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调查报告表格十篇
小学生调查报告表格篇1
一、方式
本专业的社会实践提倡采用多种形式,从当前的实际出发,采用社会调查方式,即由学生自主确定调查题目,报当地电大审核批准,学生根据题目开展调查活动,写出调查报告(或体会)。
二、内容
电子商务专业的社会实践必须具有专业特色,活动内容应当在电子商务系统的运用、管理和维护等范围内。
三、要求
1.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2.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学生向所在学校(分校以上)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实践活动完成后,由学校组织评定成绩。原则上在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完成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三周。
3.进行社会调查的学生要根据选题列出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作好调查过程记录。
4.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学生,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
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要有理、有据。
5.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要明确小组成员的分工。原则上每人提交一份调查报告,如小组合写,需在报告中附上每一位成员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情况说明,且字数须在5000字以上。
6.提交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时必须附调查过程记录或活动记录。
7.调查报告应自主完成,禁止抄袭,如有抄袭行为将视同考场作弊,取消下次补做机会。
四、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社会实践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对于社会调查,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没有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够对调查过程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调查过程记录不完整,调查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1)由个人填写鉴定表,由被调查单位或从事电子商务实践活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由两人评定,其中一名应为被调查单位有关负责人。分校负责审核。
(3)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4.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模拟实验等)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未交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者不计学分。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1.学员于前一学期的第16周填写社会实践资格审核表,学校通过学员自审、班主任审核及专业责任教师审核三个环节对学员参加社会实践的资格进行审查。
2.学校于前一学期的第16周确定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学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小学生调查报告表格篇2
讲两个问题:
调查报告的写法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Ⅰ 调查报告的写法,包括标题、署名、正文。篇幅:3500-5000字。
1.1 标 题: 三种写法。
① 标题是文章标题的写法(如:《西部企业生态立旗“一石三鸟”》,《某某市蔬菜的品种结构问题》,《兴“母亲水窖”工程 摆脱缺水窘境》)。
② 标题是类似于公文标题的写法(如:《某钢厂技术供应处实行经济责任制调查》,《关于农村信用社业绩的调查报告》,《对内蒙古生态移民面临问题的调查》)。
③ 正副标题写法,一般是正题揭示主题,副题写出调查的事件或范围。(如:《 振兴经济要靠科学技术——包头市依靠科技人员发展工业的调查》。)
1.2 署 名: 标题下面要署名,即写姓名、年级、班级。
1.3 正 文: 由两个部分构成,即 前言;调查报告的主体。
1.3.1 前 言:扼要说明 调查的目的;时间、地点;对象或范围;做了哪些调查;本文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基本情况和提出问题,写法可灵活多样。
1.3.2 调查报告的主体:主要是对事实的叙述和议论。 一般把调查的主要情况、经验或问题归纳为几个问题,分为几个小部分来写。每个小部分有一个中心,加上序码来表明,或加上小标题来提示、概括这部分的内容,使之眉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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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题 目
姓 名
( 经济管理学院 2001级 经济学专业 )
前 言
一、
1、
①
②
③
2、
3、
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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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是收集充分的一手数据以解决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也是法学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目的在于加强对国情、民情,尤其是对实践的了解。通过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以培养运用理论和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可以为撰写论文打下一定的基础。
一、社会调查的基本要素、要求和模式
(一)社会调查的基本要素
1.调查什么;2.谁去调查;3.向谁调查;4.怎样调查。
(二)社会调查的基本要求
1.客观性原则;2.科学性原则;3.系统性原则;4.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三)社会调查的基本模式
概括人类认识的规律我们初步可以概括出以下三种模式:
1.“事实——解释”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出发点:调查者在实地调查之前不应带有主观框架,只能到社会生活中去观察、理解,体味社会事实占有大量的资料,从而得出结论,即解释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主要工具是归纳方法,具有重要作用。
2.“假说——理论”模式
该模式的出发点:可以借问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现象也是可以实证的和检验的;对社会现象做出解释性的概括必须把假说作为中介。基本形式是:调查课题——理论假设——收集资料(检验假说)——解释性理论。
3.“系统——综合”模式
该模式的基本思想:把调查对象作为一个系统从系统的整体出发,对系统内外的各种联系和相互作用进行考察和分析,从而达到最佳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社会调查的选题与样本选取
(一)选题
选题其实解决的是调查什么的问题。
1.调查课题应具备的条件:(1)课题必须是具体的,有明确限定的;(2)课题的前提必须是正确的,真实的;(3)课题必须能够纳入某个科学知识体系中加以研究和解决。(4)课题的答案应当是存在的。
2.调查课题的来源:(1)来源于社会实践和现有理论之间的矛盾。有两种形式:A、实践产生了以往理论所没有接触的问题,实践呼唤新的理论。B、现实生活与原有理论不一致辞,实践要求修正和完善理论。(2)来源于理论的内部产生的矛盾两方面:A、理论内部的新的生长点和空白点。B、理论内部的不一致。
(3)来源于同一领域的多种理论、假说、模式之间的差异和对应。(4)来源于现实中有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两方面:A、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引起人们的共同关注;B、工作中有待解决的问题。此外,调查课题也常常来自哲学的启示,来自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反常”现象和偶然机遇。
3.选择调查课题的基本标准和原则:(1)需要性原则。与人民生活处处息息相关,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理论发展相适应的课题才具有意义和价值。(2)
创造性原则。调查课题应是前人没有做过或没有做过的课题,应用一些创造方法来选择。(3)可行性原则.指选择的题目要明确具体中有明确具体的题目,才能开始研究工作。题目过大,过于笼统,都有不好做。有些课题要反复加工提炼,最后具体化为一个题目。调查主体选择题目时必须考虑调查的思想状况,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并且与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条件相适应;就调查客体而言,选择题目时必须与客观事物的成熟程度,被调查对象的回答能力和合作态度,社会环境种种因素条件相适应。(4)科学性原则。即在科学原理的指导下选择课题。总而言之,选题时应注意“窄,小,精,深,新”几个字。
(二)样本选取
样本选取要解决的问题是向谁调查的问题。样本选取一要考虑可行,二要考虑尽量全面,三要考虑相关性,四要尽量随机(不是刻意挑选),五要保证样本的客观(不受调查者的过度影响)。
三、社会调查资料的整理与思维加工
(一)资料整理
社会调查方法主要有文献调查法、现地考察法、访问调查法、集体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实验调查法。整理资料是研究资料的基础,是研究阶段的第一项工作。调查阶段搜集的资料,有文字资料、数据资料、视听资料、实物资料、问卷资料等不同的类型。整理资料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统一和简明.并尽可能做到新颖。只有在这样的调查资料基础上,才能得出科学的调查结论。社会调查中的文字资料有两大类,即实地观察、访问的记录和搜集的各种历史文献。整理文字资料的一般程序是:审查(就是通过仔细推究和详尽考察,来判断、确定文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格性;文字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也称可靠性审查,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字资料本身的真实性审查,二是文字资料内容的可靠性审查),分类,汇编。数字资料的整理,一般要经过检验、分组、汇总、制作统计表或统计图等四个步骤。问卷资料的整理主要包括审查(通过审查要努力提高问卷合格率和项目合格率,坚决淘汰一切不合格问卷和不合格项目)、数据整理、录入和分析。
(二)思维加工
