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变更姓名 法律规定成年人能改名字吗

  公民改名条件有哪些,公民可以随便改名字吗?中国公民能否改名字,中国公民能不能改名字,公民可以改名字吗?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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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改名条件有:

  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即: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切记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7或15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上会登记你的曾用名与现名。毕业证等证件需要你的身份证明时,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扩展资料:

  一、变更姓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三、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四、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五、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名公民可以改名字,如果是未成年人要由其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如果是成年人由本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中国公民是能改名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可以。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详细规定了公民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以及具体的操作办法。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变更姓名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则规定了公民对姓氏的选择权,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了自然人可以变更姓名。

  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等人格权利。从内容上看,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意味着,自然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当然也包括可以变更自己的姓名。不过自然人并不是随意地改名,如果想要变更自己的姓名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向有权办理姓名变更的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与此相配套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自然人变更姓名的具体办法。具言之,若未成年人想要变更自己姓名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父母、养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应当由该申请人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过应注意的是,自然人更改姓氏受到严格的限制。原则上,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特定情形下,还可以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是扶养人姓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