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起荒唐的借种生子引发的家庭伦理闹剧

  大家知道史上最大度的皇帝是谁吗?

  如果根据“野史”记载,最大度的皇帝非宋明帝刘彧(yù)莫属,在那个视后代子嗣为天,女子贞洁为地的时代,在自己不育的情况下,他竟然接受了“接种生子”的建议,12个后代没有一个是他亲生子嗣,称他为史上最大度皇帝实在不为过。

  今天这个案件的主人公程亮也是一个极为“大度”的人,为了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不惜要自己妻子献身姐夫。

  2007年,程亮和方琳二人在打工时认识,热恋中的幸福让二人很快就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二人生活十分甜蜜,但美中不足的是,他们所期待的爱情结晶却一直都没有降临。

  结婚了一年怀不上孩子,作为丈夫的陈亮第一时间就开始怀疑是不是妻子的毛病,于是他带着妻子来到医院进行检查,妻子身体并没有什么毛病。这时,他才反应过来,毛病可能出在自己身上,经过检查,果真是程亮自己没有生育能力。

  没有生育能力就代表着夫妻俩以后不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想到妻子和父母提到姐姐家孩子时羡慕的目光,程亮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他决定将事情隐瞒下去。但隐瞒谁也不可能瞒过自己日夜相伴的妻子,方琳知道了之后只是默默哭泣,从此孩子的事情成了这个家庭不愿提及的禁忌。

  这天,程亮的堂姐夫妻俩来到程亮家串门,还带上了自家三个孩子,看见堂姐一家五口的幸福生活,程亮和方琳羡慕不已。于是他将自己不育的真相告诉给了堂姐夫,想要从他那打听一下有没有领养孩子的途经。

  堂姐夫知道程亮想要孩子又生不出之后,压抑在心中多时的想法涌上心头。原来程亮的表姐夫早就对表弟那个标致的妻子动了心,但秉承着朋友妻不可欺的原则,始终没能找到下手的机会。在知道程亮的想法之后,他直接提出领养太过于麻烦,领回来还可能不亲,还不如“借种生子”。

  程亮得知了“借种生子”的具体情况之后,鬼迷心窍的他觉得接受一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仿佛也没有那么难。也许是想到堂姐家三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他又接着提出想要借堂姐夫的“种”来生子。程亮的请求正中堂姐夫的下怀,他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在堂姐夫走后,程亮将这个想法和妻子商量了一下,起先妻子方琳觉得这个方法太过于违反伦理道德,但后来她的原则都被拥有一个自己孩子的想法摧毁,在丈夫的劝说之下,她也同意了这件事。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程亮就瞒着所有人将自己的妻子和堂姐夫凑到了一起。2008年底方琳的肚子终于有了动静,并在2009年10月生下了一个男婴。孩子已经有了,堂姐夫和方琳之间关系也终于可以断了。但就在和堂姐夫商量这个事情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已经食髓知味的堂姐夫竟然不愿意断了和方琳之间的关系。

  这一情况使得程亮夫妻顿感意外,明明之前说好的事情,到了后面堂姐夫竟然变卦了。程亮是再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妻子送入他人怀抱,强硬地拒绝了堂姐夫的请求,并一再强调两家之间再也不要有来往。

  被拒绝的堂姐夫一看自己的想法落空了,把主意打到了孩子身上。于是他又再一次找到程亮夫妻,以将“借种生子”暴露出去为由,要程亮支付大笔封口费,而且他还扬言自己要去起诉二人,把孩子夺回来。

  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大,最终本应该瞒天过海的事情被闹得沸沸扬扬,程亮的堂姐和父母全部都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们对三个人的做法表示极大地不理解,特别是堂姐,作为老婆的她认为自己的权益已经被侵犯,而自己的堂弟程亮成为破坏她家庭幸福的最大推手,两家彻底决裂。

  堂姐夫为了钱,还是将事情闹上了法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在这样一场荒唐闹剧之中,孩子的抚养权究竟要给谁呢?

  本案方琳和堂姐夫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共同商议协商;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现行司法的实践中,一般处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如果是有配偶的一方出轨,与婚外其他异性同居生育非婚生育子女的话,法院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真的要判,很大概率法院会因为孩子还小,将孩子判给母亲方琳,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因此按照法律,如果是方琳取得抚养权,堂姐夫还应该负担起孩子的抚养费。最终经过双方的一再协调,两边都放弃了诉讼的途径,转为私下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

  这场闹剧终于结束,为了要孩子而选择“借种生子”的夫妻俩实在是糊涂至极,孩子是有了,但孩子未来成长路上却不得不一直背负着这个污点,这样的做法实在是太过于自私。

  感谢阅读!点个关注再走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