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昌小学、初中入学政策公布!

来了来了
今天(6月15日)
南昌市教育局公布了
南昌义务教育入学规定
事关孩子上学
赶紧来了解~
南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
01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通过“南昌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及南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
幼升小、小升初信息采集的时间分别为8月14-24日、7月17-27日。
其他县区及湾里管理局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时间由相关县区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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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全面清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学区范围由各相关区教育部门分别于7月28-31日、6月23-30日公布。
点击下方名片进入南昌本地宝,在对话框发送【学区】即可获取往年南昌各区县学区划分情况。2023年学区公布,也将同步更新~
01
小学年龄要求
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故未按要求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02
招生依据
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的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3年初中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
03
报名要求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的幼升小、小升初报名工作按照属地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由“入学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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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学生信息采集
经“入学平台”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及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
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提取及核验信息为:
A.具有本市城区户籍。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提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B.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
05
学区生源及其类别认定
城区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入学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可上下滑动查看)
学生入学类别顺序为:
第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生及其父母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下同),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学生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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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房产认定
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07
报到安排
“入学平台”提取核验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提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依据“入学平台”发放的“电子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0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可上下滑动查看)
南昌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或编班。
2、坚持“公民同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3、坚持“唯一志愿”。每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只能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4、坚持“两个统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志愿填报时间、统一录取时间。
三、工作安排
1、核定招生计划。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条件标准,运用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通报等,严格核定辖区内各级各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义教科、社管科备案后下达。控制办学规模,原则上招生计划数不超过该校当年毕业生人数;优先将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有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但暂不具备转为公办学校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的范围。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入学资质由属地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审核。
2、明确优先录取。
民办学校可利用普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资质审查要求,由属地教育部门提前审核,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将辖区内各级各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录取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义教科、市教育考试院核验。
3、公布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广告(简章)前,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广告(简章)应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经教育部门审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报名方式、招生程序、监督电话、校园开放安排、收费项目及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预约和报名等,不收取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挂钩)等,并应明确学校的民办性质。
4、组织校园开放。
民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举行“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得借校园开放日的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面试、笔试,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优先录取、跟班借读资格。
5、组织填报志愿。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管理地统一管理。县区有关部门审批或管理的,面向所在县区招生;市级有关部门审批并管理的,经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招生对象为:①在南昌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或南昌市小学毕业生;②具有南昌市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或南昌市小学毕业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应按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安排登录“入学平台”注册信息并填报志愿,符合我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条件的双(多)胞胎学生,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填报,信息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6、开展招生录取。
(1)属于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的,由县区教育部门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安排学位。
(2)报名人数未超过普通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普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同时进行电脑随机编班。
(3)未获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至公办学校入学。若具备录取资格(含政府购买学位、提前录取)的学生放弃录取,该空余学位自动核减,不再补录。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7、正式录取报到。
通过上述招生流程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洪城民教”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录取完毕后不再受理学位放弃和补录。正式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
四、有关要求
1、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和收费;不得组织或联合培训机构组织参与面向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的招生宣讲、招生考试、面谈等;不得通过任何社会机构开展招生预报名工作;不得举办或联合、委托或默许社会机构举办面向幼儿园、小学毕业生的学科竞赛、各类衔接班、提高班、体验班等;不得对学生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评;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向学生承诺或变相承诺录取、优先录取、跟班借读;对违规学校,将依照《南昌市中小学校违规招生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小升初选拔性测试。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组织预报名、联合招生,严肃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学籍管理,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到校报到、就读、申报学籍。严禁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且不得为其申报学籍,严禁出现空挂学籍、招收无学籍学生,一经核实,将按照不低于查实学生数量1.2倍的比例,常态化压减学校招生规模。
4、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随机派位、编班操作办法等具体工作方案将由市教育考试院商城区教育部门制定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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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由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
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为更好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各县区可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选择区域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及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接受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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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扫描二维码查看全文)
此外,南昌市教育局
就入学常见问题作了解答
还提供了各区县的咨询电话
赶紧来了解~
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常见问题
01
问: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思路?
答:一是总体稳定。为便于家长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总体稳定,操作层面基本延续往年做法。
二是规范导向。为体现社会公平,规范入学就读行为,进一步明晰初中毕业生均衡生资格认定条件。
三是法治导向。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针对近年来在控辍保学、学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出了进一步落实举措。
02
问:
城区招生范围公布时间及方式
答: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属地县区教育部门公布,招生范围公布时间为小学7月28日-31日,初中6月23日-30日,请关注各县区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也将转载。
03
问:房产使用年限是如何判断的?
答: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的小学新生,一套房产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初中入学依据。
04
问: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答:符合条件的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交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交居住证以备入学系统审验,居住证办理时间需半年以上(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在必要的情况下,补充提供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采集的入学信息、依据生源排序及有关学校的招生容量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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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问:港澳台居民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答: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入学由各县(区)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安排。港澳台同胞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南昌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入学须按当年入学政策要求提供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材料。
06
问:哪些人员可享受南昌义务教育的教育优待?
