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与人类的关系范例6篇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范文1

  狭隘的理由:让人类更好生存

  保护野生动物的第一个也是狭隘的理由是,为了让人类更好地生存。这是从以人为中心的伦理上来看问题和解决问题。然而,更深层的理由应当是,要让所有生物都有一条活路。你要生存,也得给他人留条活路。人要生存,也要让动物活着。如果不让动物活下去,也就没有了生物多样性,那么,人类也会活不好,或更麻烦一点,活不长。因为,人类只是这个星球上的一个物种,必须依赖于其他物种的生存和生物圈的良性循环才能活下去和活得更好。

  人类离开了生物多样性会活不好的问题,爱德华•欧•威尔逊在其《生命的多样性》中早就有论证,一个健康有序的生态系统离不开生物或物种的多样性。比如,水蛭是一种吸血虫,但人类可以从中提取抗凝血物质以治疗血栓、心肌梗塞、卒中等心脑血管病;遥远的安第斯山谷里有一种稀有的甲虫,可以分泌一种治疗胰腺癌的物质。美国每年的药物3%来自动物,其中蛇毒可制作非成瘾性镇痛剂,蜂毒可用于治疗阑尾炎等。

  植物对于人类的关系也如同动物与人的关系一样。马达加斯加的粉红长春花可用于治疗白血病;云南的紫杉提取的紫杉醇可以治癌;一种蚊草含有合成阿司匹林的物质──水杨酸等等。

  如果这些动植物消灭了或用尽了,人类的日子必然不好过。例如,猫头鹰以老鼠为主食,平均一年能吃1000只田鼠,如果一只田鼠一年吃掉1公斤的粮食,一只猫头鹰就可以为人类保护1000公斤的粮食。但是,由于猫头鹰、蛇、黄鼠狼等老鼠的天敌被乱捕滥杀后,全国估计鼠类最多时能达30亿只,每年能偷吃粮食250万吨,超过我国每年进口粮食的总量,经济损失达100亿元以上。

  现在,大量的野生动物由于“皮可穿、毛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药”而作为开发利用对象遭受灭顶之灾,在濒临灭绝的脊椎动物中,有37%的物种受到过度开发的威胁,例如,象牙、犀牛角、虎皮、熊胆、鸟的羽毛、海龟的蛋、海豹的油、藏羚绒等的交易导致这些物种逐年减少。全球每年的野生动物黑市交易额都在100亿美元以上,与军火、并驾齐驱。如果任由这样的情况发展,人类未来的日子的确将会很不好过。

  食物链和生物多样性的理由

  保护野生动物往深层次说,当然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要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因为只有人类和所有生物生存的地球具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时,才会让人类也包括地球上的所有生物生生不息,也使地球上的所有资源获得可持续或再生利用。

  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是不能脱离与这个环境中的所有物质和生物的相互依赖关系的。以食物链为例,有三种类型。一是捕食链,从植物开始,小动物吃植物,大动物吃小动物,形成捕食链;二是寄生链,是从大动物到小动物(寄生虫总是比宿主要小);三是腐生链,即从死物到微生物所形成的食物链。这三种食物链又形成一个有机的食物网,产生了熟语所说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草”的循环生态环境,人则处于这个食物链的最上端或终端。这中间任何环节或链条的断裂都不仅影响到人的生存,也危及到层层相依的生态系的循环和发展。

  从食物链再往大的方面讲,就是生态系或生态圈,其中的各种要素也相依为命,共生共存。在一个生态系中,包括生物与无生物、生物与生物的关系,至少有四个要素。一是无生命物质,如水、氧气、二氧化碳等。二是生产者,如制造有机物的绿色植物和浮游植物。三是消费者,如动物,分为食草和植物的初级消费者,依次是肉食的次级消费者,它们捕食初级消费者,三级消费者又捕食次级消费者等。四是分解者,如细菌和真菌,它们把死亡的生物分解为简单的化合物,也就为绿色植物提供了养料和食物。实际上,这四种或更多的要素也就形成了层层相依,环环相扣的链条。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条或一个环节,这样的生态就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永续发展或良性循环。

  一个物种的存亡,同时影响着与之相关的多个物种的消长。研究人员发现,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每一个物种消亡,约有10~30种依附于它的其他动、植物也会随后覆灭。17世纪毛里求斯渡渡鸟被杀绝后,不到数年,该岛的大栌榄树也渐渐消失了,因为这种乔木的种子必须经过渡渡鸟的消化道才能发芽、萌生。一只杜鹃一天可捕食300余条松毛虫,一个夏季约可消灭31500多条松毛虫,可以吃掉蚊子、苍蝇共约25万只。在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中,鸟、昆虫植物的数量具有一定的比例,如果鸟的数量太少或灭绝,昆虫就会大量繁殖,昆虫吃光植物后,自己也会灭绝,于是生态系统就彻底被破坏。所以,野生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市中大量养鸟人的存在也使得野生鸟类的数量在逐渐减少,最终受到威胁的也是人类。

  人与环境的伦理

  中国传统文化要求中国人遵守的人伦有五项,“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是从亲、义、别、序、信五个范畴来规范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的关系。后来,台湾伦理学界提出第六伦,用来界定群己关系,也可以把这一伦理看作是规范陌生人之间的伦理。

  这些传统的人伦之道固然重要,但需要扬弃。而且,仅仅依赖它们并不能涵盖人类社会中的种种关系,也无法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人活天地间,必然要与自然发生密切的关系。因此需要引入第七伦的伦理,也即人与自然关系中应遵循的准则。第七伦要应对的关系包括,人与表面上无机的自然环境,如矿物、土地、水和阳光等的关系;人与有机的自然环境的关系,如人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的关系。所以,第七伦也包括人与动物的关系。

  无论是无机的自然环境还是有机的生态在一定意义上都是仁慈的,有感知的,甚至是有情感的。表现为,如果人类善待它们,它们也会感受到人类的善意,反过来也善待人类。反之,它们就会报复人类,甚至毁灭人类。例如,猫头鹰、蛇类的减少就会让人类陷入粮食危机。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范文2

  关键词:人类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关系

  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有关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体而论它们是一对矛盾体,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1-2]。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关系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关系到每个国家和每个公民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关系到人类发展进步的前景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意义相当重要。

