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人物爱情观文学伦理学解读

  一、斯芬克斯之谜与斯芬克斯因子

  谜题的答案是人,正如俄狄浦斯解释的那样,把人的生命历程看作是一天,那么人在早晨即幼年时期手脚并用爬行,就是用四条腿走路;在中午即青壮年时期,手被解放出来,就靠两条腿走路;在晚上即老年时期,体力衰退,只能借助拐杖行走,也就是所谓的用三条腿走路。在俄狄浦斯给出答案之前,很多人因不能回答这个问题而被杀死。斯芬克斯也因此一直被认为是一只残忍作恶的怪兽。关于斯芬克斯之谜的理解,古往今来的学者给出了多种解释,并在问题的本质上趋向一致:斯芬克斯之谜与探索人的本质有重要的相关性,甚至认为斯芬克斯之谜所表达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人的本质的追问。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一个典型的一体的女性神话形象,长着女人的头,狮子的身体,鹰的翅膀和蛇的尾巴。斯芬克斯拥有象征着智慧和文明的人头,同时也拥有代表原欲的兽身。人与兽的特征在斯芬克斯外型上同时体现,她无法界定自己到底是人,还是兽。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斯芬克斯本身不是纯粹的人,也不是纯粹的兽,介于人和兽之间,是一个半人半兽的结合体,人性和兽性同时存在于她的身上。通过“斯芬克斯之谜”的发问,斯芬克斯表达了对于自己身份的困惑,同时,谜题的答案又暗示了斯芬克斯对成为“人”的追求和渴望。斯芬克斯之谜是由斯芬克斯发问的,那么谜题的答案也应指向斯芬克斯为何发出此问。斯芬克斯这一神话形象除了简单地被认定为一只残忍的怪兽,更应该成为解开斯芬克斯之谜和谜题的答案之间关系的一个突破点,也是我们思考“人之所以为人”这一问题的出发点。文学伦理学批评把斯芬克斯人头和兽身结合在一起的特点称作“斯芬克斯因子”,是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两部分组成的。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不同的组合与变化发生作用,其中高级因子即人性因子能够引导和控制低级因子即兽性因子,使人成为具有伦理意识的人。“斯芬克斯因子是理解文学作品的核心。”[2]人性因子是人类从野蛮向文明进化过程中出现的能够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人的因素。兽性因子主要体现人的动物本能,“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人的不同欲望,如、食欲等人的基本生理要求和心理动态”[3]。在人性因子缺席或控制力不足的时候,兽性因子则释放人身上的动物性特征使得人从文明状态的人回归到野蛮状态。“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和变化,将导致作品中人物的不同行为特征和性格表现,形成不同的伦理冲突,表现出不同的道德教诲价值。”[4]

