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刑事律师: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怎样认定?

  原标题:成都刑事律师: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怎样认定?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在刑事辩护实务中,我们经常会办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由于实施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未成年人),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作了相关专门的规定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比如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关押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讯问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等。 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年龄认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所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附注: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前,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对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的理解:

  1、计算实际年龄的标准应该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2、计算实际年龄的起点应该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关于对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的“已满十四岁”的理解:

  1、这里所指的“十四岁”是指实足年龄,即十四周岁,而非虚岁;

  2、应以日计算,即过了十四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在刑法意义上认为该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岁。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即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的具体出生日期,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对于无法准确查明被告具体出生日期的一般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1、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则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如果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则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附注:2020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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