  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对于这方面的认识,直到今天,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误区,特别需要提醒的有以下方面。

  1.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界的互动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过程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过程,是对自然界的完美性的破坏。中国古老哲学里面说过,道法自然,说明了非人为意识干预的自然界里的自然性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中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观点。马克思也说过,人类的每一次进步与发展都是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自然界孕育的人类,未从类人猿分化出来的时候,纯动物性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最融洽、最完美的关系;自从类人猿进化到原始人类以后,随着人类独霸地位逐渐提高;人类成为地球的统治者以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已经变成了对立的关系,只是人类的发展初期对立程度还不是很高;随着人类社会的更进一步发展,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不断升级,人类越是发展,对立程度就越高;总有一天,人类与自然将形成对峙的局面,那时候,人类的发展就已经到达极限,对峙一段时间后,在自然界的反攻下,人类发展就要进入衰退的阶段;最后,自然将战胜人类,把人类推向灭亡的境地,人类社会的发展将走过一个波状的曲线。具体地说,从类人猿到原始人类到现代人类,首先打破了动物之间的相互平衡,本来各种动物的数量比是平衡和谐的,但自从人类占据统治地位之后,动物的数量就以人类的意向而定,人类意志取代了自然的意志。接着,人类开始改变植物种群分布和数量比,把原来自然界里的动物和植物最完美的种群组成分布改变以后,产生和发展农业和牲畜业,从而把植物之间的天然平衡关系也给打破了。后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人们对自然界的破坏已经进入到了更深一层,通过加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原始形态进行了改变;通过大量的能源消耗,影响到地球的大气气候等;通过化学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种类和分布进行了改变,使地球上原始的物种数量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核工业对地球上的各种元素进行了改变等。高科技已经更深地破坏了自然界原始面貌,可以用地球上原始物态及分布的形成、能源的形成、元素之间量的形成时间验证这些破坏对自然界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千亿百亿年形成的状态被人类用几十年至几百年时间就改变了。对自然界巨大的破坏加剧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动植物物种的消失,地球上物质的物态和元素的变化,已经使人与环境形成严峻的对峙局面。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破坏自然界的做法是错误的,回过头来重新保护一些原始自然的东西,如天然林保护工程,确立自然保护区等,就是人们认识到天然性比人工性更加完美后的一项决策。

  1.2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反作用力

  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自然界一直以各种人类已认知和现在还无法认知的方式处处对人们做着相应的报复活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报复活动是一个自动启动和运转的系统工程。这种报复以各种自然现象而出现,自然灾害算是人们已经知道的一种,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将是非常严厉的。人类的每一个小的进步都有自然界给予相应的反作用力,而且报复力度与发展程度相当,渠道多样。

  1.3人类与自然界的斗争无疑是自然界取得胜利

  人与自然现在既然是对立面,人类在与自然的较量中,要清醒的认识到人类的力量与自然界是无法相比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粒粒粉尘,无法与自然界相抗衡,注定人类是要失败的,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

  1.4人类破坏自然和自然消灭人类社会的发展成果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由于人类的发展和对自然的破坏是一个渐进且漫长的过程,人类社会发展达到繁荣的极值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而人类社会的衰退也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这就使得人类能够有一个较长的生存时间和空间。

  2正确处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方法与途径

  人类要在正确认识社会发展与自然界关系的基础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改变对自然破坏的方式和渠道来发展人类社会。

  2.1持对自然界的敬畏和尊重的态度

  人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道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里的很小的组成部分,人类只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粒灰尘。人类可以改变自然,但自然更可以改变人类的命运和前景,人定胜天的思想在科学上讲是不正确的。人类一定要把自己的思想行动置于科学自然的指导之下。

  2.2人类应当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破坏程度

  在发展自身的过程中,应当想尽一切办法,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对于破坏自然界的活动,要提升到全人类社会的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上来加以限制,如限制全球核工业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减少对自然界的深度破坏,限制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以减少对自然界浅度的伤害等。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对自然界造成不必要的破坏等[3-4]。

  2.3人类应当对自然界的破坏做相应的补偿

  既然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那么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就在所难免,人们只能通过对自然的补偿来达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们应当不断的投资于对自然界的修补活动,减少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如增加绿色植被,加强天然林保护、动植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等,并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3参考文献

  [1] 方和荣.用科学精神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7-19,22.

  [2] 胜栋.环境价值:处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新范式[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13-16.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范文3

  关键词人类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关系

  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有关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体而论它们是一对矛盾体,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1-2]。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关系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关系到每个国家和每个公民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关系到人类发展进步的前景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意义相当重要。

  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对于这方面的认识,直到今天,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误区,特别需要提醒的有以下方面。

  1.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界的互动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过程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过程,是对自然界的完美性的破坏。中国古老哲学里面说过,道法自然,说明了非人为意识干预的自然界里的自然性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中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观点。马克思也说过,人类的每一次进步与发展都是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自然界孕育的人类,未从类人猿分化出来的时候,纯动物性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最融洽、最完美的关系;自从类人猿进化到原始人类以后,随着人类独霸地位逐渐提高;人类成为地球的统治者以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已经变成了对立的关系,只是人类的发展初期对立程度还不是很高;随着人类社会的更进一步发展,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不断升级,人类越是发展,对立程度就越高;总有一天,人类与自然将形成对峙的局面,那时候,人类的发展就已经到达极限,对峙一段时间后,在自然界的反攻下,人类发展就要进入衰退的阶段;最后,自然将战胜人类,把人类推向灭亡的境地,人类社会的发展将走过一个波状的曲线。具体地说,从类人猿到原始人类到现代人类,首先打破了动物之间的相互平衡,本来各种动物的数量比是平衡和谐的,但自从人类占据统治地位之后,动物的数量就以人类的意向而定,人类意志取代了自然的意志。接着,人类开始改变植物种群分布和数量比,把原来自然界里的动物和植物最完美的种群组成分布改变以后,产生和发展农业和牲畜业,从而把植物之间的天然平衡关系也给打破了。后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人们对自然界的破坏已经进入到了更深一层,通过加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原始形态进行了改变;通过大量的能源消耗,影响到地球的大气气候等;通过化学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种类和分布进行了改变,使地球上原始的物种数量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核工业对地球上的各种元素进行了改变等。高科技已经更深地破坏了自然界原始面貌,可以用地球上原始物态及分布的形成、能源的形成、元素之间量的形成时间验证这些破坏对自然界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千亿百亿年形成的状态被人类用几十年至几百年时间就改变了。对自然界巨大的破坏加剧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动植物物种的消失,地球上物质的物态和元素的变化,已经使人与环境形成严峻的对峙局面。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破坏自然界的做法是错误的,回过头来重新保护一些原始自然的东西,如天然林保护工程,确立自然保护区等,就是人们认识到天然性比人工性更加完美后的一项决策。

