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烟王”黄大康,和情人黄美清的瓜!
文:森淼plus
一起凶杀案却牵连出一串贪官,顿时在社会上引起了激烈反响。
1998年10月,湖南省某市突然发生火灾,一名叫黄美清的年轻漂亮女子在火灾中丧生。
火灾过后,警察检查现场是否还有需要救援人员的时候,发现了黄美清的尸体,经过法医验尸,结果让众人大吃一惊,黄美清的死因居然不是火灾,而且在火灾发生之前,她就已经被人奸杀。
那么这场火灾也有人为的可能性,案件从意外火灾升级,成为纵火凶杀案,警方组织人员展开了深入调查。
警方在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对黄美清的社交圈子进行调查,发现黄美清私生活非常混乱,与多名男性存在着非正当的男女关系。
黄美清出生在湖南省郴州市下属的农村,小时候家庭条件很不好,所以她非常努力的学习,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限制,她没有进入教学质量优异的学校读书,但是她还是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了郴州市的一家技校学院。
她非常向往大城市的生活,为了能够留在大城市,她毕业后放弃了当老师的机会,选择留在郴州市某家宾馆工作。
她长得漂亮,身材也玲珑有致,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她非常善于社交,而且口才表达能力非常不错,她自然成为宾馆女员工中的佼佼者,很快获得了领导的赏识,甚至想安排她出国进修酒店管理。
但是她的人生志向却不是发展事业,而是想当个有钱人,她的这种想法和她的工作环境有很大关系,每天富商老板出入酒店,目睹有钱人一掷千金的生活,她心生羡慕。
她负责酒店重要客户的接待工作,这些客户非富即贵,她凭借工作的便利条件,和这些人相识,萌生了不劳而获当有钱人的想法。
来酒店消费的客人,也被她的容貌和身材吸引,她想获取金钱还挺容易,陪老板富商来一次一夜情,就能获得一笔可观的金钱收入。
有些老板甚至成为了她长期的客户,她用身体换来金钱,迅速的为自己购置名牌衣服、护肤品,每天将自己打扮的更加靓丽迷人。
她和一位叫黄大康的人,长期保持着地下情人的关系,这位黄大康是湘南烟草集团的董事长。
黄大康对黄美清非常大方,不仅在她购买住宅的时候,赞助了大笔金钱,还在她装修的时候帮她出装修费。
但是不知道黄美清是出于什么心理,她将黄大康赠送给她的每一笔金钱,都记录在自己的日记里。
黄美清的日记内容非常丰富,不仅记录黄大康贪污受贿的每一笔金钱,还有她和其他男人的“爱情罗曼史”。
黄大康在1986年,被上级提拔任命成为嘉禾县的副县长,当时已经53岁的他,没有想到自己在仕途上还能再进一步。
他工作认真、铁面无私,工作能力也非常强,三年后调任郴州市担任商业局的副局长。
黄大康对于组织上的信任和提拔,内心是非常感激的,个人能力得到认可,对于一个重视事业的男人来说,人生有了奋斗的方向和目标,所以他兢兢业业,踏实努力的工作。
1990年6月,他再次被组织上提拔,任命到地区烟草专卖局担任副局长,烟草行业属于“软黄金”行业,是我国创造税收的重要行业。
黄大康担任这个职务以后,来求他帮忙办事、搞批条的人突然增加了很多,而且来找他办事的人,实力雄厚的富商居多,时间久了,他的思想慢慢发生了变化,被商人们用金钱腐蚀了。
他不再坚持原则,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钱权交易,获取私利,他不再是严格自律的好干部。
湘南烟草集团成立之初,领导班子筹建,他被组织安排担任集团董事长,成为名声赫赫的“湖南烟王”。
为了树立自己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他开始刻意地伪装掩饰自己,以获得组织上的高度信任。
集团按照领导级别,分别配备了工作用的车辆,他却从不乘坐,而是骑着一辆旧单车,每天在上下班的路上穿梭,获得上级领导和集团下属们的钦佩。
1993年8月,他在一次饭局上,遇见了容貌靓丽出挑的黄美清,当时是一个招待上级领导的饭局,黄美清作为宾馆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一身剪裁得体的职业装,勾勒出她风姿绰约的完美身材曲线,画着淡妆的清纯可人脸庞,让黄大康内心小鹿乱撞。
一个晚上,他的目光都追随着黄美清,黄美清虽然只有24岁的花样年纪,但是对男女之情,却是一位“见多识广”的老手,她早就发现了黄大康停留在自己身上流连的目光。
她非常善于欲擒故纵的把戏,接待领导的饭局完毕,她并没有迫不及待的扑奔上去,而是彬彬有礼的站在酒店门口送客。
