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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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解读? ? ?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李天顺: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宏伟蓝图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描绘了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宏伟蓝图,令人憧憬,令人振奋。《计划》是在中国教育聚焦高质量发展、阔步迈向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层面对“十四五”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的顶层设计和特殊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视力、听力、智力、言语、肢体、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的亲切关怀。突出体系,全面构建特殊教育四梁八柱。《计划》的第一条基本思路是拓展学段服务,“成体系的建设”将成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的一大亮点,特殊教育的四梁八柱将基本完善。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将特殊教育重点关注的受教育群体,在视力、听力、智力、言语、肢体、精神、多重残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覆盖面更宽,针对性更强,服务更精准。二是首次提出“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并要求“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特殊教育县县有基地的基本格局将全面形成。三是提出了加大力度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和高等特殊教育的组合政策,将大大加快以义务教育为重心的特殊教育快速向两端扩展,使残疾人在不同学段上都能学有所教,入学、升学不再是烦心事,终身教育体系呼之欲出。突出融合,全面赋能特殊教育内涵发展。《计划》的第二条基本思路是推进融合教育,“高水平的融合”将成为“十四五”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培养残疾人充分融入社会的能力将再上一个台阶。一要在入学安排上进一步保障普通教育优先,让所有的普通学校、职业学校都能够尽可能地敞开大门,接纳残疾学生和各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不仅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位,而且提供有最大针对性、有效性的课程,使残疾学生和各种有特殊需要学生与所有其他学生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学习成长。二要科学整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围绕课程标准、培养方案、转衔安置、资源共享等关键问题,打通教育类别、学科门类、不同行业之间的阻隔和界限,进一步放大“1+1>2”的优势,在跨界研究、资源整合、多方位推进的大框架下,使融合教育更符合残疾学生和各种特殊需要学生的特点和认知学习规律。三要在推进融合教育的总要求下,进一步办好特殊教育学校,让特殊教育学校充分发挥相对集中、专业性针对性强的优势,不仅成为培养残疾学生融入社会能力的平台,而且成为支持区域融合教育发展的平台。突出机制,全面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计划》的第三条基本思路是提升支撑能力,“高水平发展”与“高水平保障”相匹配将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在新的发展水平上得到进一步优化。一要充分认识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进入新世纪以来,特殊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处于历史发展的最好水平,但这只是相对于过去的发展任务而言。进入“十四五”,特殊教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特教学校重度、极重度残疾的学生比例不断攀升,残疾类型更加复杂,融合教育全面铺开,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成为新的时代要求,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原有保障条件下无法实现的。二要全方位加大定标提标的力度。已有地方标准的要努力推进国家标准的制定,没有地方标准的要加快标准制定的进程,已有标准的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提高标准。在一事一议、特教特办的同时,将特殊教育保障全面上升到机制层面、标准层面。如:教职工编制标准,各项拨款标准、配备标准,办学条件标准等等。三要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人力资源保障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保障,要在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下,重新审视特教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制定落实更加有效的奖惩和激励政策,要让特教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与其承担的历史责任和付出的艰辛努力相匹配。突出行动,全面加强发展特殊教育的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陆续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新一期计划命名为“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突出强调了“行动”。一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持特教特办。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转发《计划》的发文形式,本身就传达出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主导推动《计划》落实的要求。也就是说,实施《计划》不是教育一家的事,也不仅仅是密切相关的几家的事,要加强政府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和保障作用,发挥政府推动“特教特办”的优势,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向特殊教育倾斜力度,加强教育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二是编制好实施方案。要层层编制实施方案,压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防止上下一般粗,杜绝空讲大道理。特别要认真回答好四个问题:提升什么?加强了哪些方面的政策措施来支持提升?有哪些具体行动?是不是能切实办好特殊教育?实施方案要做到有目标、有政策、有措施、可核查,能够突出“提升”的有效性、“计划”的目标有限性、措施的具体性和整体上的可执行性。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王平:让每一个特殊儿童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特殊教育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彰显教育情怀、传递城市温度、展示人性光辉的重要体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着眼“建设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的目标,围绕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加强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路线图、任务书。《计划》彰显四个鲜明特点:一是立意高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强调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到有教无类,促使他们共享发展成果,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二是把握规律。特别强调要尊重残疾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使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普通儿童青少年在融合环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三是分类施策。尊重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结构分布等实际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本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尊重不同类别、不同程度以及不同年龄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需求,科学评估、合理安置、分类施教。四是兜底保障。再次明确特殊教育要政府主导、全面兜底、特教特办,强调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特别扶持,全面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近年来,上海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特殊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努力把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为上海资源配置最好的学校,推动特殊教育达到全球城市先进水平,使特殊教育成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集中体现和温情暖心的城市名片。