  1.2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反作用力

  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自然界一直以各种人类已认知和现在还无法认知的方式处处对人们做着相应的报复活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报复活动是一个自动启动和运转的系统工程。这种报复以各种自然现象而出现,自然灾害算是人们已经知道的一种,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将是非常严厉的。人类的每一个小的进步都有自然界给予相应的反作用力,而且报复力度与发展程度相当,渠道多样。

  1.3人类与自然界的斗争无疑是自然界取得胜利

  人与自然现在既然是对立面,人类在与自然的较量中,要清醒的认识到人类的力量与自然界是无法相比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粒粒粉尘,无法与自然界相抗衡,注定人类是要失败的,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

  1.4人类破坏自然和自然消灭人类社会的发展成果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由于人类的发展和对自然的破坏是一个渐进且漫长的过程,人类社会发展达到繁荣的极值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而人类社会的衰退也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这就使得人类能够有一个较长的生存时间和空间。

  2正确处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方法与途径

  人类要在正确认识社会发展与自然界关系的基础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改变对自然破坏的方式和渠道来发展人类社会。

  2.1持对自然界的敬畏和尊重的态度

  人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道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里的很小的组成部分,人类只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粒灰尘。人类可以改变自然,但自然更可以改变人类的命运和前景,人定胜天的思想在科学上讲是不正确的。人类一定要把自己的思想行动置于科学自然的指导之下。

  2.2人类应当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破坏程度

  在发展自身的过程中,应当想尽一切办法,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对于破坏自然界的活动,要提升到全人类社会的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上来加以限制,如限制全球核工业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减少对自然界的深度破坏,限制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以减少对自然界浅度的伤害等。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对自然界造成不必要的破坏等[3-4]。

  2.3人类应当对自然界的破坏做相应的补偿

  既然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那么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就在所难免,人们只能通过对自然的补偿来达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们应当不断的投资于对自然界的修补活动,减少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如增加绿色植被,加强天然林保护、动植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等,并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3参考文献

  [1] 方和荣.用科学精神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7-19,22.

  [2] 胜栋.环境价值:处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新范式[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13-16.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范文4

  关键词:人;动物;存在;异化劳动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035-02

  一、人与动物的关系

  在青年马克思那里,人是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的感性存在,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所在。要明白这一点,首先要对人与动物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

  (一)人与动物的联系

  1.人与动物都是自然的存在。“无论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说来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1]95“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1]167相对于人来说,自然界是外在客观的,人们所接触的自然界按其自身的规律运动,人的活动必须以遵循这些规律为前提。

  2.异化劳动者是动物性的。因为人作为类的特性是自由的,但在异化劳动中是非自由的。在异化劳动中,“人只有在运用动物机能时,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1]94在马克思看来,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但另一方面,劳动的现实化表现为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异化。对象化和异化是劳动的两个方面,当人的劳动被肯定时,劳动表现为对象化,当人的劳动被否定时,劳动表现为异化。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就是人的劳动被否定的时代,也就是劳动异化的时代,劳动的异化又导致人的本质的异化。

  (二)人、动物在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上的区别

  尽管人与动物都是自然存在物,在性质上有某些相通之处,但在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上,二者又是有区别的。

  1.人的自然存在与动物的自然存在的区别。虽然人与动物都是自然的存在,但人与动物在对于自然界的关系方面有所不同。动物的受动使它在外部世界面前无所作为,而人的受动是能动的前提,因为人意识到自己的受动,不满足于这种受动,正是这种受动激起人们去追求认识和改造外部世界的对象。“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他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1]126

  2.人的社会存在与动物的社会存在的区别。人是社会存在物。“应当避免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1]122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社会关系的基础。而这种社会关系又使自然关系具有社会意义。“人的生物的类生活依靠社会生活才开始成为可能”[2]511。现实的人就是在这两种关系中存在的,人是自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的统一。而人的社会性存在是由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创造的。社会就是通过人的感性活动实现了人同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的人的世界。“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这种社会是人的实践本身和生活本身。”[3]26马克思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即异化劳动出发,说明了人的存在对社会有一定的依赖性,当社会联系以异化形式出现时,人就同自身相异化。而动物的社会化存在与人的社会存在是有区别的。动物的社会化存在是动物在适应自然的过程中,通过自然选择和物种遗传所形成的一种本能的群体生活和行为习惯,是一种自然生物学意义上的规定性。动物以群体形式表现出来的生活和行为习惯以及由此形成的动物群体,人们虽然称之为“动物社会”,但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自然关系的表现。动物的社会化同动物的肉体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是直接服从于它们的肉体生命需要并直接受这种肉体生命需要支配的。所以动物社会仍然属于动物的自然存在形式,这与人的社会存在有根本区别。

  (三)就生命活动谈人与动物的区别

  在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上,人与动物是有区别的。而马克思对于人与动物的区别主要是鉴于他们的生产活动,因为生产活动是人与动物最基本的存在方式。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是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的感性存在。

  1.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做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人把自身当做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1]95由于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识,人就能通过实践改造对象世界,这也证明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因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所以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1]96而动物的类虽然也是一种类,但这不是一种类存在,因为动物不具备类意识,只有人才是类存在物,并且人还能超出自身所属类的限制,成为自由的存在。

  2.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识的对象。意识代表着人对对象世界的改造、实践和生产,这种生产活动是感性的活动。而动物与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它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分开来。它仅仅为了维护生命有机体,而依靠自身器官向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

  3.人的活动是自由的活动。“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它的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96马克思的自由强调主客体的统一,即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自然的人化。这一自由是人的类特性,是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但动物的存在是非自由的,它只能重复自己的本能活动,它的活动是一种被动。

