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家!专项监督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近一年来,通山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多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在旅馆、娱乐场所内,遂针对此类案件开展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部分旅店经营者未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娱乐场所容留未成年人消费娱乐,并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夜宵摊餐饮店经营者违规雇佣童工等问题。
通山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单位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住宿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和强制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娱乐场所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消费,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香烟、酒水等行为;加大对夜宵摊餐饮店经营者违规雇佣童工监督力度,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请问您是否知道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五必须’要求,指的是哪五个必须呢?”“您是否知道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在监督过程中,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彭超十分关注旅馆经营者是否落实了实名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一方面,劝诫旅馆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细心叮嘱在外聚会庆祝高考结束的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切勿饮酒,早点回家。




据县公安局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旅馆、娱乐场所、夜宵摊餐饮店、网吧等307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现场责令整改。
恰逢高考结束,通过此次监督,有效防范了高考后学生聚集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下一步,通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加强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提高相关行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有效落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预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