目前,全市有特殊学生9000余名,其中,55.46%的学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39.86%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4.68%的重度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送教上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重点推进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学前与高中两头延伸,着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上海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政策导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9.8%。在此基础上,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拓展延伸,全市已设190个学前特教点,实现各街镇全覆盖,入园率达91.22%;重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已超过70%。二是医教结合全程协同,着力提高科学施教水平。在入学端,为每一个残疾儿童青少年开展医教结合评估,形成涵盖身体健康、智能发育、社会适应、康复保健等信息的“一生一档”,针对性制定实施个性化教育与康复方案;在培养端,建立常态化的“医学鉴定—个性化教育康复方案调整”动态循环机制,使每一个阶段的教育康复契合,满足残疾儿童发展需求;在保障端,构建了教育、卫生、残联等跨部门医教结合协同机制,学校与医院结对联动、教师与医生常态协作,提升了特殊教育实效。三是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教育教学实效。压实普通学校和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随班就读和学校特教班的日常管理,为学生提供分层支持服务。同时,在中职学校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教育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四是特教特办配置资源,着力构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大中小幼学校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范围,出台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指南,提升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各级各类教育创造条件;加强特教教师薪酬保障,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有力倾斜。下一步,上海将以创建教育综合改革国家示范区和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为抓手,制定实施上海市第四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聚焦四个方面深化改革,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率先达到全球城市先进行列。一是优化拓展学段体系。推动特殊儿童青少年学前入园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99.8%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75%以上。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通道,鼓励高校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鼓励社区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文化休闲教育,丰富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二是提升个性化服务层级。健全医教结合长效机制,增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评估中心、资源中心和信息平台专业服务能力,实现对残疾学生早期发展、入学评估、教育康复保健服务、转衔安置等全过程跟踪服务,提升矫治康复和教育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强化残疾学生技能培养。重点支持特殊中职校(班)建设,鼓励其合理设置符合市场需求、区域情况和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专业,升级完善适合残疾学生的实习实训基地,借助职业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相应实习实训服务。同时,加强与残联、人社等部门协同,鼓励采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方式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四是完善政策资源保障。加强特教教师常态化专业培训,确保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100%配备专职特教教师,给予各类特教教师特殊待遇,对特殊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予以特别支持。优化设施设备配置,确保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100%配置资源教室,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100%配置无障碍厕所(厕位),场地条件允许的学校主要教学楼全部配备无障碍电梯。上海教育系统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面抓好《计划》贯彻落实,扎实办好特殊教育,促进特殊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让每个特殊儿童青少年家庭都能深切感受到教育的温情、城市的温度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五子”联动 构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先后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在新的起点上系统谋划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正当其时,振奋人心。一是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教育公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特殊教育是残疾孩子最急需、最迫切、最现实的生存发展需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努力创造条件让残疾孩子接受良好教育,对于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在聚焦“有学上”方面,《计划》要求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特殊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布局要求,让每个残疾儿童拥有更多受教育机会。在聚焦“上好学”方面,《计划》提出修订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研究制订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让残疾儿童更好地得到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获得自身发展,提升幸福感。二是在更深层次上促进教育融合。融合教育是实现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当前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将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纳入普通学校和班级接受融合教育,有利于其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更好地融入社会。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意味着教育理念和模式、教学方法、评价方式要发生根本变化。《计划》在鼓励支持开展融合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融合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创新提出了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教融合“三融合”的理念,明确国家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鼓励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特教教学变革,强调根据残疾学生不同需要开展个别化教育,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三是在更大力度上强化教育保障。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部署要求,《计划》明确提出“落实政府责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向特殊教育倾斜”,并从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比如,鼓励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教学校;将特教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6000元提高到7000元;将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教课程内容纳入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倾斜支持公费师范生培养,加大特教专业硕士和博士培养力度等等,一系列重磅举措干货满满,为推动“十四五”特教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多次到特教学校调研视察,并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三心育人”“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等要求,2014年来闽考察时提出了“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殷切期望,这其中就包含办好特殊教育。