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思想史

  道德形上学体系

  在西方近代伦理思想史上,德国伦理思想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与同时代的英国和法国伦理思想有着极为不同的特点。这一方面是与德国近代哲学传统和宗教文化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更重要的还是德国的历史发展和资产阶级的状况对伦理思想的决定作用。

  近代德国的政治状况:皇帝统治下的邦国联合体,三百多个小邦名义上服从皇帝,但实际上皇权衰落。因此四分五裂,内乱不断,经济极为落后。

  近代德国的资产阶级既没有英法资产阶级那样的实力,也没有那样的勇气,因此卑鄙自私、奴颜婢膝的小市民习气弥漫着德国的知识阶层。他们软弱、贫乏、狭隘,始终不能形成一个阶级的共同利益、不能形成民族的共同利益。十八世纪,法国有政治大革命,形成了革命精神;英国有工业革命,形成了商业精神;而德国经过不彻底的宗教改革,只有“善良意志”。

  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德国的大学教授们以自己的形式接受了法国革命的内容,即构造思辩的理论体系。

  一、康德的道义论理论体系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也是十八世纪西欧理性主义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工匠家庭,一生没有离开家乡,几乎象钟摆式地过着千篇一律的学者生活。1745年大学毕业后担任了十年的家庭教师,后回母校担任讲师。1797年辞去教职,潜心著述。海涅曾说,康德的生活史难以叙述,因为既没有生活,也没有历史。他过着一种机械般的有秩序的、几乎是抽象的独身生活。然而,康德的生活其实并不孤独,据同时代的传记作家记载:他每天三点动身去朋友家。到那时,老朋友格瑞正在躺椅上睡觉。康德坐到旁边,开始假寐,慢慢也进入梦乡。过不了一会儿,银行家拉夫曼就会来,和康德一样,坐在一边打盹儿。到了一定时间,莫特白走进来,叫醒他们三位,一场热烈的交谈便开始了。七点正,聚会准时结束,朋友们各自回家。我经常听到街上的居民说,还没到七点,康德教授还没有走过呢!

  康德的学术研究大体分为两个时期:1770年以前,主要研究自然科学,曾提出过著名的潮汐摩擦假说和太阳系形成的星云假说。1770年以后,开始了他的批判时期,完成了著名的三大批判,同时还有《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康德伦理思想的内容:

  1、道德评价的根据——动机论

  一个行为要具有道德价值,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从主观方面说,行为者的动机必须是善良的;从客观方面说,主题的行为必须符合于普遍性规律或原则。

  2、道德的基本原则——道义论

  行为的道德价值,决定于行为者的动机,或善良意志,即行为者必须是为义务而义务。那么义务是什么呢?

  首先,关于道德原则的本质和起源。

  绝对命令:一件行为是客观地必须实行的,就是说不用其他目的,它自身就是必须实行的。

  其次,关于道德原则的内容。

  第一条,行为必须具有可普遍性。

  第二条,行为必须以人为目的。

  第三条,行为者自己对自己颁布道德律令,即道德自律。

  3、道德的最高理想——调和主义

  第一,至善的道德理想。

  第二,形而上学假设

  首先必须假设灵魂是不朽的。

  其次必须假设上帝是存在的。

  再次必须假设一直是自由的。

  二、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1831)出生于官僚家庭。1788年进入图宾根大学学习神学和哲学。1793年大学毕业担任家庭教师。1800年任耶拿大学讲师,1807年拿破仑侵入耶拿,到报社任编辑。1808——1816年在纽伦堡任中学校长。1816年任海德堡大学教授,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不久染病去世。

  主要伦理学著作:《法哲学原理》(1821)。

  1、意志自由

  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了法的实体和规定性。

  首先,抽象法阶段对于物的占有或所有权——相互间的契约——自由与意愿的结合

  其次,道德阶段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良心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