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事关未成年驾驶摩托车,家长和学校千万要注意!

  

  

  禁止未成年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倡议书 

  各位家长、同学、社会各界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扩展,道路交通日益繁忙复杂,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学生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共同保护,漯河市教育局在此发出倡议:

  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

  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提倡中小学生步行上学、高中学生骑自行车出行。

  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和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文明出行的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漯河市教育局

  2022年6月8日

  答案当然是

  不能!不能!不能!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危害多家长要高度重视其危害性不要纵容未成年人驾车骑车出行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

  案情介绍

  2021年10月30日15时10分许,舒某(男,15岁,无证驾驶)驾驶一辆摩托搭载其朋友(张某,男,15岁)沿一纵大道往县城方向行驶,在湘黔国际商贸城门口红绿灯处因闯红灯,与王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舒某皮外伤、张某骨裂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人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交警到场调查后发现,摩托车驾驶人舒某为未成年人,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是从朋友处借来的,并且在通过路口时闯红灯。因此,判定舒某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对舒某闯红灯、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通知舒某家长到场,责令家长对未成年人严加管教,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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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发生的原因

  不仅反映出孩子交通安全知识薄弱

  更直接体现出部分家长对孩子的监管不力

  敲黑板 划重点

  看点

  01

  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1.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需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 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4.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看点

  02

  未成人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将受到如下处罚: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希望家长和学校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要教育未成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电动车,并对此进行监督。摩托车驾照与汽车驾照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二要教育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车时戴头盔

       在所有交通事故伤亡中,不戴头盔占的比例非常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开摩托车戴安全头盔,必须让孩子明白戴头盔不是戴给人家看的,也不是戴给警察看的,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从而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意识。

  三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家庭是孩子温馨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老师,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孩子。家长要以自己一言一行来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特别要坚决杜绝孩子上学、放学时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报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以及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END

  名校鉴赏:

  

  漯河市许慎高级中学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和漯河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中,坐落于风光旖旎的召陵区,西邻沙澧河畔,北望许慎文化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实现梦想的摇篮。学校目前拥有在校生1800余人,共38个教学班。

  漯河高中名师在许慎高中担任各年级各科教研组长,许慎高中与漯河高中共享教育资源。许慎高中现有专职教师155人,其中硕士及博士教师33人。学校每年还聘请全国多所名校名师来校现场讲学和交流。同时,依托漯河高中办学优势和先进教学理念,实现与漯河高中六统一(统一教学资源、统一教学理念、统一教研科研、统一教学规划、统一教学进度和统一作业考试)。学校严抓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行漯河高中“三维六元”卓越学本课堂模式,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许慎高中以活动为依托,以课堂为主阵地,主抓学生的纪律养成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达到了管理上全天候无缝对接,教师人人皆是管理者,校园内时时处处皆教育。学校注重学生的良好习惯养成,尊重和理解每一位学生,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名学生,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关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注重帮助学生恢复和重塑自信,为学生的成长搭建平台。学校实行24小时无缝衔接值班制,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反复抓,抓反复,督促学生的习惯性行为养成,从内在到外在全面实施养成教育。此外,学校还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心理团辅活动,举办许慎文化节、语言学科节、社会学科节、自然学科节、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学生,帮助学生树立自信。

  学校基础设施健全,校园环境优美,有现代化教学楼、综合楼、师生公寓、多功能报告厅、塑胶田径场、室内篮球场、中心花园、师生餐厅以及先进的教学实验室、多功能电教室、心理咨询室、校园天网监控系统、智能校园网络系统等教育教学设施。学校教室均配有双空调、希沃智慧黑板、书柜等,学生公寓配备有独立卫生间、阳台、空调、实木床和书柜等,公寓和教学楼每层设有开水设施,保证随时提供安全优质的饮用水。

  承地域人文之利,得时代发展之先,许慎高中自建校以来不断进步,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被连续评为“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年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漯河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喜欢这篇文章的朋友,三部曲走起:点击“分享”+点亮“在看”+点“赞”!

  总编审:克勤 刘昕  编审:斯钰  审校:范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