当前,福建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经济特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多区叠加优势,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和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十四五”是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关键时期,也是包括特殊教育在内的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将牢记总书记嘱托,乘势而上,抢抓机遇、把握关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部署要求,“五子”联动“五化”并举,扎实推进福建省特殊教育事业在新起点上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超越。系好“领子”,强化省级统筹领导。总结前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成效,梳理当前制约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全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落实特教特办,完善顶层设计,提出系列管用实用适用的政策措施。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教育强县和对市对县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督促政府责任落实,确保特教政策有效落地。迈好“步子”,优化特教资源布局。加强特教学校布点是保障残疾儿童“有学上”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目前全省独立设置特教学校78所(含4所特教幼儿园),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我们将持续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已将“推进20 万人口以上县(市、区)至少建设1 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列入“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并明确适当增加人口较多的县(市、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布点,构建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班)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布局结构,推进两头延伸,完善特教体系。健全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及“一人一案”安置机制,更好地满足残疾儿童接受适宜教育的需求。甩开“膀子”,深化融合教育改革。“十三五”以来,福建省加大融合教育推进力度,市、县特教资源中心实现全覆盖;省级每年支持50所左右随班就读基地校建设特教资源教室。“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建强配好省级特教资源与指导中心,强化专业引领和指导。积极推动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探索,支持各地加强随班就读特教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建设“数字特教”,为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提供专业支持和关爱包容环境。将融合教育纳入省级示范园评估等学校评价体系,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在全省遴选一批融合教育改革试点校,深入探索融合教育有效模式,以点带面,促进融合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撸起“袖子”,孵化推广实验成果。近年来,福建省坚持试点推进改革实验工作,遴选推荐了泉州市、厦门市同安区作为国家特教改革实验区,厦门市、漳州市、福州市仓山区作为省级特教改革实验区以及一批特教改革试点校,开展医教结合、自闭症儿童教育、重度残疾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等前沿领域改革探索,成效显现,13项成果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加大对改革实验区和试点校的指导和扶持,构建完善“行政推动、专家引领、学校实施、互助成长”培育机制,加快培育孵化高水平成果。完善省级特教片区教研和教学开放制度,搭建高水平成果推广应用平台,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夯实“底子”,细化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方面,继续按照普通初中10倍标准落实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扎实推进特教十五年免费教育以及“四免两补”政策,适时提高每生每年3000元的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不断细化完善政策。强化队伍建设方面,推动落实省定特教编制标准,加强特教学校师资特别是康复师等专业人员配备;加大特教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特教教师专业能力;落实特教学校增加绩效工资总量20%,完善特教教师职称单列申报和评审制度,提高特教教师待遇水平,打造一支高水平特教师资队伍。击鼓催征正当时,奋楫扬帆启新程。《计划》的下发,吹响了冲锋的号角,福建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使命感,“务实担当”的责任感,接续奋进,勇毅前行,深化“福建探索”,打造“福建方案”,奋力谱写福建特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方中雄: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出“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十四五”时期特殊教育发展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是新时期办好特殊教育的行动指南,具有重大意义。《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这一目标既是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的客观需要。一、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特殊教育是教育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发展与整体教育发展、与教育系统内部其它要素发展之间有着既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办好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教育的整体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全面推进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我国自2014年以来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时至今日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特殊教育攻坚提升面临着师资、经费、专业支持与力量统筹等方面更多的困难。《计划》的出台,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固根基、提质量的重要标志,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更是向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稳步前进的重要标志。《计划》要求,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特教特办、提高认识、精准施策,这既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让广大残疾儿童少年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对特殊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使特殊教育发展同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也更加紧迫。二、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要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能力与前两期提升计划相比,此次《计划》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那就是让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更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青少年不仅是“有学上”,更要“上好学”。聚焦这一问题,需要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同步高质量发展,使其各尽其能,才能真正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一是协调好各级教育的关系,更好实现“人人有学上”目标。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近年来,我国各级教育普及程度均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水平,但仍有提高空间。《计划》提出要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各级教育的机会,这也是我国整体提高各级教育普及水平的攻坚任务和重点方向。在义务教育阶段,尽管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到95%以上,但仍需巩固成果并不断提高。