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曝隐患—未成年无证驾驶 年仅17岁
开车无小事
事关自己
也关乎他人的
生命安全
可是就是有些人不当回事
未成年驾车是违法行为
可是身边人却不以为然
5月5日晚,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交警大队额日格图中队的民辅警在疫情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的驾乘人员神情紧张,一脸稚嫩,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要求驾驶人提供驾驶证,驾驶人支支吾吾说忘记带了,执勤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得知该车乘驾人均系未成年人,且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将此案件移交执法办案中心处理后立即与其家长取得了联系。
执法办案中心民警调查后得知:乘驾人王某、琪某是在某租车公司租的车,租车公司负责人刘某得知其是未成年后,便将租车价格由每天170元涨至200元每天,在这期间王某与琪某在通辽到鲁北镇的路上轮流驾驶,没想到回来的路上就被交警查获了。
最终,刘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王某、琪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分别被处罚款2000元。
该案也给社会和广大市民敲响警钟,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任重道远。
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
“一不懂交通规则,二不懂操作”
贪图速度与刺激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仅凭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管控
是远远不够的
社会、学校、家长也应该负起
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家长应知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驾驶车辆时经常出现违规操作、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
家长要管好车钥匙,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学校应做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学生告别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争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者。
车辆租赁行业 应知
汽车租赁公司作为从事车辆租赁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审查义务,不得将车辆违规租赁给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自觉守法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学校重视落实安全教育
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只有各方携手努力
才能为孩子撑起未来的安全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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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通辽市交管支队扎鲁特旗交警大队
▎通 讯 员:刘向荣 任红鸽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责任编辑: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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