思维加工就是调查者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对整理和统计分析后的文字资料和数据资料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思维加工是研究阶段的中心环节,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关键步骤。思维加工的任务是,透过调查所获得的感性材料,揭示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证实或证伪、补充或修改原来的研究假设。如果是应用性研究课题,还应该在得出理论性结论的基础上对实际工作提出对策性建议。在社会调查中经常使用的思维加工方法有:比较法和分类法,分析法和综合法,矛盾分析法,因果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结构——功能分析法。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格式与撰写
调查报告是反映调查研究成果的一种书面报告。它的主要特点是:针对性、真实性、新颖性、时效性。
(一)格式
社会调查报告结构一般有四个部分:题目、前言、正文、结语,有的还有附录。
1.题目
一个好的标题往往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因此有“题好一半文”之说。标题的写作,通常有几种方式:(1)直叙式,即直接用调查对象或调查内容作标题。如《关于黑恶犯罪搅乱市场秩序的调查》等。这类标题,直接指明了调查对象,概括了报告主题,比较客观、简明,但显得呆板,缺乏吸引力。这种形式的标题,多用于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调查报告。(2)判断式,即用作者的判断或评价作标题。如《创新是研究的生命》。这类标题,揭示了报告主题,表明了作者态度,比较吸引人,但调查对象和报告的主要内容在标题中往往不易看出。这种形式的标题,多用于总结经验、政策研究、支持新生事物等类型的调查报告。
(3)提问式,即用提问的方式作标题。如《醉驾入刑能否遏制醉酒驾驶?》。这类标题提出了问题,设置了悬念,比较尖锐、鲜明,有较强吸引力,但一般看不出调查的结论。这种形式的标题,一般用于揭露、探讨问题的调查报告。(4)抒情式,即用抒发作者感情的方式作标题。例如,2002年第1期《求是》刊载的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调查,其标题就是:《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类标题,充分表达了作者感情,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但仅仅从标题很难判断报告的内容。这种形式的标题,一般用于表彰新生事物或鞭挞消极社会现象的调查报告。(5)双标题,即两个标题。它又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主标题和副标题,如《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株洲市企业管理调查》等。另一种是引题和主标题,如《堤防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一边资金紧缺,一边冒领挪用》。这类标题,虽然比较复杂、冗长,但它综合了多种标题的优点,因而是各种调查报告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形式。标题的写法灵活多样,无论采取哪种标题形式,都力求概括、简明、新颖、对称。这就是说,标题要概括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要简明表达调查报告主题;要有新鲜感、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与调查报告的内容相对称,既不应“头大帽小”,也不应“头小帽大”。
2.前言
社会调查报告的前言一般包括三点内容:调查研究的缘由和目的——调查什么.解决什么问题;调查对象、范围,调查的经过——时间、地点、过程及调查方法。前言的文字都应力求简明、精练,具有吸引力。
3.社会调查报告——正文(主体)
正文是社会调查报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部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调查对象进行叙述。真实准确地列举调查所得的确凿事实、典型事例和具体数据。二是进行分析论证。对资料进行客观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把它上升到理论,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或证实一种观点,或推翻一种观点。这部分的写作既要防止单纯罗列材料,也要防止过多的议论和说理。
社会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常见的结构方式有三种:(1)纵式结构。即根据事物发展的始末顺序或脉络,材料的内部逻辑关系叙述事实,由事人理,分析研究,最后推导出结论。这种结构各部分之间前后顺序不能颠倒,否则将会眉目不清,条理紊乱。(2)横式结构。即根据材料的性质,将其概括为若干平列的几个部分,分别加以说明和阐述,从不同方面集中揭示其主题。(3)对比式结构。这是一种特殊的横向结构。适合于先进与后进,正确与错误的两件事物相互比较,明确肯定什么,否定什么。(4)纵横交叉式结构。就是将纵横两种结构结合起来使用。以纵为主或以横为主,纵横交错,以便灵活透彻地说明问题。
4.结语
社会调查报告的结语,这部分可长可短可无,其内容有时是总括全文,深化主题;有时是交代社会调查报告中未能解决而又须引起注意的问题;有时提出继
续调查的希望和建议。总之,应视其具体情况而定。调查报告的结束语,应根据写作目的、内容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写法,要简明扼要,意尽即止,切不可画蛇添足,弄巧成拙。
5.附录
有的社会调查报告还有附录部分。内容包括:部分原始资料、少数典型个案资料、调查统计图表的诠释和说明,正文中有关材料的出处,参考文献,旁证材料,以及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或情况。附录也不是调查报告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大型调查报告才需要附录。附录的内容不应随意扩张,只有那些与调查报告密切相关、而又无法为调查报告所包含的内含才应列入附录之内。
(二)社会调查报告撰写程序
撰写调查报告的一般程序是:提炼报告主题、拟定写作提纲、精选调查材料、推敲书面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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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建、扩建等发展需要征占用林地,如巴东县电力公司神农小区变电站建设项目、鼎盛驾校建设项目、山水龙城商品房建设项目、宏元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等,这类项目交通方便、占地面积一般不大,外业调查相对简单。巴东的矿产资源丰富、品种多、储量大。为了满通和城镇化建设需要,建筑用砂石料供不应求,各种采石场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拟开发的铁矿石项目也需要占用较大的林地。这类项目占用林地面积大,但成片占用,地类简单,工作量不大。
2占用征收林地工作步骤
2.1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用地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立项文件,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布局图。根据土地现状,分地类进行统计。如果涉及占用征收林地,就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征收林地申请。
2.2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预审
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到项目业主占用征收林地申请后,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初步核定拟占用征收的林地位置及现状,并根据林地保护数据库和公益林数据库,对林地地类、面积、权属、林种、是否为公益林等进行确定。拟定请示文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预审。
2.3委托具有调查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用地单位签订委托合同用地单位在取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文件后,根据要求与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编制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资源调查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缴纳林业调查设计费。调查单位外业调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部门在与用地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要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现地调查是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要求为基础,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更详细的调查。做好外业调查是高质量地完成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评估和可行性报告的前提。外业调查前准备:常用的物资包括文件包、外业调查卡片、文件夹、项目建设布局图、1∶1万的地形图、手持GPS及GPS参数调整表、围尺、50m皮尺或激光测距仪、相机、摄像机及笔记本电脑或平板。外业调查一般是由负责内业表格整理和汇总统计的人员做调查卡片的记录。制图人员负责在项目建设布局图复印件上进行标注,利用GPS对小班坐标拐点的采集,图记标注要做好小班四至拐点顺序编号和坐标记录,以方便制图人员利用软件求算小班面积。负责文字的人员要掌握林地小班地理位置、地类、权属、树种、起源、林地自然因子和小班各种因子的认定,做到图表一一对应。同时对有林地和疏林地上的林木进行每木检尺,分树种进行记载,计算需采伐活立木蓄积和出材量。调查人员还得对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现状进行详细的专业调查。外业调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林地小班地类、起源、林种等因子。内业整理,编制《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外业调查结束后,转为内业整理阶段,内业整理的步骤包括:①对外业材料的整理,统计计算有林地和疏林地林木蓄积;②利用Arcgis软件制作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小班图,计算小班面积;③汇总拟占用征收林地面积及蓄积;④结合《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测算森林植被恢复费;⑤制作建设项目位置示意图、总体布局图和使用林地现状图;⑥根据外业调查材料和内业统计计算结果,结合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⑦材料审核;⑧复印装订成册。事实上,表格计算、制图和文字编写应该同步进行,制图后确定小班号,先计算小班面积,方便表格计算和文字编写。报告编写人员要具备表格计算和汇总、审查表格和制图的能力。要善于组织材料,语言要精练,逻辑性强,才能保证报告质量。
