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桩父子争媳引发的家庭伦理案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孔子。
道德规范着人们行为举止,羞耻心让人们懂得礼仪,道德是社会上所有一切的根本和基础,人若是没有道德心,整个世界都会变得荒诞不堪。
荀子也曾说: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

虽然提倡了几千年的德行,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遵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山西临汾襄汾古城镇发生了一起非常荒唐的“父子争媳”事件。
2017年,27岁的小关(化名)无意中发现妻子跟父亲聊天非常频繁,在她的手机里面也有一些父亲的照片,这让他非常奇怪,妹妹忽然对他说她看见嫂子跟爸爸之间有很多暧昧、露骨的聊天信息,但被发现后,她就把这些信息删除了。
小关虽然不敢相信两人会有什么关系,但是想起以前的种种,他总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就在前段时间,妻子突然嚷嚷要喝农药自杀,还跟父亲吵了一架,小关一直以为是父亲跟儿媳关系不和,从未想过有什么其他原因。

他打算问个清楚,然而当他质问父亲关某、妻子王丽(化名)时,父亲却如临大敌,竟然跑了出去,留下了王丽一个人,在小关的逼问下,一段长达10年畸形“婚外情”浮出了水面。
十年前,小关17岁,妻子王丽也才十六七岁。
农村地区有早婚的民俗,父母看他到了这个年龄段就托媒婆说亲,经介绍就认识了同龄的王丽,两个人见了几面,双方的家属都觉得不错,短短几个月两人就走进了婚姻殿堂。
小关和王丽两人本就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两人的生活也是萦绕着柴米油盐。小关在跟妻子相处几个月后也外出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待几天,妻子就跟着父母居住。
小关是想要多赚一点钱,等家庭条件好了,重新修个新房,在老家做点小生意,现在他有了媳妇要更加努力了。

王丽独自一人在家,就帮着公公婆婆做点农活,在跟公公婆婆的相处过程当中,王丽觉得公公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而且每次外出他都会带一些零食回来,对她是非常照顾。
丈夫在外,公公对她嘘寒问暖,加上她跟丈夫并没有什么感情,她对公公竟然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情绪,有一次婆婆走亲戚,王丽跟公公两人在家,两人没有把持住自己,产生了实质性关系。
自从两个人突破了这层道德底线后,也不再顾及这段畸形的“婚外情”到底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由于小关常年在外打工,两个人的关系也被隐藏了下来,虽然一家人有时候觉得关某对儿媳非常体贴,但是他们也只是认为那是一种亲情,毕竟两人隔得不仅仅是年龄。

在这10年中,王丽和关某也怀上了四胎,因为这些孩子都是在小关外出打工时怀上的,他们也清楚这些孩子是谁的,关某和王丽就选择将孩子打掉。
为了让关家延续香火,他们在小关回来前后一个月停止联系,王丽也为丈夫生下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王丽本以为这段感情会永远深埋地下,只是没想到她跟关某之间的10年,让王丽对他产生了一些感情,然而关某在有了妻子、有了一段畸形的“婚外情”后依旧还在外面还有一段不正当关系。
关某常常在外面跳广场舞,认识一个40岁的女子,虽然年龄有四十多岁了,但是女子非常爱打扮,又懂得保养,她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关某就跟来往非常密切。
王丽发现了关某这段“婚外情”,她觉得自己遭受了背叛,就跟他大吵了一架,还要喝农药自杀,家里人都吓坏了,他们就联系小关赶紧回来,然而没想到小关无意当中在妻子手机里面发现了她跟爸爸的畸形婚外情。

关某得知事情败露,也逃走了,小关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选择了离婚,她选择净身出户,但是在抚养权上面起了争议,两人只好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两人的女儿才刚满两周,直接判给了王丽;至于儿子,关某也不愿意抚养,根据双方的情况,最终也判给了母亲王丽。

判决下来后,王丽也带着女儿离开了,但儿子该由谁抚养一直难以达成一致,这个孩子因为父母也是被人指指点点,小关并不愿意抚养他,觉得王丽生下两个孩子就是把他给了害,最终小关的母亲决定先照顾孙子。
父占子媳导致了一场荒唐闹剧,亲情全无,关家、王家见面更是分外眼红。小关更是表示不会给父亲养老送终,在这起事件中,最可怜的还是两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