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达格列净片其他临床试验-达格列净片的平均生物等效性试验

  1

  有药物过敏史或特定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多种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已知对达格列净或其制剂中的辅料过敏者;

  2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

  3

  试验前 1 年内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尤其是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道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和手术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病史、免疫系统疾病及患有代谢综合征者;

  4

  目前患有任何慢性或复发性疾病,或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

  5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后半年内有生育计划(包含捐献精子计划和捐献卵子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6

  过去 2 年中有药物滥用/依赖史;

  7

  近 2 年内嗜烟(每天吸烟达 5 支或以上)或从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研究结束,不能忌烟者;

  8

  近 2 年内嗜酒(每天饮酒超过 2 个单位,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 %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呼气酒精试验结果呈阳性;

  9

  试验前 14 天内用过任何处方药;

  10

  试验前 48 h 内用过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以及功能性维生素产品;

  11

  试验前 48 h 内摄取了巧克力,或任何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西柚)成分的食物或饮料;

  12

  试验前 48 h 内饮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3

  试验前 90 天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14

  试验前 90 天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 200 mL 及以上;

  1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或晕血史;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7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8

  传染病四项(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呈阳性;

  19

  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结果呈阳性;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