《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这是一个刚性指标,也是一个核心指标,实际上是在啃一个“硬骨头”,既约束我们要把过去的普及成果巩固住,也要求我们要努力把“未入学”的残疾孩子再一个一个找出来并能够做到适宜安置,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真正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继续努力。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和高中及以上教育发展仍不充分,需要努力扩充学位资源,《计划》提出鼓励建设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于一体,全学段衔接,既可以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位供给,也可以丰富对非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的专业支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需要。二是协调好各类教育的关系,更加丰富“人人上好学”内涵。特殊教育发展需要与教育体系内部其它要素有机衔接、共同发展,这既是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的有效手段,也是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突破。《计划》从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等方面提出了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具体举措,特别是要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完善面向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帮助残疾学生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更好地促进残疾人群体融入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职业教育可以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努力实现共同富裕。三是协调好各教育对象的关系,更加提升“人人有发展”成效。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特殊教育是面向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这一特殊群体既具有人的发展的普遍性,又具有作为个体发展的特殊性和广泛的多样性。《计划》提出,在对象上,要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教好每一名学生,并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在校生中,孤独症儿童的人数和占比都呈快速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计划》提出了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研究制定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孤独症儿童助教陪读制度等举措,切实提高孤独症儿童教育的针对性。在方法上,《计划》针对特殊学生在普通学校能否真正被接纳,能否基于个体的特殊需求得到专业的支持等现实问题,也提出了许多具体举措,如:研制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以及加强学校无障碍建设等措施,提高融合教育教学质量。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无障碍建设,不仅是是指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还包括无障碍的文化氛围。三、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需要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提升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必须建设高质量的保障体系。首先,要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特殊教育发展融入教育发展整体格局构建之中,为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其次,要推进特殊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深化特殊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为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再次,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为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专业保障。最后,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为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提供财力保障。《计划》提出,到2025年将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还要继续提高,对学前和高中阶段也要进行倾斜,这是本期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突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优先保障民生事业的决心和意志。特殊教育在教育系统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没有特殊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教育的现代化。“十四五”时期办好特殊教育,需要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实施好《计划》,以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华中师范大学校长郝芳华:让融合教育更有温度更有希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国,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融合教育作为推进新时代特殊教育的崭新方式,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发力点。《“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立意高远、内容丰富、举措有力、振奋人心,为促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为高等院校深度参与融合教育提供了广阔空间。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挖掘人才培养的潜力。《计划》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作为办好特殊教育的指导思想,并将“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单列一部分,充分凸显了国家推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魄力。高校要尊重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增设适合他们就读的相关专业,让他们在融合环境中与普通学生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努力将他们培养成为国家有用之才,让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计划》中明确提出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支持普通高校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发展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点燃残疾学生的“希望之灯”,需要进一步探索残健融合新模式,大力推动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化、特色化、本土化。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增强科研赋能的活力。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基础研究的战略性力量,也是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在学科体系上,高校要以融合教育学科建设为牵引,整合资源、汇聚人才,搭建学科发展创新平台,推动教育学、心理学、人工智能等跨学科的综合协同,为融合教育的专业化、规范化、深度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学科基础。在理论创新上,高校可以围绕融合教育的基本理论、政策与法规、课程与教学、管理与评价、财政与保障等关键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为残疾人基于生涯发展的终身融合教育提供学理支撑和实践指导。在实践应用上,高校应积极打造融合教育高端智库平台,构建富有时代性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大学-中小学融合教育实践发展”共同体,聚焦本土实践、突破发展瓶颈。以高水平研究成果反哺中国融合教育的生动实践,探索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的多元模式与中国道路,以创新研究驱动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升精准服务的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发展融合教育,关键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提出加强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举措,为高等院校服务国家融合教育发展战略提供了绝佳机遇。早在1989年,华中师范大学就在师范院校中较早成立特殊教育专业,2020年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融合教育学院,2021年创办全国第一个融合教育本科专业。