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事宜需联系南昌市警备区办理;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联系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省、市人才部门要求执行。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07
问:招生政策中对规范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为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为新生申报学籍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招生部门应于9月20日前将各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发学籍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在10月15日前为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录取并实际在校就读的新生申报学籍,不得为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未按要求就读、未取得南昌市初中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将不得在南昌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具备南昌市重点高中均衡生志愿填报资格及均衡生录取资格。
08
问:招生政策对落实控辍保学要求提出了什么举措?
答:为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要求,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和机制,将到校报到就读新生名单与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新生名单进行逐一比对,针对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学生,梳理其实际就读去向并于10月15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针对不明确就读去向的学生,一律视作辍学行为,由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09
问:政策对初中学生均衡生资格如何界定?转学学生有均衡生资格吗?
答: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转学行为,体现教育公平,从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202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并在同一公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休学或自外地转入南昌城区的学生)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
010
问:
二孩或多孩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可以作为兄弟姐妹的入学依据吗?
答:考虑到两孩及多孩家庭教育需求,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未成年人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名下房产可视作父母所有房产予以认定。(1)未成年人本人名下独有房产,可以作为本人入学依据;(2)同一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或未成年人间共有房产,未成年人与其父母共有房产,均可以作为其本人或其未成年亲兄弟姐妹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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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问: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购房合同不作为入学依据,但原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含),因房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在交清契税的前提下,允许居民凭网签备案合同与契税缴纳凭证享受与不动产权属证明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012
问:城区小学如何、何时进行信息采集?初中如何、何时进行信息采集?
答:于7月17-27日(初中)、8月14-24日(小学)内登录南昌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续市教育考试院将发布平台操作细则,请密切关注南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以获取相关信息。
013
问:
孩子母亲是军人,我们家在某校地段内有一套住宅,产权人为父母,户口只有孩子父亲和小孩,请问我们生源类别如何认定?
答: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南昌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提出相关需求,由警备区汇总后报教育部门予以核办。若军人子女采用面向社会面招生的途径,军人的户籍默认为在该学区范围内。若出现军人子女因军人户口问题导致生源类别判定不准的情形,可向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反馈,在警备区核定相关军人信息后,市教育部门协调有关县区教育部门处理。
014
问:我是来昌务工的,请问我的小孩来昌就读需要什么材料?
答: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来昌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其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需要提供已满半年以上的居住证(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及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等证件。
015
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摇号,有传言说“可以操作”,是真的吗?
答:从2020年起,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100%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历次电脑随机派位均邀请了司法鉴定机构对派位系统程序进行鉴定、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整个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因此“摇号可以操作”“有空间”等均属谣言。此外,有部分人员违规宣称有某些热点学校招生指标,此类行为均为诈骗,欢迎广大家长向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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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问:民办义务学校或培训机构可以组织入学考试吗?
答:不可以。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有关规定,有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求的,家长均需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进行报名。根据规定,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律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市、县区教育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家长要注意甄别市面上以“提前录取”“借读”“旁听”等名义牟利的行为,此种情形无法取得该校学籍,将不得在南昌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测试。
017
问:
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需要摇号直接录取的,或者摇号但是摇中了被录取的,可以不去吗?空余出来的学位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招生对象吗?
答:根据入学政策,取得但是放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资格的,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该校所产生的空余学位自动核减,不再进行补录。
018
问:
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被录取,我还可以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吗?
答: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
019
问:我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爸爸名下的房产,另一套是爷爷和爸爸共有的房产,请问我可以用哪套房产就读。
答:在家庭有多套房产时,仅可使用父亲、母亲、子女三方之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在该家庭无父亲、母亲、子女三方之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时,亦可使用祖父母与该生家庭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如果学生家庭名下所有房产均为与祖父母共有房产,则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以第四入学类别进行排序。
020
问:双(多)胞胎学生捆绑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操作?
答:双(多)胞胎家长给学生报名民办学校时,需分别给双(多)胞胎学生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成功后,若双(多)胞胎学生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默认为捆绑报名。捆绑报名后,若摇到号,则双(多)胞胎按实际捆绑人数同时录取,若未摇到号,则同时不予录取。若双(多)胞胎学生选择不同民办学校报名,则默认放弃捆绑报名。
021
问:我小孩在外地就读,现在要回南昌就读,请问如何办理?
答:若小孩为幼儿园、小学毕业生,需要来昌就读一年级、初一年级的,依照我市“幼升小、小升初”相关政策,准备在昌的居住地、户籍及其他相关证件,于7月17-27日(初中)、8月14-20日(小学)内登录“入学平台”提交相关信息,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若小孩为小学、初中在读生希望转回南昌的,则应采用转学相关流程办理转入,即在规定的时间前(具体时间请关注南昌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平台向拟转入学校提交相关的居住地、户籍材料申请转学。
022
问:听说红谷滩今年开始实行积分入学政策,请问是如何操作呢?
答: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政策,相关政策解释由各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红谷滩区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请咨询红谷滩区教体局(联系电话:0791-83950360),其他县区咨询电话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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