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学者使用虚假伦理审查发表顶刊,暂停导师资格等处罚
· 科研失信
中科院学者使用虚假伦理审查发表顶刊,遭暂停导师资格、削减经费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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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科学报》消息,4 月 7 日,《科学通报》在线发表了中国科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卫平与同事宋利璞的一篇题为“涉及科技伦理问题的撤稿论文研究”的文章。该论文从文献计量学角度系统梳理了有撤稿记录以来所有因涉及违反科技伦理问题而撤回稿件的情况。目前,中国科学院已有涉及科技伦理的科研失信案件得到严肃处理。据杨卫平提到的一个案例中,院内某机构研究人员将人多能干细胞诱导为全能性的 8 细胞期胚胎样细胞,并将此胚胎样细胞植入小鼠子宫内发育。相关研究结果发表于 2022 年的某期顶刊。然而,研究人员在发表论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伦理审查报告。该案线索是在中国科学院院巡视办的巡视过程中接到举报发现的,随后这起案件转到了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后者再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调查。
在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于 2019 年发布的《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明确指出,按照规定需进行伦理审查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在项目实施前提交伦理审查,未经伦理委员会同意或许可,不得进行该项研究。处理结果是,对涉事研究人员给予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的学术处理,同时暂停该科研人员一年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削减了部分年度科研经费等,取消了一定期限申报奖励、绩效评优和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的资格。文章还提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因伦理问题撤稿论文数量共 92 篇,居世界第三位,位居日本和德国之后。(中国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