融合教育学院秉持“平等、共享、多元、创新”的理念,各方联动、协同攻关、系统推进,努力把融合教育学院建设成为扎根湖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有重要影响力的融合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融合教育研究与创新实验基地、残疾人评估与干预中心、融合教育高端智库平台、融合教育社会支持与资源中心,大力培养适应新时代融合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卓越教师队伍。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激发以文化人的魅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可持续发展,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融合教育不仅体现了对残疾学生的尊重和呵护,更体现了所有受教育社会成员的人道关怀、人格品质以及创造魅力。高校是传承和创新先进文化的场所,在推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中要充分发挥文化优势。一方面,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平等、尊重、接纳的理念,以文化人,以文培元,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残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提升包容性,凝聚社会正能量,引领文明新风尚,多措并举保障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文化的隐性功能,让所有师生员工将融合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文明装点校园,用行动支持融合,把校园建设成彰显社会文明的窗口,让融合文化成为高校的鲜亮底色和精神标识。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汇聚文明互鉴的合力。随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行动。在推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高校的资源优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以我为主、兼收并蓄,从中国实际出发,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为核心目标,探索更多、更有效的符合中国国情教情的融合教育发展之路。高校应加强文明交流互鉴,搭建更加广阔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互联互通、加快融合发展,讲好中国融合教育故事,描绘并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融合教育图景,提升我国在世界融合教育发展中的知名度、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我国融合教育走向世界,共同探索国际融合教育可持续发展之路。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在融合社会中实现充分发展,是广大残疾人的美好向往和迫切追求。近年来,党和国家在在融合教育的实现上倾注了大量心力。《计划》必将有力推动融合教育,为残疾人提供“梦想成真”的机会。华中师范大学将心怀“国之大者”,坚守教育报国初心,勇担筑梦育人使命,带头落实《计划》,为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华师智慧、形成湖北经验、探索中国道路!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石中英:不断完善特殊教育发展的中国模式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就“十四五”期间如何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就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等几方面重点工作做出政策安排,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特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绘制了蓝图,指明了具体路径,为每一位有特殊需要儿童的个性化、多样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对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模式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坚持了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计划》指出,要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中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大特色,也是中国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最大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权利、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引导残疾人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在投身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践行自强不息精神,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共同努力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这是我们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重要体现。有了党的坚强领导,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才能够得到持续发展,一个行动计划接着一个行动计划往前推进。坚持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在实践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根本目标出发,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特教特办、重点扶持,为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二是明确了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特殊教育的实践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教育必须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近代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与整个国家的教育体系一样,受西方的特殊教育思想、制度和实践影响比较大,学习和借鉴了一些先进的理念、理论和技术,但如果仅仅是照搬别人的经验、照抄别人的模式,那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我们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民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之路。遵循中国社会独特发展规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满足人民需要、符合人民期待的特殊教育。《计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我国特殊教育实际,对新时代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整体设计,体现了我国发展特殊教育的独特思考、政策和实践,突显了政策自主和文化自信,为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和可推广的中国经验。三是体现了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如何对待特殊需要人群,如何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帮助他们过上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反映了一个社会文明的先进程度。中国先秦儒家基于“仁爱”思想,提出“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政治和伦理主张;明确“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学生观和教学观,为新时代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滋养。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下,“扶危济困”“扶残助残”已经形成共识,发展特殊教育在道德上具有一种天然的正当性和极大的情绪感染力,《计划》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特殊教育的情感基础,扩大了特殊教育的社会影响力。《计划》强调有教无类,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尊重他们的身心特点和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这无不渗透着传统文化中“弱有所扶”的“仁爱”思想,闪烁着传统先贤的教育智慧。四是强化了推进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路径。发展高质量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基础性的条件。长期以来,我国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及整个特殊教育的活力与质量。《计划》针对当前我国发展特殊教育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台了许多具体的利好政策,如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注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培养力度,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并将其纳入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等等。