  二、斯芬克斯因子与艾丽斯•默多克的道德洞见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默多克在哲学思想和文艺观念上已臻成熟,她始终坚持把人作为哲学和文学的出发点,通过对人的关注表达对道德和人性的理解。伟大的艺术作品除了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高超的叙事技巧外,最重要的是要表达作者的道德洞见。在《反对干枯》中,艾丽斯•默多克表达了对“水晶体小说”的推崇,它指的是“一种描绘人类状况的半寓言式的小型作品”[5],关注整个人类境况,关照人类的道德生活及人类生存的主题(即作者的道德洞见)。默多克在文学批评家萨格尔的采访中表示,“一部伟大作品小说不可或缺的要素,则是一种道德洞见,即作者的社会态度和对笔下人物的一种公允的判断力。这种道德洞见必须深刻、必须公正、必须富有同情心。这是伟大的小说家应该具备的素质,虽然他们的文风有所不同,但我认为,他们都具有这种伟大的人性”[6]。面对“人性”的这一要求,默多克清晰地表达了自己在文学创作中的意图:关注整个人类的生存境况和道德问题。同时,默多克认为“作品是具有道德属性的,因为读者存在于道德世界”[7]。文学创作的整个过程都不可能脱离“道德”而存在,文学作品的来源是人类生存境况与道德问题,创作者在创作中要有自己的道德洞见,作品本身具有道德的属性,读者对作品的阅读和诠释也是结合个人的道德经验而发生的。文学成为道德的载体。对于这一载体,默多克的创作忠实于对现实生活的再现,关注人在道德生活中的局限,通过伦理选择和伦理冲突,努力在小说中表达对道德和人性的理解,试图通过对英国中产阶级普通家庭的日常生活的描写来展现人类普遍的生存境况和道德困境,并将自己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善”贯穿在创作中。默多克认为,善是自我臆想之外的真实。在《崇高与善》中,默多克提出“在某些附带条件下,艺术和道德是同一的。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爱。爱是感知个体,是认识到自我之外的东西是真实,这种认识殊为困难。爱是发现真实,艺术和道德同样如此”[8]。可见,在道德哲学观上默多克认为通过爱可以实现善,即爱是通向善(真实)的途径。默多克所关注的“人”应该是伦理意义上的人,即借助人性因子使自己从兽中解放出来的能够分辨善恶的人,是拥有爱的能力不断追求善的人。默多克笔下的多数人物并不懂得真正的善和真正的爱,将自我沉浸在个人臆想之中,并从虚假的爱走向虚假的善。对于个体来说,真实的爱是走向真实的善的最直接的情感体验。在爱的过程中,斯芬克斯因子起着重要作用:既可以把爱引向极端的自私和占有性的暴力,又可以把爱引向摒弃自我关注他人的向善之路。在人的伦理选择中,斯芬克斯因子通常生发出来两种意志,分别是体现兽性因子的自由意志(自然意志)和体现人性因子的理性意志。作为两种相对的力量深刻影响人的道德行为。“文学作品中描写人的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的交锋与转换,其目的都是突出理性意志怎样抑制和引导自由意志,让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9]。体现兽性因子自由意志往往使人陷入原欲中而不能自拔,只关注个人无视他者,使人沉溺于以自我为中心的臆想世界中;体现人性因子的理性意志则能够控制自由意志,使人成为具有伦理意识的人。此外,“来自错误的判断或是犯罪的欲望”[10]的非理性意志与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同时存在,它是受情感驱动的非道德力量,不受理性意志的控制,是理性意志的反向意志,二者之间的冲突,往往形成文学作品的伦理结构。默多克在文学作品中展现的人物形象通常是通过打破个人臆想,将关注的中心由自我转向他人,从虚假的爱和善中走出来,净化欲望从而走向真实,走向真正的善。在很多文学作品中,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往往对应着灵与肉的关系,“人作为个体的存在,等同于一个完整的斯芬克斯因子,因此身上也就同时存在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这两种因子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人格。在这两种因子中,人性因子是主导因子,其核心的理性意志。人性因子借助理性意志指导、约束和控制兽性因子中的自由意志,让人弃恶从善,避免兽性因子违背伦理。[11]”默多克认为,向善的过程是去自我的过程,人正是不断学习和加强人性因子对兽性因子的引导和控制,才能跳出自我臆想的虚假世界,获得通往真实的善的机会。世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人不能清除自身的兽性因子而使自己达到完美,只能借助道德上的修行抑制自由意志,以便祛除恶和净化自己,追求至善。

