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近年来,长沙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构建“捕(审查逮捕)、诉(审查起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教(教育矫治)”一体化工作模式,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形成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共有9个单位或个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湖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活动业务能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
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一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打击、快速办理。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导,确保精准指控、罚当其罪。
【典型案例】
芙蓉区检察院在办理邓某虐待被看护人案中,认为邓某体罚、虐待被看护人的行为,违背了其职责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更严重损害了被看护人的身心健康。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建议区法院禁止邓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教育、保育、看护类等相关职业,禁止期限为5年。该案是湖南省检察机关首例以《职业禁止意见书》的方式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罪犯再犯罪的案例。
依法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利
二
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芙蓉、天心、岳麓以及宁乡等地已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站式”办案场所,解决取证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问题,并借助专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
【典型案例】
望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吴某等人强奸案中,通过社会调查全面了解被害人的身心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精神困境。同时,检察官还依法帮助被害人家庭提出了廉租房申请、申领司法救助金1万元,用温情抚慰未成年人身心。
创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三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有20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和61名检察官走进学校,兼职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并先后推出“反校园欺凌”、“防拐骗”、“防性侵”等20余个精品课程,被检察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推介;长沙市检察院组建“长检馨声”检察官法治巡讲团,开福区检察院组建“向阳护未站”,长沙县检察院组建“星检说”法治巡讲团,常态化的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四
联合教育部门通过回访、抽样调查、查访学校等方式,跟踪督促“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到位。2019年3月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查访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56所,帮助教育部门解决管理问题7个。
【典型案例】
宁乡市院在办理以小宇为首要分子的“宇家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卖淫一案过程中,发现犯罪行为多发生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相关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社会管理问题,宁乡市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多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精心培育未检品牌
五
芙蓉区检察院打造“芙蓉花蕾”品牌,建立了全市首个九部门合作的未成年“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岳麓区检察院打造“岳检护苗”品牌,积极推进普法教育的多样化、常态化。开福区院的“向阳护未站”构建了“未检+常态化协作、社会化帮教、司法性救助”新模式。宁乡市检察院联合妇联等单位建立“宁姐姐”一站式女童关爱中心,对发生的女童遭遇性侵害案件进行及时有效干预与跟踪服务。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既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也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长沙市检察机关将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提升未成年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快乐成才。
来源:长沙检察
原标题:《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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