未成年人每月定额发放救助金直至成年。
德育入心,以法为霖“灌溉助苗”
闽清是陈祥道、陈旸两位礼乐大家的故都,被誉为“礼乐之都”。为更好地继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闽清检察院将礼乐文化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创设了“礼乐教化守护‘梅’好未来”未检品牌。
在此基础上,为打磨出“德治+法治”教育金品牌,闽清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持续深入县域内各中、小学校园调研德育课程体系建设、学生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并就如何推进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如何实现德育课程功效最大化等问题多次与教育部门会商,深入推进以陈祥道、陈旸礼乐文化、黄乃裳爱国主义故事为引导的德育文化建设。
该院还积极探索以礼乐二陈文化激活未检工作新模式,拟于白河江橄榄种植园建立“礼乐文化帮教实践基地”,尝试通过组织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等,促使青少年以情理交融、美善相济的方式切身实地感受礼乐文明魅力,引导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形成感知礼仪、践行道德、崇法敬法的良好习惯。
针对家长、学生及教师等群体的不同普法需求,该院则量身定制20余项“法治菜单”,坚持“你点我讲,按需授课”原则,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选派14名青年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开设“梅好未来”学法网络直播间,以直播形式讲授身边案例、分享法律知识、开展实时互动,实现全县29所中小学法治宣传全覆盖,受众4万余人次。
检爱同行,共护“少年的你”。下一步,闽清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梅’好未来”品牌创建, 凝聚多部门强大合力,以法为翼护佑青春之“苗”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