  三、斯芬克斯因子的双重性与小说《黑王子》中的女性人物

  小说《黑王子》主要描写了英国中产阶级普通家庭的日常生活,通过艺术的手法再现了20世纪社会转型时期的人们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并展现了沉湎于精神幻想与自我臆想的人物内心世界。在文本中人物追寻真爱的过程中,斯芬克斯因子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相互作用,影响甚至改变了人在伦理选择后的个人命运,并由此产生道德教诲意义。默多克通常描写在追寻真爱的过程中因人性因子缺席而深陷于自我臆想之中而盲目冲动的人物,以及由此带来的情感困扰和道德拷问。艾丽斯•默多克在创作过程中通过文本本身的结构和文本意义的结构,使得第一叙事者的男主人公所述故事的事实和意义被彻底结构,同时赋予小说意义的不确定性,从而保证了小说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默多克通过使用不同的叙述主体使得文本本身富有张力,其中女性人物的发声客观反映了20世纪女性人物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地位的提高。在过去的传统婚姻中,女性处于绝对的从属地位,伴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独立意识的发展,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黑王子》这部小说中,艾丽斯•默多克共描述了普丽西娜与丈夫罗杰•萨克斯,阿诺尔德•巴芬与妻子蕾切尔,布拉德利•皮尔逊与前妻克里斯蒂安三对夫妻的婚姻生活以及婚外的情感纠葛。普丽西娜离家出走回到哥哥布拉德利的家里,最终因缺少丈夫和家人的关爱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蕾切尔在察觉丈夫阿诺尔德与克里斯蒂安的感情纠葛后,主动勾引丈夫的好友布拉德利,最终在家庭冲突中失手杀死丈夫阿诺尔德;克里斯蒂安与布拉德利离婚后,改嫁他人,在经济方面真正获得了独立,在丈夫去世后回到前夫布拉德利所在的城市,并和前夫好友阿诺尔德卷入了相互欣赏和爱慕的情感生活。结合默多克的文学创作实践,可以发现斯芬克斯因子在默多克的小说《黑王子》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尤其体现在婚姻中四位女性人物在处理婚姻关系的伦理选择中。在普丽西娜和丈夫罗杰的婚恋过程中,普丽西娜始终处在兽性因子的控制之下,内心对物质追求的原欲和丈夫的绝对控制欲使得她无法关注他者,深深陷入自我臆想的虚幻世界中。在回到哥哥布拉德利的住处,把自己臆想的场景不断重复,丈夫罗杰把家里弄得一塌糊涂,丈夫罗杰想要毒杀她等等。在央求哥哥去罗杰住处拿东西的时候,反复提及珠宝和貂皮披肩。在得知丈夫不会给她披肩和珠宝等财务后,普丽西娜陷入疯狂;而得知丈夫罗杰要和她离婚准备迎娶已经怀孕的情妇时,她陷入深深的绝望,最终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普丽西娜的婚恋过程中,经济上的不独立,缺乏良好的教育,对丈夫的过度依赖,缺少丈夫的关心等都是造成她命运悲剧的原因。就普丽西娜自身而言,她也应该对最后的悲惨结局负责。作为一名妻子,因为一心要和罗杰结婚,伙同母亲欺骗罗杰称自己怀孕;婚后没有尽到作为妻子对家庭应尽的义务,没有工作也不收拾房间,不顾家庭生活过度消费,都为自己命运的悲剧埋下了引线。普丽西娜完全受控于兽性因子,丧失理性意志,使得自身陷入臆想出来的虚幻的世界中,在与罗杰的婚姻中没有承担应该承担的伦理责任,而是任由自由意志发挥作用,听凭原始本能的驱使,在理性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家庭伦理规范被打破,最终迷失了人性,引发了命运的悲剧。蕾切尔在与阿诺尔德的婚姻生活中并不总是幸福的,尽管外在看来她是一位作品畅销的作家的妻子,经济上富足,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甚至参加了一些社会团体。蕾切尔和阿诺尔德的出场就是阿诺尔德用火钳打伤了蕾切尔的家庭暴力的场景。此外,蕾切尔没有个人的生活,她的一切都置于丈夫阿诺尔德的公开言语中,是丈夫发言讨论的对象。最重要的当然还是丈夫阿诺尔德对婚姻的不忠。面对这个婚姻问题时,蕾切尔决定去勾引丈夫的好友布拉德利来报复自己的丈夫,其目的就是想拥有一件丈夫不知道的秘密事件。在和布拉德利的暧昧过程中,布拉德利转而爱上了蕾切尔的女儿朱莉安,布拉德利的移情别恋使得蕾切尔伤心绝望,最后成为《黑王子》中的复仇女王:杀死了丈夫阿诺尔德,并成功嫁祸给布拉德利。兽性因子脱离了人性因子的引导和控制,往往使爱成为虚假的爱。自由意志作用下的爱,更像是对婚姻中另外一方的控制,一旦对方脱离自己的控制就会引起仇恨。蕾切尔的精神被非理性意志所控制,对抗伦理意义上的人应该具有的理想意志。蕾切尔以阿诺尔德先出轨作为复仇的借口企图逃避道德上的谴责,这一做法是其受到非理性意志作用的典型心理,最终同样陷入无视真实的虚妄的世界中,以杀夫嫁祸于人结束了自己的婚姻生活,同时结束了爱的体验,并截断了通往至善的历程。不同于普丽西娜和蕾切尔面对婚姻困境时的选择,克里斯蒂安在面临婚姻的不幸时选择了离婚,改嫁他人。通过第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她意识到经济独立的重要性,并开始学习做生意,掌握了一些商业运营的技巧,最终实现了经济上的独立。与此同时,克里斯蒂安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提升个人气质和谈吐水平。在她重回伦敦后,身边旧相识的反应侧面印证了克里斯蒂安的成功转型,从一个不幸婚姻中的“泼妇”变成了富有魅力的中年女人,并获得身边男性的欣赏。克里斯蒂安在面对丈夫的不体贴和指责争吵时,没有被自由意志所控制,而是在理性意志的作用下做出了积极的反馈,没有普丽西娜式的自杀,也没有蕾切尔式的复仇,而是选择离婚,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在第二段婚姻中,克里斯蒂安虽然不是很爱丈夫,但是作为妻子的她在丈夫生病期间依然尽了妻子的责任和义务,照顾伊文斯直到他去世,之后带着大笔的遗产重返伦敦。克里斯蒂安通过理性意志控制婚姻不幸带来的负面情绪和欲望,不被兽性因子所困,承担自己的伦理责任和义务,维护业已形成的为社会所认同的伦理秩序,从始至终都没有放纵自己,而是做出理性的选择,没有陷入兽性因子控制下的低级的爱中,而是通过道德上的修行,使得自己得到提升。斯芬克斯因子既可以是引人向恶的魔鬼,也可以是引人向善的天使。兽性因子的控制则是爱止步于低级的爱,而人性因子作用下的爱引导人的眼光从关注自我开始转向他者的真是实在。

