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维菌素
谢允,在一个师范大学的文学院做资料室图书管理员的工作,自2011年至2017年夏季,一共七年之久,两个闰年为336个日夜,五个普通年365个朝暮,这样粗略的估计下日子已经过去了2557天,折合61368个小时,当然这其中他并不是每分每秒都在念着一个人的名字,实际上他从来没这样做过,但这61368小时里她却是一刻不停地在发生变化,就像海水潮涨潮落,月亮阴晴圆缺那样让人捉摸不定。
一个正值成长的女孩比天上没根儿的云还要善变,至少对于他来讲,即使亲眼目睹,仍旧是一件值得吃惊的事情。
七年前的一个上午,大概是十点一刻左右,他的同事,女孩的母亲,带着一个穿蓝色不规则裙摆的小丫头来到阅览室的时候,她还只有一米四几的个头,带着奶白色礼帽,一个亮闪闪的银色手镯,马尾辫翘着像个雀子一样,琥珀色的眼睛左顾右盼,一分钟也闲不住,虽然一直被家长教育不能出声,却还是没法儿老老实实地坐在图书馆的椅子上。那时他只觉得图书馆不应该允许儿童入内,栓不住的雀子和眼前的世界格格不入,不论是她时常欲言又止、极力克制的神态,又或者她充满生命力的眼睛,都和充满压力与焦虑的成年人世界充满冲突,只是他不想阻止,他向来不愿意进行不必要的交流。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他在图书馆门口和女孩撞了个正面,刚刚放学的秋鹿鸣把鸭舌帽规规矩矩带在头上,正背着书包垂着脑袋自言自语,白色球鞋把石子踢得叮当响,她抬头正好看到谢允,两人四目相对,女孩显然有些不情愿,小孩子总是不善于掩藏情感,和大人截然相反,她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微微张开嘴,言语好像在喉咙里转了一个来回,最后才匆忙地说了句:“叔叔好。”
按照道理,他应该像任何一个大人那样笑着说:“你好。”
可是那样太奇怪了,谢允这样的人永远不想把自己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
所以他只是走了,也许在小孩的角度看来有些冷酷,他木讷的表情有些不近人情,方式也有些挫败人心,但也有可能是他的过度揣摩,反正不论怎样,从那之后女孩再也没向他问过好了,至今已有七年之久,即使两人偶尔相遇,她也只是错开眼睛,或是拙劣地低下脑袋好像手机里有天大的事情。有几次他们碰巧在门前,是要坐同一个电梯的,他却发现女孩转了个方向,莫名其妙地站在盆栽面前拨弄橡胶树的叶子,研究起树叶的纹理来。
虽然他清晨时总觉得自己像个想象力过度丰富的蠢货,但在深夜睡前,每当想起这些事时,依旧觉得自己的推测十分合情合理,要是换做他也会这样做,谁愿意自找不痛快呢。
有一天她的母亲把她寄放在阅览室,本应该在四点就能返程的巴车被大雨困在半路,那会儿女孩已经习惯了阅览室的规矩,安静地自娱自乐,他觉得把她一个人扔在阅览室并不是件可以尝试的事情,更何况他并不想和全然陌生的人交流些什么,哪怕她还只是个小孩,哪怕只是一句:“我下班了,你在这里等你妈妈。”于是他在阅览室看了四个小时的书,直到图书馆的人都快走光了,而女孩也一言未发,两人不尴不尬地等了四个小时,谁都把对面的人当成空气,沉默倒是很有默契,那时他在心里松口气,生怕女孩和别的孩子一样追着他非要说话。
寡言对谢允来说实在是一个致命的缺陷,他和女孩母亲熟稔,曾经有一次忽然有感而发,但即使他是个滑头,精通讨姑娘喜欢的甜味情话又有什么用呢?