2.4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查验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林业技术人员,到拟占用征收林地的现场进行查验,填写现场查验表,完成现场查验报告。用地单位组织相关资料编制申报材料用地单位在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地管理工作人员指导下,组织占用征收林地申报材料,主要包括①使用林地请示;②使用林地申请及申请表;③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④法人资格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⑥林权证明;⑦补偿协议。包括综合地价文件和征地协议书;⑧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凭据复印件;⑨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⑩现场查验表及查验报告。此外还要提供相关乡镇、村行政代码及其他附件,编写好页码。根据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通过网上平台申报申报材料组织完成后,利用扫描仪,把申报材料按装订顺序扫描成.pdf格式,经过地市州初审后,上传到湖北省林业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交由省厅组织的占用征收林地审查。报送纸质材料,核发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同意书项目通过省厅组织的网上占用征收林地审查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到省厅审批办审核。核发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同意书。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1存在问题
从占用征收林地现状来看,涉林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未批先占。有些工程项目边申报手续边开工建设,还有个体私营户随意占用林地从事采石采矿等经营活动。如溪丘湾乡中心福利院新建工程。二是少批多占。一些涉林项目在审批时,预估占地面积偏小,造成前期申报审批的林地面积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导致工程后期超范围占用林地。如沿渡河镇蔡家河电站工程,临时弃渣场设计偏小。三是超期占用。对于临时占用的林地,到期后仍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恢复植被,造成超期占用林地。四是异地占用林地。从事矿产开采的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发现原来审批的林地范围内只有部分矿体或无矿带分布,就异地开采,造成异地占用林地。
3.2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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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
1.选取社会中存在的好现象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强调应用性;
2.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相结合,强调政策性;
3.要求新颖、适时,是当今社会的一些热点、难点,强调时效性;
4.参考选题只是列出一个参考范围,本身不是调查题目。
二、调查
(一)问卷调查
调查问卷的开头要简要写出调查的目的、意图、与被调查者是否有利害关系、谢词、调查者的身份等信息。
问卷字体、间距、排版等要规范、整齐、美观。
问题设计要精要、通俗、明确,总数量一般不超过20个。 问题选项要合理区分层次,如果是判断调查对象的满意度,从肯定到否定要依次推进;如果是调查事件的真相,则明确肯定与否定、知道与不知道。调查选项的设计一般是4个。需要被调查者发表个人意见的,则列出第五个选项,由被调查者自己填写。
调查过程中,可以根据条件给调查对象一些象征性礼物(笔、纸、毛巾、灌装可乐、小袋洗衣粉和清洁剂等,也可以给钱,多少自行确定,但不给烟、酒、化妆品)。
(二)访谈
可以采取集体访谈和个人访谈。集体访谈就是开调查会。个人访谈就是专访,为获取对某一问题的不同看法,可以采取个人访谈的方式。如果是要求获得共识的,则采取座谈会的方式。
(三)网络调查
将调查问卷通过互联网,网民自愿填写,然后统计调查结果。网络调查的效果、真实性不如实地调查。
(四)注意事项
调查一般三个人左右,一个发问卷,一个说明问卷填写方式,一个解答临时问题,做好现场控制。
访谈的题目要事先定好,也可以临时变动,访谈一般也要三个人,切忌单独由女同志组成调查组,对女同志调查时,一般要女同志在场。调查一个提问,两个记录,以防遗漏。
在少数民族地区调查和访谈,最好有一名熟悉民族语言的人员在场。调查的过程中要带齐介绍信、身份证、调查材料,事先和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并征得同意。
对调查对象要进行选择,在年龄、男女、文化程度、生活区域、家庭成员、职业等方面要有选择性,尽可能做到有代表性。
调查过程中要谦虚谨慎,每次调查完成后及时进行整理、统计。一般而言,问卷和访谈应该交互进行、相互补充。
对一些敏感性的问题不要直接和调查对象说出来,要讲究艺术。调查是一种理论,一种方法,也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
结果统计一般以百分比的方式进行,统计方法有SPSS电脑统计方法,也有手工统计方法。
三、社会调查报告的写作
(一)内容
l.题目;2.摘要(中文、英文);3.关键词(中文、英文);4.正文;5.注释;6.参考文献;7致谢;7附录(问卷表、访谈题目等)
(二)撰写要求
1.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如有特殊要求,可加注副标题。
2.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全文的内容,中文摘为300-500字。
3.关键词:是表述调查报告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为5个。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
4.正文:正文一般包括序言、正文主体两部分。序言说明调查报告的意义、目的、内容、范围及应解决的问题。正文主体是对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详细表述,一般由标题、文字、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组成。注意插入图、表时要和文字材料的大小、格式相匹配。
5.注释:正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及原话、主要数据等必须注明出处,有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加注说明,用脚注或尾注的方式标出。
6.参考文献:标注参考文献时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在文章中间用相应的符号进行上标。
7.附录:是对调查问卷和访谈题目的说明性文字、图、表,或调查结果统计,不宜放在正文中。
四、撰写规范
1.题目、摘要、关键词
题目为3号黑体字,可以分为1或2行居中打印。例:关于浙江省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调查报告 ——副标题(四号楷体)
题目下空一行左起空二格打印“摘要”二字(小四号黑体,字间空一格)。“摘要”二字后打印中文摘要内容(小四号楷体)。例:
摘 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综合运用企业内外部的经营和竞争资源而形成的……
中文关键词置于中文摘要文后,另起一行,中文关键词前应冠以“关键词:”(小四号黑体),后接关键词内容(小四号楷体)。例:
关键词: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集群 一级标题以三号字黑体居中打印;二级标题以四号黑体左起空二格打印;三级标题以小四号黑体左起空二格打印。
2.正文
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中文关键词下空二行为正文。
3.图
为五号楷体。引用图应在图题正下方标出文献来源;图号按顺序编号,如“图l”为第一图。如图中含有几个不同部分应将分图号标注在分图的正下方,并在图题下列出各部分内容。
4.表格
按顺序编号,如“表1”为第一表。表应有标题,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注明单位。
5.公式
公式书写应在文中另起一行。公式后应注明该公式序号。
6.标点符号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7.数字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8.注释
注释一般用页末注,即将注文放于加注页下端,不夹在正文中注释。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注释格式见下例(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相同)。
例如:文中“199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0422亿元①。” 页下端:
①国家统计局:《2019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年9月版,第53页。
9.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按在社会调查报告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以“参考文献” 居中排作为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参考文献著录格式示例
(1)连续出版物(期刊)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刊名》,××年第×期。 „1‟ 袁庆龙、候文义:《Ni-P合金镀层组织形貌及显微硬度研究》,《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2)著作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出版社,版次,起止页码。 „3‟刘国钧、王连成:《图书馆史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1版,第15-18页。
(3)报纸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第×版。 „13‟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思路》,《人民日报》,1998年12月25日第10版。
10.致谢
对协助和参加调查的单位、个人、指导老师表达感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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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指导学生对活动过程中的资料进行筛选、整理,形成结论,指导学生撰写活动报告,并进行不同方式的进行表达。在总结时,要引导学生着重对活动过程中的体验、认识和收获进行总结和反思。活动的大致过程为整理资料——分析资料进行总结——得出结论——撰写研究报告——讨论成果展示方案等几个阶段。
1.指导学生整理资料信息。
用各种方法搜集到的材料,必须加以整理方能得出结果。整理一般分为四个步骤:评定,对每个研究对象的原始资料进行归类、评定和评分工作;登记和统计,先把评定结果编制成逐人登记表,一个样本一张,在这张表上每人一行,登记研究对象的各项调查结果,再统计各项的平均数、标准差或人数百分比等统计量并记入登记表的下部;编制统计图表,把几个样本的统计结果合到一张统计表上,将使调查结果集中而且使人能够一目了然;统计检验,调查所得的某些结果,有时还需要进行显着性检验,以对调查结果的可靠性作出判断。