她当然非常敏锐的发现,黄大康依依不舍的目光,再次在她身上驻足。
黄大康以工作为由,找借口来酒店找黄美清谈工作,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小把戏,黄美清自然看得出来,两个人接触多了,她内心对这位出手大方的黄大康印象非常好。
比起自己的那些露水情缘,这位高官可是可遇不可求的长期金饭碗,当黄大康对她表达了爱慕之情以后,她也不再玩什么拉扯的小伎俩,两个人确立了情人关系。
两个人经常去酒店开房,黄大康的身份也确实不方便,经常公开出双入对,黄大康担心影响自己的仕途,他苦心经营的好干部形象,就会毁于一旦。
当黄美清提出买房筑爱巢的时候,他举双手赞成,并且让黄美清自己出面购房,他负责掏钱。

黄美清当然开心了,她给黄大康当情妇以后,基本和之前的那些男人都不怎么联系了,主要是黄大康给她的钱比较多,相比较那些男人给的钱,她就不怎么放在眼里了。
1998年5月,黄美清出面,花费5万元购置一套商品房,装修又花费了2万元,自此她和黄大康经常在这个房子里约会。
黄大康为她购买的住宅,在她的凶杀案件爆发以后,被警察调查了出来,她的日记本也被当作重要证物被找了出来。
在对她的社会人物关系,进行梳理彻查的时候,物业公司被开除的许某,进入了调查人员的视线,许某垂涎黄美清的美貌,多次进行纠缠。
在案发现场,门窗并没有遭到破坏,可见是相熟的人作案。
案件发生以后,许某踪迹全无,形迹可疑,警察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许某的踪迹,在捉拿他的现场,搜查出来很多女士用品,其中有女士手表,还有黄美清的BP机,在警察的严厉审讯下,许某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
随着凶杀案件的告破,另一个案件却被提上了日程。
作为重要证物的日记本,其中记录的关于湖南烟王黄大康的淫乱私生活、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为纪委监察人员的调查工作指明了方向。
死者黄美清大概也不会想到,在她的凶杀案真相大白的同时,被她在笔记本中记录的密密麻麻的人名,成为了黄大康等人受贿行贿的重要证据。
黄大康在联系不到黄美清的时候,发现她出了意外,他本来还担心自己受牵连,没有想到警察在案发48小时后就迅速破案,他提到嗓子眼的一颗心刚要放下,没有想到黄美清的笔记本,将他的违法乱纪行为全部曝光。
笔记本中涉及到的违法乱纪人员,都被纪委监察一一进行调查,郴州各界很多有身份的人都参与其中。
在日记本中,黄美清详细的记录了黄大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个体烟贩给的好处费,他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一些工程承揽项目中牟取私利。
黄大康苦心经营的形象,因为一本小小的日记本,彻底被撕掉了假面具,他贪污受贿的贪官真面目被彻底曝光。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于黄大康涉嫌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官方的通告中指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并没有公开具体数目,但是从这句通告可以看出,黄大康对于黄美清如此大方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的违法收入庞大。
在后期的报道中,查实黄大康受贿案涉嫌贿赂金额160多万元,这笔钱放在今天不算多,但是放在人均月收入1000多块的年代,这确实是一笔巨款。
随着日记本的曝光和黄大康的落马,与黄大康受贿案有关的人员,也陆续的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一起人命案,牵连出后面一串贪官,可见有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伪装的多么高明的违法乱纪分子,心存侥幸的躲避了一时,但是终究有真相曝光的一天。
在我国反腐倡廉的斗争中,善于掩饰伪装的落马干部还是挺多的,真金不怕火炼,假清廉永远不会变成真“包公”,任何心存侥幸之人,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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