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
1/1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1篇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资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4周(__)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__)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标语,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__)
4、请法制副校长盛群同志来校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__)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__)
6、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__)
7、依托大队部,组织各中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出一期班级黑板报,并参与评比(__)
8、精心制作法制宣传小报,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__)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及时编写、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2篇为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进一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期间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法治如东、幸福如东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形式
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学校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电台、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班会、晨会、家校通等宣传平台的作用,整合多种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举行一次以普法为重点的国旗下讲话。结合“”法制宣传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进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重点,举行知识问答、法制恳谈与心得交流活动。
组织一堂宪法课。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消防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作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突出宪法主题,紧扣各学段学生中易出现的现象、问题,突出形势教育与案例佐证,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开展一次普法服务活动。结合“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六五”普法应知应会普法宣传卡、“家校通”发送法制短信等途径,开展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一次“学法留言”活动。各校可以通过组织撰写“守法倡议书”、征集普法漫画、做守法小公民的签名、举办法制故事会等形式让学生在动笔、动口、动脑的过程中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3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__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责任人:张东江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责任人:任国华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责任人:李建波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责任人:安磊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责任人:李海英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责任人:段海强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责任人:代建慈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__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4篇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__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分析报告机制、分类保护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七大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分工责任制,准确掌握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概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工作载体,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难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保障。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及数据,指导工作开展,督促监护干预保护。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营造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落实责任,长效管理。各区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区域特点,划分重点区域,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处理困境未成年人各类求助电话及各种信息,积极主动提供救助保护。完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面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5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责任人:张东江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责任人:任国华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责任人:李建波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责任人:安磊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责任人:李海英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责任人:段海强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责任人:代建慈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科责任人:黄胜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6篇为认真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切实解决他们在受教育和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他们健康成长,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特制订相关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集各方面合力,解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留他们的健康、快乐的成长创造环境和条件。
二、工作措施
1、学校政教处认真组织各班级建立外来务工、低保户子女的信息管理档案,深入调查,编写相关证明材料等。对他们的学习成绩、和心理活动了如指掌,并在各种评先活动中激励他们的自信心。
2、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利用墙报、宣传栏和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宣传关爱特殊未成年人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爱心行动,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维护权益,扶贫助学。帮助学习优异,但家庭生活贫困的学生申请“春雨”助学金,加大对他们学习权益的保护力度,提供生活关怀、成长关怀等服务。
4、班主任要注重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经常组织班会和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使他们时刻感觉到学校和师生的关爱。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7篇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方案篇3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新华书店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泰安市未成年人“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并组织开展本次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8篇为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州、县相关领导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筑牢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形成党政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决定成立兴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张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礼进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辖区未成年人基础信息台账。做好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摸底排查统计工作,尤其是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摸底排查统计。并于8月20日前将《兴中镇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统计花名册》经包村领导签字后报兴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排查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于8月31日前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以便管理和上级监测。
(二)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是印制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要点供全镇干部职工翻阅学习。二是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入户走访、村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家庭监护人对于未成年的监护义务。
(三)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强化社会保护功能。一是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二是积极发动群众,一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强化社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三是执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学校、卫生院、公安机关、司法、团委、民政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四)建立健全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一是建立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由网格员、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二是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对于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或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情形下,由国家及时介入,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站、民政部门等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三是组建镇、村、组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四是针对严重困境未成年人采取第一保护人措施,指定专人落实保护职责与义务。
(五)深入宣传家庭保护机制,建好“成长家园”。做好家庭责任的宣传:一是落实监护人对未成年儿童的安全保障的义务,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让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监护人应当排除触电、烫伤、跌落、溺水、动物伤害、交通事故等安全问题。二是保障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三是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四是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一是由镇中心校牵头建立和完善学校欺凌防控制度,各校指定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学生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是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三是各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提高教育管理者和教师队伍法律素质,确保中小学教师人人熟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内容和方法。四是净化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由中心校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对影响学生学习的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法律监督,禁止在学校周围开办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娱乐营业场所。
(七)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落实网络保护措施。由镇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中心校协同配合,监督本镇辖区内网吧、游戏厅等经营场所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
(八)创新司法守护机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由镇司法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团体及组织,对受严重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干预、转学安置等综合保护。二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力度,联合派出所、中心校开展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由镇纪委牵头做好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运行机制。对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职责
镇政府:依托“110”设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求助报警服务电话,建立监测监护网络,即邻里爱心监护、网格员即时监护、镇网格长月回访监护、各村分管领导关爱监护,做好预防和帮扶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负责做好监管工作。
村委会: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负责向党委政府汇报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等生活救助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同村或镇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中心校: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完成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辍学、退学、失学现象发生;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卫生院: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财政所: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团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__年8月)。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运行阶段(20__年9月-10月)。各村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11月-20__年12月)。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9篇在街道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20__年__社区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得以圆满的完成。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发挥文化阵地和文体队伍的作用,不断创新形式,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为社区建设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要以坚持党的领导,“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深化、巩固、提高、发展辖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发挥本社区优势,认真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勤俭节约和创新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他们合理有效地支配闲暇时间的能力,使他们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主动的创造精神。在20__年的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工作中还有欠缺的部分,但会在新的一年里更加努力改正不足。特制订20__年社区未成年人开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社会进步,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今社会,未成年人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未来力量,其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使社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
二、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
劲松西社区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文化活动的新形式、新内容,服务大局,创新载体,积极引导和提倡全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向上的各类青少年文体活动。
1、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
2、假期组织青少年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课外生活,学习生活中的知识,在实践中让青少年们学会自强、自立。加强未成年人社区教育,努力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防线。以德育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社会课堂作用。
3、开展一系列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行为习惯。
__社区管辖着__和__,辖区内有着__幼儿园、__小学和__高中三所学校,因此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容忽视,我社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整合资源,与学校共驻共建,加强交流,举办活动,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新的一年里,社区希望通过这些有意义的活动使未成年人可以走出家门,在社区大环境中感受邻里情,感受家庭暖,提升自己的情商,开阔视眼,丰富自己的.业余文化生活。青少年教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__社区将根据时代的变化与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方法,更好地发展__社区文化,繁荣__社区文化。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10篇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__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_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__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_____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__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_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方案第11篇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规范校园”为目标,按照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凝聚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及家庭参与、教师与学生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多元立体、全员协作,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各种障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安全和谐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章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联系学校律师为领导组顾问。
四、工作任务及具体安排
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校长室信息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1)校长室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到校为学生授课一次,律师进校园每年一次为学生进行案例解读和分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每月一次登录学习,抓紧抓实“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学生人人参加宪法教育。
(3)各班班主任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宪法小卫士学习在10月底之前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法制副校长和律师进校园工作长期开展。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德育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1)德育处建立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编写、整理、报送相关信息。(2)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发现班级学生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
完成时限: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于年11月初制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开展。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安全工作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
工作任务:(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2)利用全体教师会、行政人员会议等渠道和途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
(3)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建立学校层面的总台账,做到数字准确、信息完善。
完成时限:班级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于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总台账于年11月6日之前完成。
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问题清楚、原因明确、信息完善,班主任要充分发挥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力量,加强沟通交流,获取学生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完成时限: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于年11月6日之前完成。与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利息沟通工作长期开展。
组织开展家访、家长会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全体教师
工作任务;(1)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做好家访工作安排。(2)参加家访的教师要主动认真、热情诚恳的与家长进行交流,介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3)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成立家长学习小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与分享,培养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承担育人职责。(4)每学年全面家访不少于1次,家长会不少于1次,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站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班主任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辅导教师
工作任务:(1)以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