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与13岁幼女发生关系,居然无罪释放?男子:看不出她未成年

  一男子与13岁幼女发生关系,居然无罪释放?男子:看不出她未成年

  导语:很多的年轻人喜欢通过网络的方式结交朋友,不仅在闲暇之余可以结交新朋友,也可以缓解自己的心理压力。去年12月,辽宁的某位男子张某就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女生小丽,他们约定了某天晚上就见面,并且自愿发生了一些事情。虽然是自愿,但是由于小丽才13岁,该名男子还是遭到了起诉。近日,这起案件作出了审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法院的审判又是什么结果呢?我们接下来一起去看看吧!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12月,男子张某27岁,他通过一款社交软件与13岁的小丽相识。每天在网络上聊得火热,逐渐的双方都产生了感情。他们约定了某天晚上见面,见面的地点就是某家旅馆。到了凌晨一点的时候,两人自愿的发生了一些事情。

  从那晚以后,双方便断了联系。后来,小丽的父母知道了这一事情,一气之下将该名男子以强奸罪告上了当地法院。近日,该案件做出了审理,我们接下来看看审理细节。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张某是否犯罪,要看他当时是否真的清楚小丽是已经满了12岁当时没有满14岁,再与之产生了关系。法院做出最终审理结果的主要关注点在三个方面:

  第一,当时张某已经问过了小丽年龄,小丽当时称自己已经有17岁了。小丽在法庭上也表示确实虚报了年龄,并且没有相关的证据知道张某确实是清楚了小丽的真实年龄才与之发生关系的。而且当时是发生在晚上,夜间的判断能力也是可能会出现误差情况的,不利于当时作出真实的判断。

  第二,小丽当时案发的是12岁到14岁之间,并且她的发育程度向14岁接近,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张某是“真的清楚”小丽不满14岁,就不能判断为故意行为。

  第三,根据张某的说法,当时小丽化妆很浓,打扮得也不像是同龄人的模样,穿着一双高跟鞋,这很难判断出小丽没满14周岁。

  后来,警方也对当晚酒店走廊的画面进行了调取,当时小丽确实打扮成熟,画着浓妆,穿着一双细高跟鞋,这些举动以及行为都难以判断出小丽的真实年龄会是13岁,甚至有点像成年人。

  因此,法院最后决定,本案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张某是知道小丽不满14岁,而与其发生的关系,所以并不能救认定他犯了强奸罪,所以张某被无罪释放。

  结语:

  本案的关键就在于张某是否是“真的清楚”小丽的真实年龄,如果张某是真的清楚了小丽的真实年龄并与之产生关系,那么就涉及到了强奸罪。在本案中,由于小丽打扮举止都比较成熟,并且发生在夜晚,不利于判断其真实年龄所以张某被无罪释放。

  在这里,我也希望各位喜欢网恋的男女,一定要真的了解对方以后,再采取下一步,切记不可疏忽,否则将铸成大错!

  关于“男子与13岁幼女发生关系,却被无罪释放”的事情,你有什么态度或者观点吗?欢迎发表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