2012年,女孩升入中学,他之所以如此清楚是因为女孩开始每晚来阅览室自习,风雨无阻,他在五点整下班,女孩在五点零几的时间穿着肥大的校服,或急迫或懒散地从正对他办公室的玻璃门进来。那个校服是真的丑,萝卜头的个子穿上那样的衣服就像个满地跑的包子,裤子在脚踝的地方几乎能打个褶。他觉得这个年龄的孩子都有点傻,你总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出自认为聪明的张扬,不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在成堆的课本里偶然抬头也定然是一双明亮锐利的眼睛,要是他某一天选择加班,下午六点的阳光刚刚好从茶色玻璃的缝隙里泄下一缕,那阳光就会停留在她常坐的桌角,随着时间的推移爬上她稚嫩的右手,悄悄地偷吻一下她右边的眉毛,这时她会皱着眉毛扬起脸儿,就是那一瞬,他挺喜欢看的,阳光在她琥珀色的眼睛里璀璨一闪,她会蹙着眉,微微张开嘴,也许是因为被打扰而略微不耐烦,牙齿洁白又整齐,他倒是忘了一年前那个翘尾巴的山雀到底长了怎样的牙齿了。
究竟是什么样呢?他会回想起女孩穿过白色T恤,漏出儿童特有的圆润的颈部和柔软的锁骨;回想起她习惯不了阅览室里不能出声不能乱跑的规矩,呆在洗手间里一上午时间洗了一个同事的三个杯子,最后还摔碎了一个,划伤了手指;回想起她毫不知情地把不能带进阅览室的书带进来,他在心里挣扎,怎么都说不出一句话,她的母亲告诉她这样违反规则,她涨红着脸把书送到外面,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把书本码整齐,破碎茶水晶质地的眼睛氤氲着水汽,就好像要哭了似的,然而其实谁都没有怪她,真叫人莫名其妙。
2014年是一个奇妙的年份,确切的说是从2013年冬天开始的,一年的时间让一个小孩逐渐学会走上成为成年人的道路,居然也会为了一个小小的升学考时常漏出紧张焦虑的神态,这和他印象里的女孩一点都不一样,那只不唱歌就会委屈的山雀也逃脱不了被生存套住脚踝的命运,会像他们每一个人一样,他觉得这样的事情既可悲又有趣,如果他是那种善于搭讪的人,他一定要和女孩说一句‘欢迎长大’。可他不是那种人,他的话少得可怜,也许和女孩的母亲还能聊几句,和这样一个半大不小的小鬼就不一样了,那样的场景只要想一想就叫他尴尬得要命。
他这四年统共就和女孩说过一次话:“鹿鸣,把这个转交给你妈。”
女孩也只和他说过一句话,那还是四年前的事,她背着书包带着鸭舌帽:“叔叔好。”
即使有人能给他打一针油嘴滑舌的血清,又有什么用呢?
夏天,女孩会穿价格平平的连衣裙,这个年龄的女孩是青黄不接的时代,上没有女人特有的风韵,下没有儿童时期的懵懂无知,有人给这个年龄一个特有的形容词,只有这个微妙的年龄段有资格拥有,可是说起来又未免有些俗气——‘青涩’这样的词语被不懂美学的俗人用烂了。他想那些傻子一定没见过少女圆润的五官,脸蛋在侧光时显露出细小的绒毛,和七八月份成熟的桃子一个模样,这样的年龄即使再粗劣的服装都能被穿出特殊质感来,不似成年女人,总需要昂贵的衣服与厚重的妆容来遮盖岁月的痕迹。他感觉到年轻的朝气与活力,就像久居沙漠尝到清晨绿草叶尖的一滴露水。
你可别认为他有多老,毕竟有谁能和十几岁的年龄比呢?这样一个耀眼的年龄,整个世界都要为他们让步。
她很喜欢不规则裙摆,谢允是这样认为的,他总瞧到女孩穿那样的裙子,尤其是宝石蓝色,他不会和女孩说这样夸张的颜色让她像个穿了晚礼服参加睡衣派对的小傻子,虽然漂亮又耀眼,却是不合乎逻辑的。
他才不会那样做,他是那么寡言,所有的事情都只是想想罢了,他总是想的很多,可他从来不会做那样贸然的事情,把自己置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他打小就是一个害怕说话的人,如果发生了什么争执,他不在乎自己是否会受到伤害,他才不会在意,只要他可以安静地离开就好,他原本在学生口工作,管理学生的学籍或是考试之类的琐事,但是他只干了几个月,因为接电话的障碍被调来图书馆他自得其乐。不论他心里想了多少事情,他都不会说出口一句,那样会要了他的命的。
况且,即使他巧言善辩,多年的文学修养能让他背出十四行诗或是其他什么讨人喜欢的情诗,那又有什么用呢?
