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月入1万却要帮弟弟还2万房款,如今欠下40万,丈夫:没法过了

  受人恩惠,时刻记挂于心,有机会要报答也是应该的。然而,为了报恩也不能摒弃一切,尤其是为了报恩而踏入深渊,这种行为并不是报恩,而是一种愚昧。

  1、负债

  许伟和妻子陈萍结婚20多年,育有一儿一女,经营着一家小店,平均每个月能进帐1万多块。

  原本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还算称心如意,可现在却背负着40万的外债。

  原来,2年前,陈萍的弟弟阿峰要结婚买房,因个人征信不好,房子无法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老丈人就提出把房子写在女儿陈萍名下,陈萍也答应了。

  一开始弟弟还按时还房 贷,但因平时大手大脚惯了,很快就没钱还贷了。于是,陈萍便和丈夫帮着弟弟每月还房 贷。

  蕞初,丈夫许伟也没说什么,但看着陈萍“扶弟”的态度很坚决。夫妻俩开的小店月入1万,却要还2万房 贷,不仅不够还债,甚至还要借钱倒贴。

  几个月后,许伟实在受不了,于是跟妻子商量,能不能让弟弟想法子来还这些钱,这毕竟是他的房子,自己也实在没能力还。

  没想到妻子仍坚持帮弟弟还钱,蕞后负债40万。许伟说,现在他能借的都借了,有利息的、没利息的,就连一些借钱App都没有额度了。

  

  无奈他只好与妻子商量,但换来的却只有争吵。许伟说:“2个孩子一天天长大,需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现在还要帮小舅子还房 贷,拆东墙补西墙,实在顾不过来。

  2、妻子掏空家底帮弟弟还债只为报恩

  陈萍说,娘家200多万的房产证,写的都是她的名字,如果弟弟和父母不信任自己,也不会写成她的名字。

  但许伟却并不这样认为,即使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那又怎么样呢?自己替小舅子还了那么多,蕞后这房子还是老丈人和小舅子的。等于这么多年都是在为他人做嫁衣。

  这时陈萍说了一件让她心寒的事:自己和丈夫结婚后,丈夫在外打工3年,一双儿女都是自己在照顾,婆家并没帮过她,反倒是娘家帮她渡过了难关。

  陈萍说,12月下雪天,自己连买一双雪地靴的钱都没有,穿的都是小皮鞋,更别说身上穿保暖衣了,根本买不起。若不是娘家当处伸出援手,还不知会是啥样呢?

  所以,现在娘家人需要帮忙,自己当然要报恩。何况弟弟也表明,这钱以后会还,而且自己月供的钱和父亲要求的月供,她都做了详细记录。

  

  3、小舅子不懂感恩让丈夫寒心

  但许伟却表示,如果到时小舅子不认账,就算有记录也没用。

  许伟说,为了挣钱还债,也顾不上孩子的学习,儿子整天玩游戏,不爱看书,生活压力、还款压力如一块大石头压在他心上。

  他表示,前些天他和自己的小舅子通电话,结果对方却吐槽他:“我就欠你一点渣渣钱,你就天天在哪里叽叽歪歪的。”自己的付出不仅没换来感谢,连理解都没有。

  4、老丈人、小舅子纷纷作出保证

  蕞后在大家的劝说下,陈萍终于认识到丈夫现在的压力和处境,于是拿出帐本开始对帐。

  陈萍算出,这些年一共帮弟弟还了58万多,去掉父亲还的22万,还剩36万多。

  陈萍将明细发给弟弟,弟弟也表示没啥问题,并保证过一段时间就把房子卖了,赶紧结清。

  陈萍父亲也说,方便时他就会过来和女儿算下帐,该分摊多少,自己承担,没钱就把房子卖了。

  

  面对小舅子和老丈人的双重保证,许伟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他表示:“小舅子年轻,自己不跟他计较,几十万的钱也可以不要,但是家庭我还是要的。”

  5、结语:

  从许伟这番话中不难看出,他对家庭的重视,远远超过了那些钱。能做到这份上,够可以的了。

  中国人讲知恩图报。妻子陈萍想帮弟弟也没错,只是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像陈萍这样,显然是超出了自己所能承受的,这就有点过了。所以报恩要有度,量力而行才好。

  蕞后,小舅子和老丈人都表了态,做了保证,希望两人信守承诺,尽快将问题解决,让这个家早日恢复往日的宁静。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家人的事。女人与娘家,彼此关心,相互帮衬,无可厚非,但保持距离,仍为关键。

  聪明的女人,不会帮娘家这3种忙:

  1、牵扯钱的忙,不帮。有钱的地方,就有纠 纷,聪明女人,一定要明确立场,救急不救穷。

  2、不被感激的忙,不帮。都说帮忙是情分,不帮是义务。所以,女人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该伸的手不要伸。

  3、不插手娘家的婆媳关系。不少女人都有这样的毛病,嫁人后,看到自己的亲妈和儿媳发生矛盾,争吵的时候,就会站出来拉架。

  虽然你的出发点是对的,但是不管帮了谁,不管你站在什么样的立场,都会让自己的弟媳产生误解,认为你们是站在一条线上的。

  而这只会导致娘家的家庭矛盾越来越深,只会导致你越来越不敢回娘家。

  作为嫁出去的女人,更不应该插手的就是娘家的婆媳矛盾,一旦插手,一旦沾上,都会制造出更多的麻烦。

  其实,想要报恩的方式有很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可以理解,超出了就不好了,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