  由此可见,“马克思将人规定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人,改变了传统作为理性动物的人,将一个颠倒的世界重新颠倒过来。”[3]21而青年马克思关于人与动物的区分,关于人的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的感性的存在这一理论规定,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分,使人成为共产主义者。

  二、人与动物区分的真正实现

  人既然是社会存在物,就必然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是一个异化的时代。对于异化劳动的本性,马克思从现有的事实即劳动出发,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一,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人生产劳动产品,但劳动产品却成为与人对立的东西。“工人在劳动中耗费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本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的东西就越少”[1]91,最终人成为对象的奴隶。第二,人与劳动过程的异化。这导致劳动过程变成了对人的本质的否定,从事劳动只是满足需要的手段,劳动变成了反对劳动者的东西,而劳动者也不属于自己。第三,人与人的类本质异化。异化劳动把自我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人的类生活变为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第四,人与他人的异化。人的各种异化只有通过人与他人的关系才能实现,这使人与人之间都以异化的形式相面对。

  由于异化劳动,人的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变成了非自由的。与人相比,动物是不自由的,人是自由的。但在异化劳动中,人的类特性的自由成为了不可能。人作为动物时才是人,而作为人时成为了动物。在这种情况下,人与动物的区分是无法实现的,因为“人的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成为了空洞,这就要求人与非自由的人区分,成为自由的人,并成为真正的人,也就是要求人与自身相区分,实现人的规定。而马克思关于人与动物的区分正是为人与自身区分作准备的,因为人与动物的区分只是说明了人作为生物的类的特征,而不能阐释人的历史本性。而人是历史的产物,也是历史的主体,他在历史中发展自己,改造自己,在历史中自我实现[4]333。同时社会历史的发展也要靠人来实现,因此人的历史的发展尤为重要。而人的历史的发展是通过人与自身的区分实现的。所以,人与自身的区分是马克思研究的主题之一,马克思认为人要与异化劳动者相区分而成为共产主义者。

  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也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1]120。它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及人与社会的矛盾的彻底解决,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和完成了的人道主义,它是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变为理论家,成为自由的;感觉的对象一方面成为人性的,另一方面成为物性的[3]25。共产主义者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合于人性的人,一个获得了现实自由的人。他不仅与动物相区分,还和异化劳动者相区分,它是自然主义者,也是人道主义者,共产主义使人与异化劳动者的区分得以完成,也使人与动物的区分得以真正实现。

  三、青年马克思关于人与动物的区分意义

  首先,从理论上来说,马克思关于人与动物的区分不仅突破了西方历史上尤其古希腊和中世纪的哲学研究主题――人与神的关系,转而将人与动物的关系作为哲学研究的主题,也突破了以往的研究视角――理性,转而将存在作为研究的视角。具体地说,这种存在是指人的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的感性的存在。“人是有形体的,赋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1]168

  其次,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人与动物的区分为人与人的区分作了准备,为获得对现代人的规定奠定了基础。“对人的本性和人的历史的理解,马克思采用黑格尔的辩证法:肯定(人的本性),否定(异化),否定之否定(异化的扬弃和人的本性的复归),但这一辩证法不是线性的,因为异化劳动的产生和异化劳动的扬弃走着同一条路。”[3]24异化的扬弃和人的本性的复归即人成为共产主义者。而马克思的目标是“使人在精神上得到解放,使人的完整的人性得到恢复,使人与自然界处于统一而且和谐的关系之中”[4]320,使人的个性得到发展,而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社会的发展要靠人来实现。因此,青年马克思对人与动物的区分对于现代社会和人类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观[C]//陈学明.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范文5

  摘要:非人类中心主义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反思与批判,是对当下生态环境问题的道德思考。主张将道德关怀的范围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至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审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环境保护运动有着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 :非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生物中心;道德生命

  进入20世纪,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人们对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并逐渐意识到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此。立足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人类无视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对自然界进行着无止境的掠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最终,威胁到了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非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反思与批判,重新审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生态伦理观。

  一、非人类中心主义

  1.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流派

  非人类中心主义主要包括了三个流派,分别为“动物解放/动物权利主义流派”、“生物中心主义流派”以及“生态中心主义流派”。

  (1)动物解放/动物权利主义流派。该流派包括了以澳大利亚哲学家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主义”和美国哲学家雷根为代表的“动物权利主义”,他们主张人类应当把道德关怀的范围扩展至动物,动物应当享有与人平等的道德地位。

  辛格作为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倡导者,认为人与动物是平等的。动物与我们人类之间并没有一道明显的鸿沟,动物或多或少都有和我们人类相同的能力。无论动物的天性如何,人类都应当去关心它,如同关心我们自己一般。动物具有和我们同等的权益,人类不应当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牺牲动物的利益,避免成为物种歧视主义者。“把自由、平等和博爱的伟大原则扩展应用到其他动物的生活中去,把动物奴隶和人的奴隶都埋葬在历史的坟墓中”。

  作为“动物权利主义”的代表,美国哲学家雷根提出了“天赋价值”,认为不仅仅我们人类有天赋价值,动物也具有天赋价值,动物不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存在的,它是独立存在的,人类不能将它们当作工具来对待,动物也享有和人类同样的获得尊重权利,人类必须尊重动物们的天赋价值和它们的权利。

  (2)生物中心主义流派。“生物中心主义”流派包括了法国哲学家施韦兹的“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以及他的继承者美国哲学家泰勒的“尊重自然界的伦理学”。该流派主张将道德的关怀扩展至自然界的所有生命有机体。

  法国哲学家施韦兹作为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的奠基人,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主张将伦理学的范围扩展至所有的生物。他认为,人类首先需要认识到敬畏生命,不仅要敬畏自己的生命,更要敬畏其他一切的生命。生命是神圣的,生命之间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的。不能以人类主观判断中价值的多或者少,进而对其他生命进行区别对待。

  作为施韦兹的继承者,美国哲学家泰勒提出了“尊重自然界的伦理学”。泰勒认为,人类应当尊重自然界以及自然界中的生命,自然界是一个无数生命有机体构成的整体,每一个生命有机体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即天赋价值。人类与这些生命有机体都拥有同等的天赋价值,不能以人类自己的价值标准去评判,甚至是贬低其他生命来证明人类自身的优越性。此外,泰勒还提出了人类在对待其他生命有机体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当人类的利益与其他生命的利益产生矛盾时应遵守的原则。