2.指导学生分析资料,并进行总结。
分析资料的方法可以有定量分析方法和定性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有很多,有因果分析法、功能分析法、区位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从问卷量表中指导学生可以获得大量数据用于指导学生的定量分析。指导学生可以将这些数据转化成图表,利于指导学生的分析。要记住,一个课题中不是只采用一种分析方法。有时候,根据所获取的资料和指导学生的研究目的,可以采用多种分析方法。特别是在综合实践活动总结阶段,老师首先要指导学生对活动过程中的资料进行筛选、整理、分析,形成结论。以调查数据的统计、整理与分析为例子。在调查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数据的统计、整理与分析。经过收集和整理,得到原始数据以后,还必须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分析和推论。对杂乱无章的数据进行初步整理后,可以得到最原始的统计图和统计表。统计图也是对数据的一种非常直观的描述。常见的统计图有条形图、直方图、折线图等。
3.指导学生撰写研究报告。
在对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基础上,教师要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报告的撰写指导。提出撰写研究总结报告的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如以调查总结报告为例,调查报告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调查,对调查的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整理后的记录。调查报告的表述没有固定形式,调查报告一般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略):第一部分——题目。第二部分——调查目的。第三部分——调查的基本过程。这是调查报告的主体部分。这部分要把调查来的大量材料,经过分析整理,归纳出若干项目,分条叙述,做到数据准确,事例典型,材料可靠,观点明确。尽可能用图表示形式表示,以增加直观性,一目了然。正文的写作安排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最后,要写清楚调查的结果。第四部分——结论与建议。交代通过调查研究了什么问题,获得了什么结论,说明了什么问题。第五部分——附录。列出主要参考文献,附上各种调查表格等。
4.指导学生讨论并指定成果展示初步方案。
小学生调查报告表格篇7
社会调查报告是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然后把调查研究得来的情况真实地表述出来,以反映问题,揭露矛盾,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向人们提供经验教训和改进办法,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科学研究和教学部门提供研究资料和社会信息的书面报告。
调查报告的特点体现为:
(1)真实性:
它的真实性就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不仅报告中涉及的人物、事件要真实,就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过程、原因和结果也必须真实。
(2)客观性:
客观性,指客观地反映事实,忠于事实,不带有调查者的主观随意性。不能对客观事实随意引申,或不切实际地渲染。
(3)针对性:
社会调查报告就是要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一些社会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回答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面”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实效性:
(5)、评价性:
社会调查是课堂教学的沿续和补充。教师帮助学生针对实际情况、学校所在的地区特点、不同时期的社会热点、疑点,或联系教材的内容问题展开调查,通过组织学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帮助学生掌握知识,解决疑问。这样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挖掘学生潜力,培养思维方法,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小学生调查报告表格篇8
内容提要: 量刑调查报告在西方国家有160多年的历史,我国开始于1989年,现在,已经有10多个地方法院实施这一制度。其理论基础是刑罚个别化理论、教育刑理论和罪犯人权理论。在我国实施这一制度的前提是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分离,调查对象应当适用于可能判处所有刑罚的、所有未成年和成年被告人。调查的主体来看,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量刑调查。调查的内容来看,应当包括个人情况、犯罪情节、犯罪前后表现、行为人的性格特征、家庭背景、教育环境、社区环境、帮教条件等8个方面。为了法官无须解读冗长的文字就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信息,调查报告应当简短化和表格化,形成“量刑调查表”。
媒体曾报道,2007年4月19日,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所长来到法庭,坐到公诉人边上宣读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证明了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据了解,在刑事案件当中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证实被告人的平时情况,并作为法官量刑参考依据,在本市尚属首次。”①事实上,这并不“首次”,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借鉴域外经验,进行了审前调查制度(有的地方称“人格调查”或“品行调查”)的探索和尝试。
所谓“社会调查报告”、“量刑引入社会评价”、“人格调查制度”,其标准的名称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 report,英文缩写为“psi”),为简便起见,我们通常也可以称其为“量刑调查”。如今天美国的量刑前调查报告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犯罪人情况报告”,一部分为“犯罪行为情况报告”,其信息来自于被告人本人、被告人的家庭成员、被害人、其他与被告人经历有关的重要的个人。两个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以前的犯罪和少年违法情况、犯罪行为的描述、被告人职业和工作历史,被告人的从军经历、经济状况、社区居住期限、教育背景、和其他相关资料,吸毒史、滥用药物史、心理和精神病史,被害人是否对其有伤害、被害人陈述一、被告人本人陈述、可能适用的量刑指南条款、被告人是否能够适应社区生活,量刑建议。②以上两部分情况,都将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量刑调查制度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正如评论者指出,“法律讲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丁就是丁,卯就是卯,犯多大事就该承担多大的责任。”③那为什么在西方国家会产生一种包括了很多与犯罪事实无关的因素的“量刑前调查报告”作为量刑的依据之一呢?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刑罚个别化理论
在资产阶级思想启蒙时期,作为刑事古典学派最具生命力和代表性的原则:罪刑相适应,在报应刑理念的支持下,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大小相适应,要求有罪必罚,无罪不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而此处的罪,是指犯罪行为。报应刑建立在每个人的犯罪都是因为自己的自由选择的前提下,认为犯罪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犯罪人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与自己行为相当的责任。这就是所谓刑事古典学派在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自由意志论、犯罪原因观念上的道德原因论、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个人责任论、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报应论。
但是,这一观念的问题是,只认识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每个人的犯罪都有社会的原因;个人不是完全有选择自由的;犯罪也不一定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社会也应当承担责任;犯罪概念只考虑行为而不考虑行为人的情况是不妥当的;刑罚的根据除了报应,还应当考虑预防。于是,19世纪中后期,刑事古典学派日渐衰落,刑事社会学派在批判古典学派之基础上逐渐壮大起来。“应受处罚的是罪犯,而不是犯罪。”“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不能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④随着李斯特这一著名的口号的提出,出现了刑事社会学派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新观念: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社会决定论(意志不自由)、犯罪原因观念上社会原因论(而不是道德原因)、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人论(而不是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社会原因论(而不是个人责任)、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预防论(而不是报应论)。
进入20世纪,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都意识到各自的理论不能很好的遏制犯罪、预防犯罪,所以都取对方之长。因此,现代各国在刑事政策上表现为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并重,报应主义与功利(预防)主义兼有,客观行为与主观恶性统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在此基础上体现刑罚的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其中,刑罚的个别预防要求刑罚的个别化,要求刑罚应当与罪犯的个人情况相一致。
行为的社会原因决定论认为:“犯罪并非意志力的驱使,而是个人长期或暂时处于自然环境、道德条件下,内部、外部的因果链条使他们倾向于犯罪”,“任何足以使人类社会不诚实、不完全满意的社会条件,都是引起犯罪的社会因素”,因此,社会和其他非个人意志因素对犯罪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各种人格的罪犯,则需要实施不同的处遇方案”。⑤
