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县创新出台评估标准 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更有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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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改改/王力中

  家庭教育评估分数达60分的,制发“家庭教育令”;评估分数达75分的,制发“家庭教育令”及“督促监护令”; 评估分数达90分的,制发“家庭教育令”及“强制亲职教育令”……5月14日,浙江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和德清县妇联,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联合制定评估标准,这意味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不再是“盲人摸象”,而是更具有实操性。

  

  今年5月9日至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的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联合出台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这是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又一创新形式。

  《评估标准》总分上限100分,从客观违法层面、家庭现状评估标准两个评估要素大项、144个小项着手,对每个小项按照区间范围进行赋分。赋分采用负面赋分的方式,即情况越差的,赋分越高。

  第一、二部分的得分相加,若总分超过60分的,认为未成年人问题与监护人行为之间具有关联性,拟对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评分的高低反映未成年人问题与监护人行为之间关联度的高低,即评分越高,评估二者之间的关联度越高。

  负责解读的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汪佳思表示,参考评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督促监护的具体形式,如制发《督促监护令》等以及个性化的亲职教育方案,包括目标分值、课程内容、教育时间等。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教育工作,准确评估涉案未成年人问题与监护人行为之间的关联度,科学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教育保护职责,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矫治条件,双方还就评估表作了细分,分别由检察机关、监护人、未成年人实施科学合理的填写,防止偏听偏信。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两年前与县妇联成立了全省首个“‘德清嫂’强制性亲职教育服务站”的县人民检察院,还举行了“春燕工作室”和“德清嫂”合作签约,实现品牌 “强强联合”,这是探索未成年人工作、特色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起点,为涉案家庭提供更加精准、及时、便捷、科学的育儿指导服务,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出实招、见实效。

  

  据介绍,在家庭教育、妇儿维权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的镇街妇联组织、未检部门、从事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将共同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联盟,在评估定分之后开展后续的跟踪服务和关爱,将实现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的闭环管理。

  

  “标准的建立、服务联盟的成立、‘德清嫂’调解品牌和‘春燕’工作室品牌的深读合作,是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和权益保护社会化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对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是县检察院和县妇联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的又一新平台。”德清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敏瑾说,今后,县妇联将继续与县检察院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共同推进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进一步优化家庭监护环境,改善家庭亲子关系,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