父母会在餐桌上问他什么时候打算结婚,同事会笑着打趣他的单身,就连女孩的母亲都介绍他一个长相清秀的女人,那女人三十出头,身体消瘦,粉底盖不住职场压力生出的几个痤疮,她的嘴唇苍白,有些起皮,面色憔悴透着些许蜡黄,虽然如此,却依然是个好看的姑娘。公司不是个养人的地方,在职场混迹几年都会染上紧张和焦虑的习惯,女白领无休无止地加班熬夜,黑白不分,她是个很好看的姑娘,他平心而论,和他的年龄摆在一起就像是为彼此准备的那样,这个年龄的单身男女很难找到家世清白的合适人,很多人都说且行且珍惜。
可是他不想结婚。
他想起女孩有一次在鼻尖上长了个痘痘,几乎一个月的时间红着鼻子头,像圣诞节毛衣上的傻瓜驯鹿。
那一段时间山雀也是焦虑憔悴的样子,有一天她母亲把他的话中途截断,说是要带女孩去医院瞧一瞧,升学考以后她有些过度紧张,倒霉的耳朵开始发炎,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琥珀色眼睛下少有地生出黑眼圈来,可谓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个年龄是美好的,也是荒唐滑稽的。
他确实没有结婚的打算,总觉得那事是海市蜃楼,至少在他结束一天工作推开家门的那一刻,既不像烂大街的都市爱情小说里的男主角一样带着颓靡与疲惫渴望倦鸟归巢,也从未在朋友圈发过酸掉牙的矫情动态,自怨自艾。他可以花很贵的价钱买一个普通的鼠灰色细纹棉麻床单,不管是一个月还是一年,都不会有人把雕花透明玻璃瓶子里的干花碰歪,衣柜里的衣服少之又少,按照季节和颜色折叠整齐,哪怕翻乱了,重新整理一遍也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在深夜梦醒,不必担心惊扰到旁人,打开暖黄色床头灯给自己冲一杯甜牛奶麦片,在寒冷的日子里热气袅袅…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安静冷淡,夏天树叶摩挲窗棂,冬天白雪卧在屋檐像撒在西点上的糖霜。
他还没做好结婚的准备,在这样合适的年岁。
他个头中等,不过他揣摩要是站在秋鹿鸣身边或许也能勉强算是绰绰有余,自认为相貌平庸却的确得上帝偏爱,在即将不惑之年依旧一副白脸小生的年轻模样。他没有男人应有的强健体魄,狰狞的肌肉,坚实的骨骼,于是相对于肥大的卫衣和硬布西服,他更偏爱柔软的水洗棉,那个材质的衬衫有个缺点,在肩膀处总是塌下来,带着窄框偏光眼镜,在沉默寡言的衬托下总是让女人把他想象成一个阴郁的斯文书生,他挺苦恼,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把他的疏离解读成求偶欲望,借着找书的名义不停逼着他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让他的生活充满猝不及防的磨难,那些女学生或是女同事的搭讪对他而言称得上刁难了。
而这些,女孩都看不到。
她的眼里倒映着整个世界。他能看出青春期的女孩渴望成年人的世界,正在笨拙地,极力把自己假装成一个水性杨花的漂亮女人,她会变成一个漂亮女人,他这样想,早晚的事。琥珀色的眼眸清澈见底,不管哪个角度看过去都是一个干净的女孩儿,她开始把束缚着微卷黑色长发的发带解开,她很得意自己一头黑色绸缎沿着肩线倾泻而下,你会想起来夜晚月亮边儿的云彩。发梢缱绻微勾,像是猫撩拨自己的尾巴,眉间也逐渐生出一种灵动的媚态,眼眸流转急促时又依旧是山雀的鬼机灵,偶尔,也只是偶尔,你会矛盾地觉得自己再也不能把她当做那个带着白色蝴蝶结礼帽的小丫头。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漂亮姑娘,比同年龄段的孩子晚上一些,在十四五的年纪才懂得自己曾被上帝吻过额头。她疯狂地长了半年的个子便再也不长了,谢允觉得奇妙,他还从没来得及想过蓝尾山雀日后究竟会有多高,她就再也不长了。