  四、结论

  纵观整部小说,三位已婚女性人物在对婚恋问题的处理大不相同,处理方式上的差异归因于斯芬克斯因子起作用的部分不同:人性因子起作用时人通常会以尊重真实的理性的处理方式,而兽性因子起作用时则往往使偏激极端的行为反应。不同女性人物对同一性质事件的反应不同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再现了20世纪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只是解放程度的不同,斯芬克斯因子中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在每一个个体身上的组合和相互作用力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伦理选择和相应的结果。斯芬克斯因子作用下的爱,有低级和高级之分,人性因子起主导作用引起高级的爱,兽性因子起主要作用引发的是低级的爱。不同等级的爱走向不同的善。“一般而言,文学作品为了惩恶扬善的教诲目的都要树立道德榜样,探讨如何用理性意志控制自由意志,让人从善。”[12]普丽西娜和蕾切尔在非理性意志的引导下做出的自杀和复仇的举动引发的伦理悲剧在现代婚姻中应引以为戒,而克里斯蒂安在理性意志指导下处理婚姻问题的方式则值得提倡。在《黑王子》这部小说中贯穿始终的是对自我中心主义的批判和对人类道德困境的思索,表现了斯芬克斯因子在人类道德生活中的辩证作用。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组合,塑造了作品中人类道德生活中不同的人物形象。展现默多克道德洞见的《黑王子》和文本中的人物,正如彼得•康拉迪提到的那样:“其中的人物,尽管脆弱、沮丧、有着种种缺陷,但读起来确是如此的真实”。

  作者:徐明莺 康中丽 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