  (3)生态中心主义流派。该流派包括了以莱奥博尔德为代表的“大地伦理学”和以A.奈斯为代表的“深层生态学”。相较于之前的两种流派,前者强调的是生命个体的权利与价值,而“生态中心主义流派”更注重于整体性,该流派主张将整个自然界都纳入道德关怀的范围。

  美国哲学家莱奥博尔德的“大地伦理学”首先提出了要扩展伦理学的研究范围。莱奥博尔德认为伦理学最初研究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接着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现在应当扩展至人与自然的关系。将道德关怀扩展至自然界,能够确保自然界持续存在的权利。其次,莱奥博尔德认为伦认为,人是自然界中普通的一员,并不是自然的征服者,人类不能再以经济价值的尺度去衡量自然界,要学会去尊重自然和热爱自然。

  “深层生态学”由A.奈斯首次提出,并由生态学家塞申斯与福克斯补充完成。“深层生态学”首先提出,人类中心主义式的环境保护运动并不能解决当下的生态危机,因为其立足点是从人类自身的利益出发,认为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因为科技发展的落后造成的,可以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来弥补。“深层生态学”则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来自于人类的价值观念,人类需要意识到自然界的各类物种都具有内在价值,即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在生态系统的关系中与我们人类是平等的,我们人类只是自然界中普通的一员。

  2.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三个流派当中,“动物解放/动物权利主义流派”与“生物中心主义流派”强调的是个体的权利和价值,“生态中心主义流派”强调的是自然界整体的权利和价值。虽然这三个流派的某些观点有所不同,但是基本的观点是一致的。

  (1)主张将道德的关怀扩展至所有生命体和自然界。在过去,伦理学的研究仅限于人与人或社会之间的关系,人只用对人讲道德。但是人的行为还与自然界以及自然界中的生命紧密相关,人的任何举动都会对它们造成好或坏的影响,所以人类应当对它们负有直接的义务,应当给予它们道德上的关心。

  (2)自然界和生命有机体具有内在价值。一直以来,人类只用自身的价值标准去评价自然界与其他生命体。那么,在这样的主观评价下,它们只会具有工具价值。然而,对自然界与生命体的价值评价,只能以它们自身作为标准,而不是以人类的标准。它们的价值是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人类赋予它们的,我们应当尊重与重视这样的内在价值。

  (3)人类是自然界中的一员,但具有特殊的作用。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虽然人类是属于自然界中普通成员,但是人类在中间却起着特殊的作用。因为,人类能够主动地去改造、适应以及修复自然界,就像家里同辈们岁数最大的那位一样,那么人类就应当承担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对环境保护的启示

  (1)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对立起来。认为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可以依靠科学技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对自然资源进行无止境的掠夺,对自然环境进行任意的破坏。虽然创造出了巨大的财富,也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如全球气候异常、土地沙漠化等全球性问题,严重地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非人类中心主义否定了将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强调人类是自然界中普通的一员,人类不能超越自然,只能依赖于自然。当然,人类需要发展,就势必会再向大自然进行改造,但是这种改造不是施暴,必须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人类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人类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更长久持续的发展下去。

  (2)注重自然的内在价值。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类的利益为基础,人们往往只以经济价值的尺度去衡量自然界,而对自然界的开发也更多的是经济目的。这样的做法,虽然创造了财富,却毁灭了大量的没有经济的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平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看来,任何物种都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而这些价值没法用经济价值的尺度去衡量的,任何物种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中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内在价值还包括比如物种的多样性价值、生命价值等等。所以,当我们再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不能再单单抱以经济目的,要同时注重与保护自然的内在价值。

  (3)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当下,生态环境问题俨然成为了我们所要面对的最严重的问题。过往惨痛的经验教训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转变以我们人类自己为中心的观念,树立可持续发展观。我们需要将自身的利益与自然的利益统一起立,将对自然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统一起来。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人类的发展也必须与自然关系保持平衡,所以我们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不仅仅要遵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更要遵守大自然发展的规律,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互惠共生,真正地做到可持续发展。

  非人类中心主义是对当下生态环境问题的道德思考,也是人类面临生存危机的自我反省与反思。它重新审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首次将伦理道德的范围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还促进了环境伦理学的发展。虽然非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上还有一定的缺陷,但是它的理论对于我们当下的环境保护事业仍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林红梅.生态伦理学概论.[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6.

  [2]傅华.生态伦理学探究.[M].华夏出版社,2002.6.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范文6

      关键词:主体;客体;主体性;二元对立;环境保护 

      主体性是现代性的核心观念,它在推动人类走向现代化的同时又成为当代环境危机的起因之一。为此我们需要反思,并建构新的主体性内涵以利于环境保护。

      一、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不利于环境保护

      主体是与客体相对的。它们的定义是根据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定的。“在这种作用中,作用的发出者、主动者即为作用主体,而作用的接受者、被动者则为相应的作用客体。”[1]10根据这一定义,主客体的存在应该是普遍的,主体、客体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自然中的事物。但是,对于人类而言,长期以来,对主体的界定不是或主要不是从这个角度考虑的,而是从人的活动的发出和指向来定义的,由此,主体只能是人,而客体则是人的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当这一活动指向的对象是自然时,自然就成为客体。

      人类成为主体、自然成为客体是有条件的。这样的条件就是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主体体现出他的自觉性、我为性、能动性、目的性等,而客体则更多地表现出他的自发性、为他性和受动性等。由此考察,人类作为主体,自然作为客体,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种区分有其积极意义。

      但是,到了近代,人类主体性、自然客体性的内涵发生了变化,走向了对立的两极。科学革命的发生,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能力的提高,唤醒以及张扬了人的主体性意识,使人自立于自然之中。人们认为“人类精神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中独一无二的现象,他们应该不仅从他们本身,而且从与既无精神又无社会的生物世界的对立中得到理解”[2]5。这种思想的影响很大,被西方哲学吸收,形成传统的人类主体性观念。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首先确立了精神性主体的存在。他认为,具有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的主体可以摆脱机械决定论的支配,认识把握物质世界的本质。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又把人的主体性上升到了为自然界立法的新高度。而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思想则把人的主体性推崇为推动世界自我展现、自我认识的“绝对精神”。从此,人类理性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威,作为主体的人成为科学知识、政治价值和道德法则的最终依据。正如洛克在《人类理解新论》中所说,理性应是我们的最高法官,应当指导所有事物。