他开始渴望那个年岁,想起来自己乳臭未干的时候穿的是什么颜色的愚蠢的校服,即使在他年轻的时候,也同样不是一个惹人注意的男孩,因为青春期快速拔高而身形单薄,肥大的校服上衣挂在肩膀上,袖子永远比手臂长,他总得把袖口挽上去,漏出一截苍白的小臂,血管在皮肤下泛着青色,喉结甚至于喉咙的横截都清晰可见。那可真是一个值得怀念的岁月,你总是希望自己长得快一点,再快一点,像一个极具城府的成年人那样,用天真的思维揣度社会的复杂,可是等你长大以后才发现,你从来不懂得社会,也从来看不懂世界,越发羡慕那个满腔热血的年纪里天马行空的幻想。
如果时光能倒退二十年,依旧无能为力。她就像吉普赛人的小鸟,任谁都无法驯服,如果它选择拒绝,对它的召唤都是白费,威胁或乞讨都是惘然,你以为你能抓到它,它却已经抖开翅膀飞走了,你以为它飞走了,蓦然回首间,它却捉住了你。
在他看不见的一个时刻,女孩学会了化妆,但她显然不喜欢在脸上涂抹,所以他只瞧过她擦一次口红,女孩侧着脸,青丝下半遮半掩,口脂像是情人节玫瑰的红色,眉若黛画,她似乎一直在避免和他正面相对,所以他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总觉得多看一秒都会被人发现,要是女孩再恰巧看过来,就更加尴尬了,虽然他知道不会,七年里女孩从来没正眼瞧过他,除了那次“叔叔好”,他无数次企图偷窥女孩的世界,只可惜这个世界里没有他。
在这61368小时里,有时他会在万籁俱寂的深夜想说些什么,不,他不会的,他更像是会提笔写下来的人,也许他想起身,拉着台灯的绳子给自己点个亮,从书架上成摞的书本里找到一个名为《月光小巷》的书,夹层间夹着一张糙面原木色的,带有暗纹的精致信纸,再找出书桌抽屉最里侧的那根F尖钢笔,那是他一年前在某个城市的书店里一见钟情的一支,崭新的笔尖在暖黄色台灯下闪闪发光。那时,他会打开一瓶本想留作纪念的无碳墨水,虔诚地让墨胆抽满笔水,然后仔细小心地把墨水盖拧紧,生怕蹭脏了这张寄托着无限勇气与七年悲喜的信纸。
他也许会觉得嘴唇冰冷,血色全无,那一刻像一个白瓷做的人儿,脆弱不堪,也许会自暴自弃地想:只写这一张纸,如果写错了字,或是写了不知所云的奇怪言语就用火烧成灰,扔到马桶里,再也不写第二张,让他龌龊的思想顺着管道进到下水道里和老鼠过日子去。
他会写些什么呢?他有太多的话,等到拿起笔的那一刻脑子里只有白茫茫的一片,寡言这个魔鬼在这样紧要的时候给了他致命一击,他感觉正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扼住他的喉咙,紧抓着他的手腕,手指僵硬,心烦意乱。
他要以“你好”开头么?傻里傻气地为自己弥补上七年前那句“叔叔好”的遗憾?他会像《巴黎圣母院》的那个神甫一样乐意把脑袋撞在石阶上发出“砰砰”的声响,颤抖地说出:“你马上就会知道一切的,我要把什么都告诉你…”
他不会那样做的,他不是一个狂热的人,不管内心里翻滚着怎样炙热的岩浆或是铁水,嘴里也说不出一个“爱”字来。也许他会写:
你好,依帕内玛女孩:
我已经38岁了,期待爱情,却也做好了一个人度过余生的打算。
文学院的资料室里有60个座位,每天大概要有80个人在我眼前经过,里面75个人都是女孩儿,由此推算,2011年至今我或许见过191775个年轻的面孔,可是脑海里能留下影子的只有你一人。足有七年之久。
在你还是个矮个子小山雀的年龄,我爱你闪烁灵动的琥珀色眼睛,马尾辫一股脑用发带扎起来,漏出光洁的额头,我想上帝或许觉得你白净的小脸儿生得可爱,便在你眉心吻了一口。后来你用卷翘的黑发遮去半边额角,那时我是那么爱惜你藏在青丝里若隐若现的耳尖儿,有时你修长的手指穿过发丝把黑发拨向一侧,漏出一截漂亮的颈,那样会要了我的命的,你知道我不是一个油嘴滑舌的人,但有时我真希望我是。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在爱着你什么了,当见到你时觉得一切安好,无欲无求,心甘情愿重复这样孤独一人的生活,但每当夜深人静之际又辗转想起你的模样来,我想,我或许是真心实意地在爱慕你。
生活是一件充满讽刺意味的事情,它让我在一个连自己都品出年老色衰意味的年岁碰见张扬骄傲的你,这样的情感就像是在开玩笑一样禽兽不如。