1898年法国学者雷蒙?萨雷伊在他的《刑罚个别化》一书中正式提出刑罚个别化理论。萨雷伊对刑罚个别化作了如下表述:刑罚个别化包括法律上的个别化、裁判上的个别化和行政上的个别化。所谓法律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律预先着重以行为作为标准,细分其构成要件,规定其构成要件,规定加重或减轻情节等。所谓裁判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官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情况适用不同的制裁方式。所谓行政上的个别化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罪犯具体情况执行刑罚。刑罚个别化思想为近代实证学派所倡导,经过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明确了以下两个观点:第一,适用刑罚应当以犯罪的个别预防为出发点;第二,刑罚个别化是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决定刑罚的适用。⑥
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刑罚个别化原则,但立法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精神。例如,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里所说的“刑事责任”,就包括了行为人的个人情况的内容。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这里,“情节”与“犯罪事实”是并列的,且“情节”前并没有犯罪二字的限定,“情节”包含着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有关内容,如作案动机、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因此,立法精神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意蕴。
刑罚个别化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人,因其个人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刑罚,要实现立法上的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所以要对可能判处刑罚人进行量刑调查,以确定适当的刑罚。
(二)教育刑理论
刑事近代学派的犯罪与刑罚理念同样包括了教育刑理论。
意大利宪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刑罚不能有与人道相悖的处遇,必须以对被判刑人的再教育为目的。“教育为主”的处遇理念,自然引申出审前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因为教育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人格特征、所处环境、平时表现、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过细致而周密的调查,查明上述各种因素,才能帮助法官选择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进而使矫正机构实施有效的教育和矫正活动。
自19世纪末的刑事近代学派提出教育刑理论后,便形成了20世纪50年代在欧美轰轰烈烈展开的重返社会或再社会化思潮。罪犯再社会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顺利地重返社会为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对于犯罪未成年人而言,强调再社会化理念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之所以涉足犯罪,就是因为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通过审前调查活动,弄清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实施有效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才能帮助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进程,成长为健全而负责任的社会成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及人类的可持续性发展。
但是,再社会化原则即指刑罚权的界限与行使,应以犯人再社会化的需要为依据,刑罚的宣告与执行应能作为犯人再社会化的手段。因此,唯有符合再社会化原则的刑罚,才是有意义而必要的刑罚,一切足以阻挠犯人再社会化之目的的构想的刑罚,应尽量避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刑法典或监狱法典中,明文规定了罪犯再社会化的原则。
罪犯再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人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相互作用中,将社会所期望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内化,获得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社会、认识社会,从而达到改造社会,不断完善自己人格之目的的过程。罪犯再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在教育刑理论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行刑社会化要求针对不同人格和自身情况的犯罪人适用不同的刑罚和行刑方式,需要进行社会调查,以确定其需要获得何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人格完善。
(三)罪犯人权理论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第5条规定:“除了监禁显然所需的那些限制以外,所有囚犯应保有《世界人权宣言》和——如果有关国家为缔约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其他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在他们的报告中提供他们执行联合国罪犯待遇标准的情况,参照联合国制定和通过的一系列有关监狱管理和罪犯待遇方面的标准和规则,例如1955年在第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囚犯待遇基本原则》、《执法人员行为守则》、《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关于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在保护被监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方面的任务的医疗道德原则》等。
刑罚人道化思想体现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是指要把罪犯当做人看待,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不体罚虐待罪犯,实行文明管理,保证其享有各项法定权利,切实关心日常生活并给予相应的物质保障。当代西方监狱学理论强调犯人的法律地位,认为应将犯人视为具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人,应保障犯人生活、学习条件和探视权、申诉权以及信仰自由的权利等。
实现这些权利要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罪犯作不同的权利保障,而这也需要以量刑调查为基础。所以,在美国,量刑调查是被告人应当知道的重要权利。关于量刑前调查报告的介绍,出现在有些社会组织网站“知道你的权利”(know your rights)的栏目中。可见,量刑调查制度,对于选择适当的刑罚以使罪犯在行刑过程中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量刑调查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量刑调查报告并非中国法官的创造,而是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
早期“量刑前调查报告”的雏形起源于美国的1820年代,最初目的是为法院提供被告人个人的历史和犯罪行为的信息以便于提高量刑的个别化。现代量刑报告制度开始于1840年代,它首先由波斯顿鞋匠约翰?奥古斯图(john augustus,1841-1859)提出。奥古斯图生于1785年,1859年7月21日于波斯顿去世,是一个著名的慈善家。他将他一生的智慧和劳动奉献给了穷人和犯罪人。1840年代,他的是风行美国的戒酒运动的参加者。作为华盛顿戒酒总会的成员,他曾经致力于使男人戒酒,在他的家乡波斯顿,他的主要的工作则是到法院要求暂停或者延迟给予刑罚,他说服法庭和警察局允许他支付罚金和提供友善的监管。在1841-1858年的20多年中,他不断地来往于警察局和法院,保释了近2000名犯罪人。⑦
他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改造和阻止犯罪,而不是恶意复仇和报应”,他常出现在法庭的量刑听证程序中。他花了大量的精力去确定哪些人是可以假释的,为法官提供祥细的被告人“个人行为报告”。⑧今天,奥古斯图被称为“现代缓刑之父”,也被认为是现代刑罚个别化措施中假释制度、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量刑建议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的创始人。
奥古斯图的努力导致了麻省于1878年颁布了美国第一部缓刑法,该法授权波斯顿市长指定警察作为缓刑监督官,当然这在1894年的纽约州法院和1916年的最高法院都曾经受到挑战,两个法院都认为法律并没有授权法院延缓量刑。但改革的潮流不可阻挡,到1925年美国联邦缓刑法出台之日,美国大多数州已经颁布了缓刑法,而与之相配套的量刑建议、量刑调查、社区矫正制度,也已经在美国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
这些制度中的前提性制度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因为对被告人的信息是运行其他量刑措施的前提。到1930年代,当年的缓刑监督警察的任务发生了变化,他们的调查任务不再仅仅为了调查是否应当处缓刑,而且要为整个量刑提供“量刑前调查报告”(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英文缩写为“psi”)。经过多次改革,到1980年代,量刑报告在美国已经成了量刑的标准形式,有固定的表格。⑨
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对量刑调查的具体内容作了祥细的要求⑩。根据这一表格,一个量刑调查表必须具备以下内容:a.犯罪行为:描述行为与法律规定中典型案件的差异。b.对被害人的影响:如果被害人是确定的,缓刑监督官舍以给机会让被害人说明犯罪对其影响。c.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果是共同犯罪,必须描述每一个其他共同犯罪人在案件中的作用从而确立本案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位。d.被告人对司法判决的妨碍:如果被告人曾经企图影响政府的调查,或者有其他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缓刑监督官将建议对该被告人课以更重的刑罚。e.认罪后的刑罚调整:因为认罪给国家的调查和审判节约了时间,作为一种奖励,国家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f.犯罪档次计算: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以《美国量刑指南》为依据,确定犯罪应当适用的量刑档次。g.犯罪历史:即在过去是否犯罪,过去犯罪对量刑的影响,根据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第四章解释。h.犯罪人性格:这部分要求描述犯罪人的家庭情况和在社区的社会关系。i.药物滥用:即在犯罪前有无药物滥用的历史及其具体情况,这个内容对量刑影响很大,美国国会曾经制授权联邦监狱局,对于在联邦监狱局接受过500小时戒毒治疗的罪犯,可以减刑一年。j.身体状况:包括罪犯是否有病、身体是否健康、医疗条件如何等。k.教育与技能训练:缓刑监督官将与罪犯过去的教师谈话,调查其是获得某种文凭,缓刑监督官还将对其实际文化水平进行检验,不能证明受过高教育的人将接受一马当先40个小时的培训而且在监狱劳动中的报酬也相应减低。l.从业记录:了解其职业和工作习惯,这对刑期的决定影响较小,但是其经历中显示其是否是一个敬业的公民,将会对量刑法官的印象产生影响。m.经济状况:即罪犯的债权债务情况,大多数犯罪将会导致罚金处罚,所有有罪的人都涉及到犯罪评估费和关押费,量刑法官了解这些情况以确定是处以一定的罚金还是一定期限的监禁。n.量刑选择:根据情况,能否适用小时拘禁、社区矫正或者监狱关押。