      根据启蒙的传统,理性是人的本质,是人之为人的根据。正是人的理性使他高于其他存在物,将自己从万物中区别开来,凸现于自然界,形成类的意识,发挥主体性,建立起独立性和自主性,以自己的行为认识并改造着自然和社会,体现着创造性和对自由的追求,完善着自我。由此自由、理性、推理、个性、科学、认识、伦理、思想等都被结合进人类主体性的思想中,并且与客体性的思想相对立。

      而对于客体的内涵,人们对它的认识主要是随着具体的社会实践、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而确定的。近代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机械自然观占据统治地位,自然被看作是与人相分离的,自身是分立的,是一个失去了目的,也失去直接的趋势、价值、意义和变化,成了一个匆匆离去的、无穷尽的、毫无意义的物质。这样的自然观对自然的看法就是“不承认自然界、不承认被物理科学所研究的世界是一个有机体,并且断言它既没有理智,也没有生命,因而它就没有能力理性地操纵自身运动,更不可能自我运动,它所展现的以及物理学家所研究的运动是外在施与的,它们的次序所遵循的‘自然律’也是外在强加的。自然界不再是一个有机体,而是一架机器:一架按其字面本来意义上的机器,一个被在它之外的理智设计好放在一起,并被驱动着朝一个明确目标去的物体各部分的排列”[3]。

      如此,自然的历史性和复杂性被简单地取消,自然成了一个没有经验、情感、毫无灵性、呆板、单调的存在,不具有自我维护、完善自身的功能,人类成了一个神性的、无畏的存在。自然在人类面前失去了它的秘密,人类在自然面前失去了他的尊敬。既然自然界缺乏任何经验、情感、内在关系,缺乏有目的的活动,没有意志、目的,既然动植物只有肉体没有灵魂,不能感受痛苦,那么“自然实在当中亦就不可能存在目的因,对自我决定或目的因而言也就不存在创造力,但若没有某种趋向于理想可能性的目的因,那么理想、规范或价值就不能发生作用。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一切原因都源自过去有效的原因。如果没有旨在实现理想的自决,便不可能实现任何价值。因为自然事物或活动间的相互作用不涉及价值观问题,所以自然中不会存在内在的价值”[4]。由于自然客体没有内在价值,只有使用价值和工具价值,所以它就没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只是一个完全按照我们的目的加以利用、改造、操纵、处理、统治的对象,成为人类达到目的的工具手段。这从实践和价值两方面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对抗。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近代以来人类主体性的张扬是与自然客体性的贬低相伴而行的,由此形成人类自然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人类主体被看作是独特的,与自然、社会相分离,并且通过理性、语言和劳动而体现,是行为、反映、道德的参照点,自然客体被设想成为与主体不同的存在;人类主体是高级的,自然客体是低级的;人类主体意味着能动、主动、积极等,自然客体处于被动、受动、消极、受控等地位,处于与占据主导地位的人类主体相对应的从属地位;人类主体具有主观性,富有价值、情感、感觉,自然客体则是中性的,无情感,无感觉;人类主体富于思维,能够进行抽象、知觉等各种活动,自然客体是具体的、确定的、无智慧的;人类主体是自由的,能够自主思维、自行设计、自我创造,具有确定、预见、控制事物的能力,自然客体是自在的、没有预见能力,受人类主体支配、设计、改造。这样,人类主体成了一个凌驾于自然客体之上的,对自然客体进行操纵、控制、征服的神性的存在。这必将导致人类主体在认识和改造自然时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外在对立性,必然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人们去达到对自然客体的控制和征服,导致环境破坏。这种人类主体和自然客体分离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是导致环境破坏的深层次原因。

      不可否认,基于上述思想的环境破坏必然导致自然对人的压迫,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人类主体性的异化。这种异化是在人类—自然主客体关系中发生的,是对人类主体性的反动。在这里,自然客体出现了反人类主体性的现象。为此,需要我们在吸收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承认人类主体、自然客体相对可分的前提下,挖掘自然的主体性意涵,完善人类的主体性,克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从而有利于环境保护。

      

      二、自然的主体性意蕴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确立

      在人类面前,自然具有客体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怀疑的。问题是自然真的具有上述主客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中所蕴含的意义?自然真的是实际的,但又是完全无经验的、分立的,只具有外在关系,而不具有内在关系、些许的目的性、主体性?自然界中真的不存在具有一定程度的主体性从而使其具有内在价值的事物吗?当然,如果主体性意味着自我意识的展现或意识的确定性,则自然就不具有主体性或很少具有主体性。但是,主体性还意味着主动性、主导性、创造性。从这点考虑,我们就无法否认自然也具有主体性。[5]不仅如此,主体性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经验性和目的性,这与能动性紧密相关。具有这种特征的事物能在具体的环境中进行不同程度的创造,从而取得一定水平的适应环境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就这一方面而言,与生成哲学紧密相关的泛经验论所主张的“世界的基本构成单位是经验的、有目的的‘事件’概念对其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支持”[6]。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科学的最新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然具有主体性,表明我们不能完全否认自然具有主体性的一方面。

      对于生物学的研究,虽然社会现象在动物界以及植物界都非常广泛地存在着,但是由于缺乏适当的关于社会的概念,所以传统生物学只把它们看作“混乱的共生。……族类的本能、罕见的特例,而没有被看作是深刻地刻写在生物世界中的社会性的标志”[2]74。由此,生物学很少研究与通讯、认识、智能有关的现象。这就将生物界与社会界分离开来,生物学被禁锢在“生物学主义”的范围之内。

      生物具有主体性吗?这就看生物是否具有智能、情感、文化等一系列外在表现。如果有,可以通过科学观察实验检验生物的行为效应来判断生物智能等是否存在。动物心理学、动物社会学就是依据这一原理来确认某些动物主体性的存在的。概括起来有下列几点:动物有智能;动物有文化;动物有情感;动物有思想。①(注:①与此问题相关的案例及内容请参阅:[英]玛丽安?斯坦普?道金斯.眼见为实——寻找动物的意识.蒋志刚等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法]雅克?沃克莱尔.动物的智能.侯健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至于植物有没有智慧,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科学研究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某些植物可能并不像我们原先所想像的那样,只是一个不具有主体性的客体,它们可能也有智慧,如植物有计算能力与预见力,有多种感觉和对环境的反应,有决策能力和灵活性等。②(注:②与此问题相关的案例及内容请参见:田立.植物有没有智慧?百科知识,2003(7):2527。)