我大你二十岁整,“年轻”这个微妙的词语让我思考过很多,在我三十岁时你懵懂无知是年轻,在我四十岁时你朝气蓬勃是年轻,那是上天赋予每一个生命的珍贵礼物。你的手中握着潘多拉宝盒里的希望,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走出每一步,找一个同样风华正茂的男孩,谈一场潇洒的恋爱,去疯去闹去憧憬,或是去犯一个滔天大错,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将要变成什么样的人,因此你可以拥有任何一种你想要的生活。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你的青春,我也没有。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依帕内玛女孩。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这是多么令人嫉妒的年龄,我也曾有过,只可惜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如果一种感情是以牺牲另一人的一生为代价,换取我自己的幸福,那便是一个下地狱的人的爱,是自私的,是蛇怪衔来的伊甸园苹果,终将带来灾难与毁灭。所以,或许,以上种种不知所云皆是些疯子在深夜里呢喃的废话,我只想你知道实情而已,我爱你依帕内玛女孩,你值得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寒冬里夹带着甘甜的启明星的光芒,紫藤萝爬满你年轻的心房,为你盛开出满园花团锦簇,而不是和一个丧失未来的成年人波澜不起的差劲生活。
我爱慕你,女孩儿,这场情感注定以失败告终我心知肚明,那么请允许我告诉你,在你美好的豆蔻年华曾经有一个人静默而真挚地爱着你,所以不论任何时候都请不要低下头颅,昂首挺胸地活下去,像现在一样,你将永远是我心中那个穿着白球鞋踢石子的小山雀。
或许这封信就要到此为止了,
余生安好,我的女孩。
此致
敬礼
这样一来,这封傻瓜情书就像一封诀别信一般,任何时候,只要他想到女孩,定然都是一副诀别的口气。
即使写下来,又有什么用呢?
他也许可以尝试把信纸折上两下,放进一个窄条信封里,撕下来信封口的双面胶,在一个微风卷起书页的清爽日子麻木地递给左手托腮百无聊赖的女孩,女孩会漏出一副见了鬼的神情,小心翼翼又万分惶恐地接到手里,她像是害怕他,也许在她年幼时那一句“叔叔好”给她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糟糕印记,真是可悲,可如果时光倒流,他还是会那么做,一切都不会有转变,他从出生就是一个不善交流的人。
如果他真的写了这封信,并且把它送去它理应该去的地方就好了。
谢允和秋鹿鸣永远也不可能发生这样的邂逅,因为那封信被扼杀在他的头脑里。
他不会知道2011年的那一天女孩尴尬地站在图书馆的门口,初夏的阳光里整个世界都在变冷,恍惚间觉得自己是一个十分差劲的人。
那一年大雨的夜晚她坐在资料室里连喘气都是静悄悄的,身体僵硬,心脏乱跳。
他不会知道女孩在一次体育课上被绳子绊了一跤,左边膝盖跪在地上被同学拖行了小一百米,浅蓝色校裤被塑胶跑道磨串,膝盖血肉模糊,她瘸着腿,背着厚重的书包迎面碰见他,浑身的血液在那一刹那凝固,她忘了膝盖弯曲时的疼痛拼命地往回跑,只觉得要是让男人看见裤子上那一块破洞还不如死了好。
2013年的冬天,女孩的家长送了她一串和田玉手链,里面有一颗洁白温润的串珠她喜欢的厉害,在别的石子逐渐透明的时候依然丝毫未变,她悄悄给那个串珠起了个名字叫谢允,那串手链带了四年,换过两根绳子。
女孩会借着打印的名义在他不在的时间跑到他的办公室去,因为他的桌面上摆着几个无印良品的收纳盒而说服自己喜欢日本文化,又或者养在资料室她的桌子上的marimo的名字叫莫,那是他在女孩日记里时无人知晓的名字。日本人说养下一个marimo就是养下幸福,morimo会守护爱情,而她不想要别人,只想要他而已。