英国缓刑制度与美国缓刑制度的形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般认为,英国的缓刑始于1876年,一名叫德赫福德的印刷工人向英格兰禁酒协会教堂的主席埃利森建议,将该协会的活动扩大到警察法庭,向因酒精致罪的犯罪人提供帮助。这个建议很快被采纳,警察法庭开始任命牧师监护因酒精致罪的缓刑犯,向他们提供帮助,并以慈善之心拯救他们的灵魂,从而使缓刑具有了社区矫正的意义。英国《2003年刑事司法法》规定:“法庭在判处监禁刑、社区刑时必须获得判刑前报告,法庭有责任获得并考虑判刑前报告,如果法庭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以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量刑。”在英美国家创设这一制度后,德、法、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也设立了这一制度。11
日本1948年《少年法》第9条规定:家庭法院调查少年事件时,“务须就少年、保护人或关系人之现状、经历、素质、环境等,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及其他专门知识,努力为之。”
2005年1月18日,作为韩国总统咨询机构的“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司推委”)成立。司推委是一个为期两年的临时性机构。其2005年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制度的引进与否和刑事司法改革的领域。一年来,司推委经8次委员会会议形成了诸多决议,其中与刑事诉讼相关的内容最终形成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目前正在国会审议中。法务部检察方面主张使用现有的保护观察官。而法院方面则认为,量刑是法院的固有业务,量刑调查官为法官的辅助者,因此量刑调查官应隶属法院。司推委最终选择了折中的方案,即量刑调查官原则上属于法院,但在侦查程序中,保护观察官可以进行量刑调查。12
在我国香港地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态等情况。在开庭之前,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的工作人员先对违法青少年的有关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发育状况、情感类型、兴趣爱好、成长环境、学业情况等,并起草调查报告向法庭提供。另外,香港还建立了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该小组由惩教署及社会福利署的专业人员所组成,专责就年龄介乎14至不足25岁的男性罪犯及14至不足21岁的女性罪犯的个案,向裁判官或法官提供关于判刑的综合专业意见。专案小组成员通过研究法庭转介的个案,在其后递交法庭的报告中,推荐最适合的自新计划供法庭参考,以协助对定罪的青少年罪犯作出判刑。13
在我国台湾地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在少年法院专设少年调查官,其主要职责是调查、搜集关于少年保护事件之资料。少年法院在接受移送、请求或报告少年事件后,应先由少年调查官调查该少年与事件有关之行为、其人之品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情形、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其它必要之事项,提出报告,并附具建议。少年法院依少年调查官调查之结果,参酌事件之性质与少年之身心、环境状态,作出最合适的处分措施。14
1955年8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防止犯罪及罪犯处遇会议上,各国代表及专家均认为:“实行个别处遇,应从人格之调查分类着手,必先根据精密的调查,由是进而决定个别处遇之方法,始便于分类收容。”这是规定量刑调查的第一个国际文件。
三、我国量刑调查制度的立法化设想
尽管量刑调查制度在我国尚未实现立法化,但有关的司法解释涉及一些这方面的内容。如2001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这被认为是我国第一次用司法解释这样的规范法律文件的形式确立量刑调查制度。
我国在1989年苏州市平江区的“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15以后,后来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青岛市法院系统的“人格调查制度”16、合肥市中院的“量刑前人格调查制度”17、北京门头沟法院的“社会评价报告”制度18、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19、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社会调查报告”20
根据以上各地的实践,我们可以列下表加以比较: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我国的量刑调查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名称来看,很不规范,表述不一。第二,从调查的适用对象来看,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第三,从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看,大多数法院没有要求只针对轻刑,只有苏州市平江区法院要求只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具有管制、缓刑的被告人适用量刑调查。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1第四,调查的主体来看,有社区矫正机构指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各地没有统一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量刑调查。第五,调查的内容来看。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这四个方面都是调查对象。但只有一个地区要求考虑“社区评价”(北京门头沟法院),只有一个地我法院要求考虑“帮教条件”(苏州市平江区法院),都没有考虑酒精史、药物史(吸毒史)和心理诊断。而以上所有内容,恰恰都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
在我国实行的、有着各种名称的“量刑前调查报告”是既符合现代刑法理念,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判决前调查报告,对于法官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这一制度,急需上升到立法高度进行规范化。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前提
在我国,量刑与定罪程序是没有分开的。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的第一节“公诉案件”中,我们找不到一个“量刑”的字眼。在权威的教科书对法庭审判的阐释中,也极少单独提及量刑。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我国的刑事诉讼在程序上对定罪和量刑根本就没有作什么划分。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对证据的审查在形式上并不明确的区分哪些是定罪的证据哪些是量刑的证据。其次,在合议庭评议和随后的宣判中,定罪和量刑也是被捆绑在一起的;而且合议庭评议是处在外人不知的秘密状态下的,即使先前法庭质证和辩论中即使存在过受关注的量刑问题,也很难知晓它们对量刑的影响力。关于英美法国家为什么要将量刑与定罪程序分开,我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国内文献进行论证,英文文献对此也未见论述:因为定罪与量刑完成不同的任务,牵涉到不同的人的参与,所以被认为自然而然的。
在这样一个程序中,牵涉到大量的被告人品格的信息。而这些品格事实是在定罪即判断被告人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时所禁止的。例如有关被告人平时自私、爱占便宜的品格证据,不应作为被告人犯盗窃罪的根据。22
在英美法中,可采性是指是否被允许在开庭或者审判中作为证据进入的性质或者状态,指证据能否在事实的审理者面前暴露或者出现。也就是说可采性是指一项证据是否具有在法庭上提出并让认定事实的法官知道的资格。如果一项证据根据证据法规定不具有可采性,则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实的审理者看见和听见,如果被事实审理者看见或者听见,则相当于该证据具有了可采性。事实的审理者不仅仅指陪审团,也指庭审中的法官。因此,证据可采性规则产生的原因和陪审团有关,但是并不仅仅适用于陪审团审判,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各州证据法典适用于一切在法院进行的诉讼。
由于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有很多是与犯罪无关的,但是又影响量刑的,而这些量刑情节如被告人的品格和习惯,容易在事实问题的判断上造成事实认定者的偏见,所以,将量刑程序从定罪程序中分离出来,是保障法官既不会因为与犯罪无关的事实影响自由心证,又能适当量刑的前提。为此,我们应当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分开。在定罪程序中,确立品格证据制度,不允许品格证据进入定罪程序影响法官心证;在确定之后,进入量刑程序,量刑听证时,应当提交包括了与犯罪无关的信息的量刑调查报告。
(二)名称可以确定为“量刑调查”。
我国现有的多种名称,有的只强调“社会评价”、“社会调查”,但实际上,这是不确切的,因为量刑调查报告虽然包括社会评价,但还要考虑的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教育情况等内容,而这些情况不仅包括社会评价,还有一些与社会评价相反的,只有专业调查人士才能理解的情节。如家庭环境和吸毒史,这些是自身道德品质以外的因素,就吸毒而言,如果对此规定为犯罪,很多吸毒者最初是因为被欺骗、引诱甚至于被强廹吸毒,后来无法戒掉毒瘾的人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在生活中真正自己主动希望吸毒的是少数。所以对于吸毒者,各国法律往往把他作为治疗对象而不是犯罪主体。而一旦吸毒后引起犯罪,不仅不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恰恰应当通过治疗其毒瘾,才能真正防止各种可能由吸毒者从严的犯罪。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社会评价却可能是相反的,认为吸毒者品质很差,应当加重打击。也有的叫做“人格调查制度”,但是除了考虑本人人格以外,家庭情况、文化水平、职业技能等是否有利于于选择社区矫正,也是量刑要考虑的因素,“人格调查”只是这个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以, “量刑调查报告”这个名称比较合适,因为这一名称能够概括所有需要调查的内容,抽象的叫做“量刑前调查报告”或者“量刑调查报告”,不会出现以偏概全或者遗漏的情况。这也符合国际上的做法,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都是叫做,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 report,即“量刑前调查报告”,英文缩写为“psi”,但考虑到这个调查报告目的是为量刑,当然是发生在量刑之前,不必加上时间定语,就可以直接叫做“量刑调查报告”。