      上述分析表明,生物的一部分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主体性的,进一步的问题是无机界是否具有哪怕些许的经验性呢?化学的新发展似乎为我们提供了部分的证据。化学家在20世纪80年代对冠醚的研究发现,分子之间的诸种作用力(范德华力、氢键力、静电力等)具有协同作用的特性。通过这种协同作用,分子间的这种相互作用能够形成具有一定方向性和选择性的强作用力,成为超分子形成、分子识别和分子组织的主要作用力。这里的“协同作用”、“方向性和选择性”、“分子识别”、“分子组织”等已经表示超分子有类同于一般社会群体和组织所具有的性质,具有有机组织如生物、社会、经济等才具有的自我演化特征,即具有生物体所具备的基本功能特性。这就将化学和生物学联系了起来,为从无生命的物质进化到有生命的物质提供了某种可行的途径,打破了非生命体和生命体之间僵化的二分,为无生命的物质赋予某种生命性提供了条件。③(注:③具体内容请参见:杜丹,王升富.自组装超分子膜修饰电极的研制及分析应用,化学研究与应用,2001(6):617。)

      不过,这里的意思不是自然的全部都具有主体性、目的性或具有相同程度的主体性,而是说自然中某些事物或生态系统具有主体性从而具有内在价值。尽管这样的主体性与人类的主体性不同,或这样的主体性随着事物的不同而不同,但是,我们确实不能否定它。实际上,人类确实没有理由认为自己的主体性是全世界唯一的主体性。如果认为只有人类具有主体性,也就是承认人类已经成为自然进化的“终极”宇宙的中心。但是,从广阔无限的时空尺度看,自然进化完全可能产生出比人类更高级的生命形式。因此,各种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只有人类才具有主体性和内在价值的观念是错误的。

      自然的主体性意涵的确立,对于克服人类与自然之间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完善的伦理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自然界只具有客体性,而不具有主体性,只有工具价值,而不具有内在价值,那么人类就可以以人类为中心改造自然保护环境,为人类服务。由此建构的环境伦理学属于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它对于环境保护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尽管它已经考虑到了环境保护,但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类主体性和自然客体性的内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将自然作为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的局面;它从人类的利益和价值出发去对待并保护自然,仍然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没有将人与自然平等看待,将环境限制在人类的环境之内,着眼于保护与人类有关的生态环境,而不是保护所有的生态环境,这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对自然的尊重和保护的。现在赋予自然以一定的主体性,就为人类彻底克服人类主体与自然客体之间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为将自然作为道德客体,为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弱意义上的“主体际”道德关系,甚至为承认自然的某些部分可以成为道德主体(moral agent)而不仅仅是道德客体(moral patient),为承认自然的某些部分之间存在伦理价值关系提供理由,为建立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学创造条件。自然具有主体性意蕴表明,价值不是属人的范畴,为人所独有,而是为所有的或自然的一部分所具有;自然是“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用来实现人类主体的目的的手段。这是自然的内在价值概念。它是客观的,由它的内在属性所决定,一定程度上不依赖于人类主体而存在。这与泰勒(Taylor)所提出的生物的好(the good of living—being),雷根(Regan)提出的固有价值(inherent value),罗尔斯顿提出的自然价值(natural value)的含义相一致,有助于人们树立生态整体主义的伦理观念,构建并发展关于动物、植物和生态系统的价值体系,尊重非人类自然物和一切生命的存在权利,尊重自组织系统对自身价值的追求,完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学;有助于弥补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和传统哲学从否定自然内部价值出发,进而在自然和人类之间划定“事实”与“价值”的界限、“是”与“应当”的界限的缺陷,维持自然系统其他物种的福利,尊重并保护自然,促进自然系统的进化和完善。

      三、完善人类的主体性保护环境

      为了走出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改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一些极端的后现代主义者甚至提倡“客体中心”、“自然中心”、“生态中心”等,以彻底否认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彻底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困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取消了人在对象性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否认了主体性学说在认识论发展史上的理论意义以及积极作用,会走向消极主义的预成论和宿命论,回到过去主客不分的蒙昧状态。事实上,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是以主体性的觉醒以及主客二分作为基础的,并且在其实践过程中,与社会历史文化如哲学的伦理学、历史哲学等一起,最终确立了主体性原则及其主体、客体的特征。不存在一个与自然客体相区别并高于自然客体的主体,就不存在人类对客体认识和改造的前提,也就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保护环境。

      实际上,环境问题的造成不在于承认人类相对于自然的主体性地位,而在于人类过分张扬了人的主体性,使之具有不恰当的内涵。多迈尔在《主体性的黄昏》一书中将此内涵概括为“自我为中心的占有性个体主义;以统治自然为目标的人类中心说;不包含交互主体性的单独主体性”。这种人类的主体性是单一的、片面的、狭隘的、走向极端的或者未充分发展的,忽视了作为主体自身的自发性、自为性和受动性,忽视了自然也有主体性的一面,是造成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要保护环境,就应该校正人类的这种主体性观念,使之更加全面、开放和成熟,具备恰当性。事实上,真正需要的是在确证人的主体地位、承认自然具有一定程度的主体性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体性,即发挥人在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使客体按照人的内在尺度和物的外在尺度发生改变,使自然界、社会、群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自身获得更加全面和谐的发展。要知道,“人类主体性的发展不仅表现在客观世界的变化上,还表现在主体本身的发展上,由此可以说,人类主体性的发展内在于自然、社会和人类的全面、持续、协调的发展与进步之中”[1]130。

