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岁女孩一天内被遗弃2次,父母均是未成年,更多细节曝光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嘴里正吃着雪糕,却突然发现自己的爸爸早已骑车远去,而她只能在后面哭的撕心裂肺。

  像这样抛弃孩子的未成年父母,已经是不知第一次了,如今早已是司空见惯。

  

  可对于小女孩来说,这是她第二次被父亲抛弃了……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爸爸为何会丢下她离开呢?

  两岁的孩子已经是会跑会跳的年纪了,但没到狗都嫌的年纪,可以说是每个家里的掌中宝,巴不得含在嘴里。

  那个失踪的小女孩正是跟着父母一起来广东探亲的。

  两岁的小女孩一路跟着爸爸,停留在了便利店门口,等待爸爸帮她买好吃的。

  不一会儿,爸爸就提着一袋子东西出来了,并和女儿一起坐在路边。

  

  简单说了两句话的功夫,孩子爸爸就悄然起身,扫开一辆电单车过后骑车离开,把孩子一个人丢在了便利店门口。

  为了保险起见,他还特意脱去了女儿的鞋。

  小女孩看到爸爸走了之后,把一袋吃的和雪糕都丢下,强忍着双脚的不适,张开双臂直接冲爸爸跑过去,嘴里也一直在呼唤。

  孩子爸爸却像计划好的一样,一路加速消失在了视野里面。

  但小女孩又怎么可能追得上他呢?

  她很快就摔倒在了非机动车道上,车来车往的可以说是十分危险,直到有好心人将孩子抱离马路才免于一场悲剧发生。

  警方到场后,除了照顾到了小女孩的情绪之外,也是个另外的发现。

  小女孩的胳膊上居然还写有电话号码,并备注了一位女性的姓名。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警方寻着那个电话和姓名,就打了过去。

  但却被劈头盖脸说一顿,并又留给了他们一个电话以及姓名,让他们去找爸爸。

  几经调查之后,民警还发现了,这并非小女孩第一次被抛弃。

  就在半天前,女孩就曾被爸爸丢在花园里,只不过她小脚挺灵便,很快就追上去了。

  这也是第二次爸爸会选择骑自行车离开,并把孩子鞋脱了的原因。

  民警们都蒙圈了,没想到他们的家里人都不愿意要这个孩子。

  

  但孩子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们,身上胳膊上都是被蚊虫叮咬的痕迹。

  毫无疑问,把她送还给父母将会是最好的选择。

  警方立刻把两个人都传唤到派出所,却被眼前的景象大吃一惊。

  孩子爸爸看起来一副稚气未脱的样子,就连他自己都是个孩子。

  孩子妈妈则看起来更小,就是一副初中生的样子,让人都怀疑是不是搞错了。

  可孩子却喊着爸爸跑了过去,而那个男孩也像模像样的哄了起来。

  仔细端详询问过后,警方才知道爸爸才年仅17岁,而妈妈则更小才14岁。

  

  而孩子妈妈则一脸冷漠,并没有透露出什么神情,一口气都不吭。

  孩子爸爸却在那里喋喋不休,说个不停。

  “我就在附近看着她呢,直到你们警察到了之后,我才彻底放了心”。

  但他还是太过年轻,这样的借口也就骗骗2岁小孩了,真是任谁也不会相信。

  这对年轻父母,很快就把丢弃孩子的原因说了出来。

  他们是一对校园情侣,因为偷食禁果怀孕之后,就双双辍学住在了一起。

  

  按照一般人来说,这可以说是圆满结局了。

  但他们两个还太过年轻,根本没有那样的心智和责任,能够他们支持起这个小家。

  动不动就闹分手,甚至还没到结婚年纪的他们俩就“离婚”数次,把婚姻和人生大事都当成了儿戏。

  而这次弃婴时间的起因,正是源自两人的小情绪,还当机立断的分手。

  为了“挽回”妻子,孩子爸爸做出了这样荒唐的事情。

  这种毫无良心的弃婴行为,更是苦了可爱的孩子。

  尽管他们俩这次抱走了孩子,孩子爸爸也一再承诺:肯定会对她们母女好,更不会再抛弃孩子。

  

  对于孩子爸爸这种恶劣的事件,早就构成了弃婴罪,而与当时年仅11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更是触犯了强奸罪。

  性同意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个人可自主决定发生性交行为的最低年龄 [1] 。与未满性同意年龄的人发生性行为的成年人,都属于儿童性虐待或强奸,不论对方是否“同意”。低于最低年龄的人被视为受害者。

  但因为两人都是未成年,法律不能惩处他们也只能劝诫,却最终酿造了这样的悲剧,希望他们好好生活。

  唉,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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