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2
反不正当竞争法06620(1页)
一、单选
1、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适法性,形式合法性和实体合法性三项法律要求
2、地区性垄断又称“块块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
3、还也行垄断又称“条条垄断”,是指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本行业内部和跨行业竞争的违法行为
4、我国现行的竞争法执行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反垄断法执行机构,物价局,卫生局,国家商务部
5、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将由两个层次构成,即反垄断法委员会和国务院反垄断法执法机构。
6、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法通则》能够获得的民事救济的方式不要有:1赔偿损失2停止侵权3恢复名誉
需要特别禁止的行为包括:商业混淆行为、商业诋毁行为、商业误导行为
按照新《合并条例》的规定,该条例适用于所有具有欧共体影响的企业合并。
临时措施:可以采取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现金保证金、保函等
10、最终在1896年5月27日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是(德国)
1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补充性、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行为法特性
我国规范竞争行为的立法最早是在(1980年)
侵害特定同业者利益的行为,包括(混淆商品经营)(诽谤其他竞争者)
市场混同行为涉及(三方当事人)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0条第2款具体列举了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一种正式
市场混同行为
一个是商标的相同性或者近似
性,另一个是使用商标表示的
商品时同一种类的或者类似
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关于
对为注册商标的假冒,关于法
律竞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
法》的法律适用规则,此时完
全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
装潢为的构成要件
知名商品
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作相同或者近似的使用
造成误认
擅自使用
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
行为的构成要件
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擅自使用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5条第4项的规定,商品上的
虚假表示行为又可分为下面三
种表现形式:(1)伪造或冒用
质量标志;(2)伪造产地;(3)
采用其他方法
证明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达到一
定水平的标志(质量标志)
产地是指商品的地理来源,比
如商品的出产地、制造地或加
工地等。
确立广告的一半标准:1.广告
内容要做到真实、合法、准确
和清晰2.广告形式具有可识别
性3.广告活动的程序符合法律
规定
禁止对部分特殊商品做广告或
者采取大众传播媒介做广告。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主题包
括:广告主,经营者,广告经
营者
广告行为的完成涉及: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德国竞争法允许经营者在销售
中附带赠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小
物品如小气球,明显的广告标
注。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
售: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
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
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
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
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奖金
不超过5000元
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的三种类
型:1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2利
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
的商品3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
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对于贿赂的3中观点:1贿赂是
买通他人的财物2贿赂包括财
务和其他物质性利益3非物质
性的不正当利益
商业贿赂行为与其他不正当竞
争行为比较有以下特征:1行为
具有多发性和隐蔽性2行为具
有多重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3
贿赂手段的多样性
商业贿赂除违反《反不正当竞
争法》外可能涉及对《会计法》
《税法》《刑法》的违反。
直接提供财物进行贿赂又称为
财物贿赂。商业贿赂行为。物
质性利益指那些简介体现,债
务的免除,性服务。
商业贿赂的构成:行为主体,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行为侵害
的课题,客观发面
判定其是否为竞争关系中的经
营者,还应包括代表人、代理
人。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更
多利益)
依据(《刑法》),关于商业贿赂
罪的规定,刑事责任的形式包
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和
没收财产。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
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
者其他方式退还给对方单位或
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回扣的特征:1回扣行为发生在
销售者与购买者之间2回扣是
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支付回
扣这3折扣是盒饭的,是一种商
业活动中合法的促销手段。
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可以
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给中
间人用尽。经营者给对方折扣、
给中间人用尽的必须如实入
账。
用尽的法律特征可以归纳为一
下几点:1用尽支付关系发生在
经营者与中间人之间2中间人
具有合法的终结资格3用尽的
支付方式必须是公开的4用尽
时合法的劳务报酬
信息进行了三个方面的限制:1
信息不为公众所知2信息具有
经济价值3信息已被采取保密
措施
商业秘密的范围:1技术秘密2
经营秘密3管理秘密
侵权行为并不只是单纯地损害
了权利人的利益,同时也侵害
了公平、诚信的竞争秩序
非法获取的手段包括盗窃、利
诱、胁迫
英美法虽已判例法为渊源,但
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却提供了制
定法的一句,而且是以单行法
的形式出现。其中美国的《统
一商业秘密法》和英国的《保
护秘密权立法》为代表
我国现有的立法规定:《合同
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
竞争法》
商誉的载体具有多元性和不确
定性
商誉的权利属性:人格与财产
商誉与名誉:商誉权的主题必
须是经营者,而名誉权的主题
没有限定,理论上认为任何自
然人
故意的主观心态为条件,对于
是否包含了过失,应当包括故
意和过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设计
法人名誉权的保护,最早规制
商誉侵权行为的法律是1993年
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垄断垄断形成的原因可以
讲垄断分为国家垄断、行政垄
断、自然垄断、经济垄断、知
识产权垄断。
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一1980
年美国的《谢尔曼法》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