      一是要强调主客体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现代性把个人与他人、它物的关系看作是外在的、偶然的和派生的,与此不同,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强调内在关系,强调个人与他人、它物的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构成性的。它认为:“个体并非生来就是一个具有各种属性的自足的实体,他(她)只是借助这些属性同其他事物发生表面上相互作用,而这些事物并不影响他(她)的本质。相反,个体与其躯体的关系,他(她)与较广阔的自然环境的关系、与其家庭的关系、与文化的关系等等,都是个人身份的构成性的东西。”[7]如此就使得“自我不可能再成为由存在主义者的绝望激发出来的孤立的自我,不可能再成为启蒙运动确立起来的自主自我,不可能再成为浪漫主义者的自我表现的自我,也不可能再成为实证主义者佯装的无自我。……对后现代精神而言,纯粹自主的自我已不再可能”[8]。作为主体的人既是一种实体的存在,也是一种关系的存在,这种关系的存在使得他既可以作用于社会、自然,也可以被社会、自然所作用,由此使得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人以及自然有一种不可分离的关系。正是这种不可分离性,“破坏了主—客二分法,摧毁了一方胜过另一方的权威地位,中断了与主体范畴相联系的独断权力关系,并由此消除了其隐藏的属系(等级系统)”[9],打破了它们之间的壁垒,克服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随之也就克服了真理与德行的分离、价值与事实的分离、伦理与实际的分离,解构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使得“‘他者’以其各种显现的形式……参与着自我的形成”[10],将自然客体带入人类主体领域。不仅如此,自我作为世界中的个体也以其各种不同形式参与着“他者”的形成,这就使得主客体从对立走向和谐,有利于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

      二是承认人类主体性是自主性与依附性、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所谓自主性,指的是人类源于自然而又超越于自然,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但是,这种自主不是完全独立的自主,人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是自然的一部分,没有人类,地球生态过程可以照常进行,而没有绿色植物,或者那些毫不起眼的微生物,人类至多只能活几个月。人类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自然。因此,“我们还不得不放弃那种认为人类属于单独一类超自然产物的观点,而将人类看做在摆脱自然的束缚(但不与之分离)中逐步形成的产物”[11]。人类没有哲学所封授的特权。科学的最大成就或许就是突破了盛行于我们人类的无意识的人类中心主义,揭示出地球不过是无数行星中的一个,人类不过是许多系统中比较复杂的一个。况且,1996年末,美国《科学》杂志披露,“生物圈2号实验”失败了。这表明,在现有的条件下,人类还无法用人工的方法模拟出一个脱离地球自然环境而又能让人类休养生息的生态系统,地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唯一基础,人类应当努力保护它而不是破坏它,人类无权以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作为尺度去衡量自然物的存在价值。这些表明了人的主体性的依附性。

      所谓能动性,是指在实践活动(包括环境保护)过程中,人类是将自然作为认识和改造对象的,并且这样的认识和改造具有目的性、选择性、计划性和预见性。但是,由于自然本身具有规律性,由于人与自然是相互制约、相互规定和相互依存的,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此,这种能动性的贯彻不能完全以人为尺度,必然受到客体的制约和限制。人类应该考虑到大自然的复杂性,按照自然规律尤其是生态系统规律办事,目的是比较充分地完成主体的内在尺度和自然客体的外在尺度的统一,实现人的活动的目的性和自然规律性的统一。后者体现了主体性的受动性,尊重并实现这种受动性。

      三是承认交互性的人类主体性。传统的人类主体性观念体现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自我才是主体,他人和自然都成为客体,由此必然导致个人中心主义、群体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泛滥,个人、群体甚至国家、人类会为了他们各自的利益,置他人、群体、国家、自然于不顾,破坏环境,造成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紧张。而交互性的人类主体性——主体间性的提出,打破了上述单一的主客关系及主体性,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作是“主—主”关系,他人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此中人的存在成为自我与他人的共同存在,他人成为他我,他我不是他物。这样,自我在处理与他人的相互关系时,就会与他人交往、对话、理解与沟通,摒弃个人中心主义和群体中心主义,为了他人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和人类的利益而保护环境。

      不仅如此,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交互性的人类主体性能够使交往双方针对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自然进行交流对话,完成双向建构和整合。在这一过程中,必然涉及主体对自己以及他人施于环境对象之上的行为之利弊得失的评价和规范。“这样一来,我们每一个人,在面对自然客体之时,实际上就是通过中介客体来与另一个‘他者’主体相遇;每一个人与环境的关系不过是‘我’与‘他者’关系的一部分;‘我’所面对的环境,或迟或早都会成为他者实践的客体;人类通过中介环境而结成伦理关系。”[12]“他人”在这里不是一个纯粹被动的对象,而是一个自主、自觉、自为和创造性的存在,在这一过程中,他人不仅作为与某一主体相对应的客体,而且还作为与该主体进行交往实践的主体,体现了某种主体际关系,内含了某种主体间性。如此,既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又体现了人与人的关系,并且将两者融合起来,实现了“主—主”关系结构(对于人与人之间而言的)向“主—客—主”关系结构(相对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而言的)的转变。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协调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交互性的人类主体性的理念表明,关爱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保护环境也就是珍惜生命,世界是自我与他人的共在。这是一种交往实践观。“交往实践观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强调自我与世界的融合是第一位的,主客关系是第二位的,人是自然的守护者而不是掠夺者;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强调交流与对话、理解与沟通;在身心关系问题上,强调物质与精神的协调发展,最终超越人与自然、自我与他人、心与物的二元建立,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13]这是一种更加全面和广泛的环境伦理学,不仅涉及到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而且还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前者如现代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自然的价值和自然的权利等;后者如代际伦理、生态女权主义、经济领域中的环境伦理、科学技术与环境伦理、消费方式与环境伦理、公众参与与环境伦理、国际环境立法与环境伦理、工程环境伦理、人口与环境伦理等。因此,环境伦理就不仅体现在观念层次,而且还体现在人类的实践层次;不仅涉及人对自然的价值认识和伦理观念,而且还涉及人对自然的改造与评价,涉及主体际的交往关系以及各种交往共同体之间的互动。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不能否认自然的主体性存在,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完全看成“主—客”关系,也不能否定人的主体性和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是“客—客”关系,更不能在对自然物进行“拟人化”描述和“人格化”理解的过程中,在所谓“平等”原则下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主—主”关系,而应该在确认自然主体性的基础上,否认传统主客体之间的分离性、主体性的单一性以及盲目绝对的人类主体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发展人类主体性,抛弃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建立良好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利于环境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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