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未成年人有了“临时家长” 平潭“合适成年人库”正式成立
原标题:涉案未成年人有了“临时家长” 平潭“合适成年人库”正式成立
近日,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关工委会签了《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规定(试行)》的文件,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库”,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要确定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在以往办案的检察环节和审判阶段,讯问未成年人涉案人员时往往会遇到法定代理人和其他成年亲属无法或者不宜到场的情况。
而新刑诉法针对这种情况确立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此时可选定符合条件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能。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莉:
(我们创新)要求在公安的侦查阶段到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都共用同一个合适成年人。这个有什么好处呢?就是有利于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和合适成年人的信任关系,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都是这个人,那他容易产生信任关系,也有利于后期的帮教行为。
确立“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意义
确立“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不仅可以帮助未成年人与讯问人员的沟通,而且可以对讯问过程是否合法、合适进行监督。在此次成立的合适成年人库中,已有二十余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这样刑事诉讼工作机制,共同助力拓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渠道。
区教育局安全工作处负责人 薛万瑜:
我希望社会上更多人来参与到我们这个队伍当中,一起来关心关爱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平潭广播电视台
文字:融媒体记者 黄珊
视频:融媒体记者 李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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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林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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