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讲坛第181讲简讯|Webb Keane:研究伦理生活的进路:历史以来的观点

  (主讲人Webb Keane)

  接下来,Webb Keane教授将讨论的焦点置于社会互动过程,认为在日常社会互动中,自我的伦理意识是建立在互动中他人对自我的看法、评价等基础上,日常生活中的闲话、责备等对话创建了伦理范畴,界定了什么是美德、什么是冒犯等。Webb Keane教授列举了语言人类学家Goodwin对费城美国工人阶级黑人女孩的田野材料,说明了口头互动不仅是个体性格被建构或挑战、承认或否定的场域,也是对他人做出伦理评判的地方,主张、推理或辩解不是存在于个体自主的想法中,而是存在于显而易见的社会互动中的。并且通过孩子在家中扮演寄宿者等试验,说明互动依赖于参与者建立在即时情境下共享的符号意义体系。而这种共享的体系不是简单的一套样板或模板,它需要不断建立、重塑或损坏等。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区分引发了研究伦理生活的两种进路:第一人称倾向于将其视为习惯的、自然的;而第三人称倾向于将其视为普遍的规范、原则或规矩,但教授认为伦理生活体现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第二人称立场。教授以西方社会中的“dignity”、苏丹社会中的“dewa”、El barrio社会中的“respect”、Chewong社会中的“pumen”观念为例,说明不同社会中关于伦理问题的不同说法,反映的不仅仅是语言的差异,而是涉及了不同的互动场景,正是在这种不同的互动中,人们将伦理与某一特定社会中的其他经验和观念相关联。

  接下来,教授进一步指出运用“explicit talk”研究伦理生活的优势与缺憾,优势在于其将伦理生活变得更加可见,不足则在于伦理生活实际上不像“explicit talk”描述的如此协调和统一。

  报告最后,教授又回到了对几种人称立场的讨论,第三人称立场在社会和政治变革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变化只有在成为日常互动中的活态资源时才会固定下来,它的效力依赖于对第一人称立场的激发,它的公共活力则依赖于第二人称立场。

  教授演讲结束后,两位评议人从对伦理的定义等角度作了点评,Webb Keane教授一一作了回应,在场听众也积极参与到关于伦理这一主题的讨论当中。 (下图分别为两位评议人:Todd Meyers老师与何瑞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