这些一揽子强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举措的系统实施,为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师资短缺和专业发展问题赋权增能,为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五是完善了统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体系。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不单单是学校或教育部门的事情,也需要全社会的政策、资源和舆论支持。《计划》明确提出,要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这是非常重要的机制设计,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特殊教育的制度优势。为缩小特殊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别,《计划》还提出要加强省、市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特别重要的是,提出要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这对于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汇聚有助于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顾定倩:充分发挥高师专业服务功能 助力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这是我国广大残疾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和特殊教育工作者翘首以盼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从第一、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到这次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彰显党和政府“办好特殊教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特教特办,久久为功,让特殊教育的发展与实现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的战略部署同步。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教师是关键是保障,需要充分发挥师范院校(专业)的整体作用,为国家培养大批优秀称职的特殊教育教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让师范院校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上共同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双轨制已发生深刻变化,普通学校正在成为实施特殊教育的主体,融合教育成为教育现代化的特征之一。例如,2018-2020年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数量就分别占当年特殊学生在校生总数的49.41%、49.15%、49.47%。《计划》提出:“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支持普通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可见贯通各学段的融合教育体系终将建立,普通学校所有教师都与特殊教育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教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任务中缺不了残疾人。目前,我国设立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占比较低,尚无法满足融合教育发展的需求,还需要整个教师教育体系一起发力。这实际上也给师范院校拓展学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机遇和空间。因此,所有师范院校(专业)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党和政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的要求,在培养满足融合教育发展的教师上共同作为。二是坚持学生为本,让师范院校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上丰富作为。1989年5月,国家在《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高等师范院校应有计划地增设特殊教育课程”。30多年来,国家所有相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对此始终未变。有些师范院校可能担心学生课业负担已重而不开此课,殊不知这种做法已不适应师范生成长的需要。对特殊教育一无所知的师范生在实习中遇到特殊学生会不知所措,而学过特教知识的师范生,特别是已走上普校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都感念大学开的特殊教育课程。纵观近些年出台的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无一不要求教师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其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专门提出“了解不同年龄及有特殊需要的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掌握保护和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策略与方法”。面对融合教育新发展,《计划》再次提出“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提高必修课比例”,还首次提出“注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以适应不同类型特殊学生职业教育的需要。“特教+职教”复合型知识技能教师的培养,既要源自普通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结构的调整,又要源自职业师范院校专业课程结构的再造。值得注意的是,新发布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专门要求“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因此,师范院校要真正遵循“学生为本、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办学理念,达成培养优秀教师的办学目标,就需要将特殊教育增补为师范生的必修内容。三是扶持特教专业,让师范院校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上能够作为。目前,许多师范院校(专业)由于缺少科班出身的教师而开不出特殊教育课程。同样,按照2016年1月教育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招收5人以上数量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一般应设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应配备适当资源教师”“资源教师原则上须具备特殊教育、康复或其他相关专业背景”的规定,许多地方因缺少符合资质的资源教师而延迟设立资源教室。这都与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供给不足有关。因此,扶持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办好特殊教育,首先要办好培养特教教师的师范教育。解决需求与供给不平衡的矛盾,就要制定特殊的政策。《计划》提出“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培养力度”,可化解师范院校(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无专任教师的难题;“适当扩大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根据实际需要,优化公费师范生招生结构,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可为普通学校输送合格的资源教师。这些倾斜化政策的落地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高校给予特殊的关心。只有持续增加高层次专业化的特殊教育教师,才会使越来越多的师范院校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上能够作为。四是强化督导评估,让师范院校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上更好作为。面对新阶段发展提升特殊教育的新目标新任务,有需求的师范院校需要创造条件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更多的师范院校(专业)需要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或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知识的普通教师上提质增量。为此,《计划》提出了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措施,如“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提高必修课比例,并将其纳入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特殊教育相关内容要求”;“国家在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中,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通过强化政府督导评估,发挥激励与问责机制,使师范院校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上加快作为更好作为。

  来源:教育部网站

  编辑:一鸣

  校对:雨路 天慧

  排版: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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