(三)调查对象应适用于可能判处所有刑罚的被告人
我国各地的量刑调查,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量刑调查到底适用于什么人,要看调查的目的是什么。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让犯罪人得到适当改造,重新回归社会。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调查特别重要,但是,从理论基础来看,成年人,同样需要回归社会,其存在的依据并无不同。因此,要在对未成年人实施量刑调查制度的基础上,推广到所以成年被告人。
如前所述,我国有的法院规定,量刑调查只适用于轻刑。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3但问题是,量刑调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虑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刑罚个别化在外延上包含: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三个方面,而行刑个别化则是其中之一。在行刑方式上,矫正刑的执行,以受刑人的不同特点为根据,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执行,以适应矫正犯罪人的需要,即实现行刑个别化。如:将成年犯与未成年犯、累犯、惯犯与初犯、偶犯分别行刑,以免其互相感染,对少年犯予以高于成年犯的待遇,并予以特殊的教育、感化等等”24。“矫正刑又对人身危险性不同的受刑人以不同的方式予以教育、感化与矫正,从而实现行刑方式的个别化”25“科学界定分级处遇等级、规范分级处遇设置,完善分级处遇制度,增强分级处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6。
以上个别化措施说明,量刑调查报告不光是为是否进行社区改造提供依据,其任务要广泛得多。另外,量刑调查的除了“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外,还要从量刑公正的角度,考虑对被告人刑罚的轻与重,这些因素可能根本就与“如何改造的”问题无关。
因此,量刑调查针对的对象应当是已经被定罪、可能判处任何刑罚人,而不能仅限于可能处轻刑的被告人。
(四)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量刑调查
委托社会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退休老干部、团市委、街道司法所等民间机构担任社会调查员进行调查,虽然有利于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体现司法民主化理念,但这种由一般公民进行的调查显然专业性不够,难以保障调查结论的科学性,也很难保证其公正性。比较而言,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进行调查更为合理。
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审前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英美的缓刑官的职责之一就是为法官提供判决前的报告,就对犯罪人适用监禁还是社区方案提出意见。英美国家的缓刑官虽然也是警察的一种,但是并不进行刑事侦查,而我公安机关的警察则是打击违法犯罪为已任,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其实,从其具体职能来看,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也是不可取的。审前调查主要是一种人格调查、社会调查,同公安机关进行的刑事侦查在性质和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从实践看,公安机关着力于对案件的侦破和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因而对行为人人格状况的考察普遍重视不够,即便是考察人格状况,也往往只重视考察那些法定情节,尤其是从重处罚情节,如是否累犯等,而对被告人的成长背景、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等很少涉及。尽管有时为了侦破的需要,公安机关也会考察行为人的作案动机,但这种考察仍是浅层次的,并不会系统、深入地考察、分析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另外,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的控方,由它进行调查,容易出现偏见和不公正。因此,公安机关难以代行审前调查的职责。
在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基层司法行政机构是实际上的工作主体,当然,由于立法不健全等原因,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相脱节的不正常现象。我们可以以现有的司法行政机构为基础,构建专门的社区行刑机构。将来可通过立法形式,赋予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审前调查的职能,由该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五)量刑调查报告包括的具体内容
在我国已经有的、不同地区的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到了家庭背景、个人特点(包括个人经历、生理、心理特征)、案件情况、自我认识、社区评价、帮教条件6个方面的的某些内容,其实,这些内容都应当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因为以上情况都会影响刑罚的轻重、刑罚个别化的具体措施,也会影响教育的方式,还会影响人道对待罪犯的具体方式,至于帮教条件,则影响社区中能否使某一种刑罚方式变成现实可行问题。所以,以上内容,都应当是量刑调查报告的内容。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其内容实际上也涉及到了上述6个方面27。
参考以上内容,量刑调查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查清楚犯罪原因,看是否有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理由。这些原因在犯罪学上整体概括为家庭、学校与社会环境的原因及在个案中被害人的原因。二是查清楚适合何种处罚进行教育改造的条件,才能达到教育改造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而与此相关的条件包括:自身生理、心理特征、工作技能,悔罪表现、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社会评价和容忍度。以上内容有些既是从宽或者从重处罚时框考虑的理由,也是是否适合某种刑罚的理由,有交叉的地方,是两者同时要考虑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应包括以下方面:
1、个人情况。包括具体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生活经历,以及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如是在校学习还是务工、务农,是否有辍学、流浪等情况。
2、犯罪情节。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等等。
3、犯罪前后表现。包括平时的一贯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的前科或其他不良行为、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
4、性格特征。尤其要注意是否有生理和心理疾病(包括精神病)、吸毒、酗酒、、早恋、网瘾、夜不归宿等不良表现,是否接触不良的阅读物、光碟、网站等,是否同具有不良表现的人进行交往,等等。
5、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员的构成,监护人的职业、收入、健康情况,父母的个性与和睦情况,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情况,等等。尤其要注意,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父亲或母亲去世、父亲或母亲被判刑入狱以及父母离异等情况;父母是否存在对孩子虐待、体罚或管教不当等情况;父母是否具有、酗酒等不良行为;父母之间是否因感情不和而经常发生吵骂、厮打现象;等等。
6、教育环境。包括学习成绩如何,对学习、对老师的态度,是否有退学、逃学等情况,学校管理秩序如何,学校是否重视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存在歧视差生、体罚学生等现象,学校周边环境如何等等。
7、社区环境。包括家庭迁移的情况、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好坏、邻里是否和睦、社区评价等等。
8、帮教条件。这是一种现实的考虑,由于缓刑的适用还要在具体的地区具有可行性,所以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判决前调查报告的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它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让法官捕捉到重要的信息,所以,调查报告的简短化和表格化是它的一个趋向,目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行格式化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不再是叙述性的文字,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标准化的表格,法官无须解读冗长的文字就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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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the 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and report(psi),h. michael.,/thepresentencereport.htm,2007.
③娄献忠:“一贯表现”不宜作量刑参考,扬子晚报,2007年04月22日。
④转引自陈兴良:《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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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李恩慈,论缓刑的矫正制度,载《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5年度)第一卷:刑法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724页。
12李太薰:韩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动向和展望,法制日报,2006.5.25.