他不会知道女孩对他竭尽全力的回避实际上是静默地爱恋,儿童时期的爱情是至高无上的,它不掺杂情欲,也还没被世俗蒙蔽双眼,她觉得谢允是世界上顶好的人,而她为自己的青涩而自卑,为整日穿在身上的校服而尴尬,所以她害怕见到他。
他更不会知道女孩为他干了多少件傻事,抚摸他搭在椅背上的外衣,抽走杂志上他写过的便签,把他圣诞节摆在资料室门外的糖果珍藏起来,碰他的鼠标时总是用袖子垫着双手,生怕玷污了她眼里完美无瑕的人,通过他乘坐的公交车整日整日揣度他究竟家住何处,她的手机里存着偷偷拍下的照片,要是母亲说学校给老师拍照,她就像疯了一样四处找那个熟悉的身影。在朋友忙着步入恋爱世界的年龄里她会把每个追求她的男孩拿来在心里和他对比,又觉得没有一个人是可以替代他的,他是那样一个顶好的人。
她总是梦见他,梦里他对女孩笑了,清瘦单薄,骨节分明的手指,手背上隐约可见骨头的痕迹,衣袖沿着小臂滑到肘的位置,在一阵清风的味道里漏出纤尘不染的手腕,可望而不可即。
他不会知道女孩的母亲曾经问她什么时候准备恋爱,又或者喜欢什么样的男孩,而女孩试探地打趣道:“我觉得谢允就很好。”
他也不会知道当他送出这封信以后女孩会以怎样复杂的心情把那一千个字反反复复地读一个晚上,掰开揉碎,读到能背出每一个音节,甚至旷掉第二天的专业课,趁着她母亲外出工作的时间钻进他的办公室来,破碎茶水晶的眼睛里带着脆弱的光芒,颤声问他:“真的假的?”她会捂着嘴,拼命抓着喉咙,好像溺水那样,忽然背对着他蹲在地上肩膀一抖一抖,哭得委屈,她会说: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也喜欢你,七年之久。只要你不介意,我又怕什么?
你年长我二十岁,我在你面前就像个新生儿那样赤身裸体,一眼就能被看穿,我不否认自己的无知与任性,你出于年长者的考虑是那样长远,是成熟的,全面的,也许你是对的,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情感,但是你不是我,每一个人的青春都不一样。
我的心紧张得像个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震个不停。我们谁都没有资格为对方决定‘更好的’,爱一个人是竭尽全力给她最好,那么就请你不要再犹豫,谁说每一段感情都要有一个结果呢?
只要那个人是你,我不在乎会得到什么样的结局。
就像你说的那样,我还年轻,有大把的时光足够犯一场惊天动地的错误,你不必担心把我拉到成年人的悲惨世界里,我年轻气盛的棱角终究要在未来年月的柴米油盐里打磨光滑,变成一个平庸不过的人,只要你乐意,你可以陪着我一起长大,而我陪你慢慢变老。
在你说爱我的那一刻,不是指你会十年,二十年,或是一辈子都爱我,而是指在这一刻,你喜欢我的程度让你有勇气说出来你爱我,仅此而已。
爱情并不是件艰难的事情,它理应该给我们带来快乐,而不是彼此心碎地错过对方,只要你喜欢着我,就足够了。”
这些他都不会知道,因为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情感,因为谢允生来是个性格寡淡的人,而爱情总是应该以男人的坦诚公开作为起始,如果两个人都没有跨出第一步的勇气,就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向对方说:余生安好。
他没有写出心里的话:
再见,依帕内玛女孩,我已经38岁了,期待爱情,却也做好了当自己头发花白,需要拄着拐杖踽踽独行的年龄里,孤身坐在空无一人的公园独自喝茶的打算,那时夕阳正好,你会是一个耀眼的卷发女郎,哪怕眼角生出岁月的痕迹,在我眼里也依旧是个年轻人,你的生活会丰满美好,也许有一个和小山雀一模一样的可爱的孩子,也许身后仍旧有一群追求者在讨好,一切都会如同想象中的一样美好,唯独让我遥不可及。
于是他永远也不会感受到女孩是怎样伸出柔软的双臂勾住他的脖子,眼里波光流转,水果软糖一样的唇紧贴着他的耳际,浅尝辄止,濡湿的呼吸让整个世界沦陷在一种旖旎的滋味里,他听不到那句话,女孩用沙哑甜腻的声音小心翼翼地告诉他:
我也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