13 李恩慈,论缓刑的矫正制度,载《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5年度)第一卷:刑法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724页。
14 李恩慈,论缓刑的矫正制度,载《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5年度)第一卷:刑法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724页。
15袁定波: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需完善,2007年04月24日,法制日报。
16青岛法院对少年审判施行“人格调查制度” /news/2003-05/22/content_523655.htm2003-05-22,新华网山东频道。
17黄勇:合肥 人格调查辟出维权新路,中国青年报,2003-11-27。
18北京门头沟法院对未成年人量刑引入社会评价,news.xinhuanet.com/legal/2005-07/07/content_3185213.htm,2005年07月07日
19连云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jgjy.gov.cn,?2007-4-11。
20王 琪:丰台法院量刑参考案前表现,民主与法制时,2007-4-30。
21袁定波: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需完善,2007年04月24日,法制日报。
22黄士元 吴丹红:品格证据规则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23 袁定波: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需完善,2007年04月24日,法制日报。
24 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88页。
25 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9页。
小学生调查报告表格篇9
犹记得,当初我并未积极地报名,因为我想,暑假就那么点时间,要是再参加了,那我原来的计划不都打破了吗?于是,我对其置之不理了。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很是挣扎。因为我想,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实践机会去锻炼自己的办事能力和一个宝贵的经验呢?若是参加了,我不仅达到了锻炼自我的目的,或许出其不意我还能扩大自己的眼界并且能认识到很多人。于是,在报名期限的最后一天,我踊跃地报名了。
说实话,当看到那么一系列的活动名目时,我几乎快闭气了,不禁惊叹道活动真多啊!习惯了假日里的闲适和懒散,在活动开始前夕,一种逃避感和恐惧感不禁油然而生!但是,很快我便说服自己勇于面对自己当初的选择。
开启典礼结束后的第一天,活动正式陆续地展开了
第一天的任务是采访大河乡的团委书记。其实在活动前,我对这个职务几乎毫无了解。于是为了能在采访活动中有较好的表现,我开始收集资料,逐步了解,并根据资料里的内容进行问题的编写。
第一天:
总结而言,所有组员的表现都相当出色,大家配合十分默契,以一人提问,一人针对性作笔记的形式进行采访活动,大家效率都很高,以致活动十分顺利结束。大家围成一个圈,团委书记坐在圈中心,很认真地接受我们的采访,气氛十分其乐融融。
虽然大家都互不认识,但是我们在活动中都不约而同地进行着默契合作的锻炼与努力尝试。而在活动中,我感受很深的是,大家都有很强的集体意识。
第二天的任务是去到大河乡蒙正村,与村支书面对面,并且慰问老党员和一些孤寡老人。
第二天:
这一天的桂林十分寒冷,临近1c的气温笼罩着整个桂林。朔风呼呼地吹,但威力再强大,都依然不能阻挡我们0189第14组成员前进的步伐。早上九点大家集合,集体先去市场自己掏腰包给老党员们和孤寡老人们购置慰问品。因为没有直通的车进去村里,所以,我们一行16个人两两相互依偎着在寒风中前行了约一个多小时。终于到村里了,我们又马不停蹄地对村支书进行了采访,询问一些关于蒙正村的发展的问题以及我们组员各自对村支书或者村子里感兴趣的事。接着我们一一看望了老党员和孤寡老人们。只是令我耿耿于怀的是,我犯大错了。我不知道五保户老人是没有小孩的,于是在慰问一个老人的时候,我问爷爷,您的儿女经常回来看你吗?当时,所有人的脸都绿了,我一脸茫然。后来,大家跟我说明了原因,我才知道自己错得如此离谱。不过,团队没有因此狠狠责怪批评我,只是很耐心地指出我的错误。所以对我而言,我认为我也因此获益颇深。
除了工作中我学到很多很多在学习中无法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外,在我看来,我收获最大的是,我变得很开朗很自信。以前在人群里,我胆小得几乎宁愿缩在角落里,希望没人能注意到我。而这一次,在我们的小组会议里,我变得很自信,我勇于在大家面前表达我的看法,勇于向组长提出建议。更有甚者,在每一次活动中,我都踊跃参加,表现相当积极。组员居然不相信我之前会是一个相当内向的人。我觉得,这次社会服务活动给我最多的是,让我自己有了很大的改变,而且这个改变,是我之前都一直想要的。
扩展阅读:社会实践报告格式
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含义
调查报告又叫调查研究报告,应该说后者是它更准确的名称。因为它不仅是调查的产物,更是研究的产物。调查报告主要功能是搜集情况,并通过对调查所得情况的深入研究,提出一定的见解。因此调查报告是根据某一特定目的,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对某一事务或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将这些调查和分析的结果系统地、如实地整理成书面文字的一种文体。像考察报告、调研报告及调查等都是常见的调查报告体裁。
二、调查报告写法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这实际上类似于发文主题加文种的规范格式,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大学学科建设实践思考》等。作为公文,最好用规范化
的标题格式或自由式中正副题结合式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 言:
扼要说明调查的目的、时间、地点;对象或范围;做了哪些调查;本文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基本情况和提出问题,写法可灵活多样。
2、主体:
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一般把调查的主要情况、经验或问题归纳为几个问题,分为几个小部分来写。每个小部分有一个中心,加上序码来表明,或加上小标题来提示、概括这部分的内容,使之眉目清楚。
3、结尾:
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三)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般来说,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1.确定主题
主题是调查报告的灵魂,对调查报告写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确定主题要注意:
报告的主题应与调查主题一致;
要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重新确定主题;
主题宜小,且宜集中;与标题协调一致,避免文题不副。
2.取舍材料
对经过统计分析与理论分析所得到的系统的完整的调查资料,在组织调查报告时仍需精心选择,不可能也不必都写上报告,要注意取舍。如何选择材料呢?
1)选取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去掉无关的,关系不大的,次要的,非本质的材料,使主题集中、鲜明、突出;
2)注意材料点与面的结合,材料不仅要支持报告中某个观点,而且要相互支持,形成面上的大气
3)在现有有用的材料中,要比较、鉴别、精选材料,选择最好的材料来支持作者的意见,使每一材料以一当十。
3.布局和拟定提纲
这是调查报告构思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布局就是指调查报告的表现形式,它反映在提纲上就是文章的骨架。拟定提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调查材料进一步分类,构架的过程。
构架的原则是:围绕主题,层层进逼,环环相扣。提纲或骨架的特点是它的内在的逻辑性,要求必须纲目分明,层次分明。
调查报告的提纲有两种,一种是观点式提纲,即将调查者在调查研究中形成的观点按逻辑关系一一地列写出来。另一种是条目式提纲,即按层次意义表达上的章、节、目,逐一地一条条地写成提纲。也可以将这两种提纲结合起来制作提纲。
4.起草社会实践报告
这是调查报告写作的行文阶段。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主题、选好的材料和写作提纲,有条不紊地行文。写作过程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选用语言,灵活地划分段落。
在行文时要注意:①结构合理(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②报告文字规范,具有审美性与可读性,如:制定优惠政策,引进急需人才,运用竞争机制,盘活现有人才,(文章段落的条目观点);③通读易懂。注意对数字、图表、专业名词术语的使用,做到深入浅出,语言具有表现力,准确、鲜明、生动、朴实。
小学生调查报告表格篇10
[关键词]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刑事案件;未成年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昆明市盘龙区引进合适成年人全程帮教触法少年,这是英国救助儿童会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合作开展的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在这一项目中,合适成年人有三项职能,一是维护涉法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二是为涉法未成年人争取非监禁诉讼和处置;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对被分流的涉法未成年人做好社区帮教工作。[1]另外,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也与浦东公安分局、长宁区法院、团区委正式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协议》,制作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见书》等配套法律文书,并对聘请的首批10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专门培训。2007年在浦东市民中心举行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全程化启动暨颁证仪式”标志着浦东已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由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阶段向前延伸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从而更全面、全程化地保障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判决宣告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背景情况通过社会有关方面进行调查的制度,其目的和任务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深入细致地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的主、客观原因,所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和解、取保候审、逮捕、暂缓、不、量刑、社区矫正等程序以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础。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侦查、、审判三阶段分别实施,存在重复调查,调查主体不专业,调查程序不完善等诸多问题,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就是为解决以
上问题而设立的,加强对该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依据
(一)英国合适成年人产生的背景
合适成年人(Appropriate adult)又译为适当成年人。1972 年,英国一名叫 Maxwell Confait 的男子被谋杀,三个十多岁的男孩在招供证据的基础上被判犯有谋杀罪,其中一个男孩智力迟钝,上诉法院后来宣布判决无效。一位法官在1977 年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三名少年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从而导致了虚假供述。法官建议应当有一个委员会来考虑警方权力和嫌疑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最后导致了1984 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的产生。该法案着重阐述了对嫌疑人的处理方式,要求警察在对未成年人及有精神残疾的人审讯时,必须有一名“合适成年人”在场。[3]
(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理论依据
1.人格行为理论。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身心组织。[4](P8)人格行为论是由日本刑法家团藤重光、德国刑法学家阿鲁特、考夫曼等学者提出的,[5](P67)得到日本大土冢仁等学者的赞同。该理论认为,行为是人格的外部表现,强调人格是主体的现实化。人格虽然是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